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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有度

作者:中國傳統文化集錦

國家沒有永久的強、也沒有永久的弱。

執法者強國家就強,執法者弱國家就弱。

楚莊王并吞國家二十六個,開拓疆土三千裡、莊王滅了他國,楚也就衰弱了。

齊桓公吞并國家三十個,開辟疆土三千裡;桓公滅了他國,齊也就衰弱了。

燕昭襄王把黃河作為國界,把薊城作為國都,外圍有涿和方城,攻破齊國,平定中山,有燕國支援的就被人重視,無燕國支援的就被人看輕;昭襄王滅了他國,燕也就衰弱了。

魏安厘王攻打燕國,救援趙國,奪取河東地,全部攻占陶、衛領土;對齊用兵,占領平陸;攻韓,拿下管地,一直打到淇水岸邊;眼陽交戰,楚軍疲敝而退;上蔡、召陵之戰,楚軍敗;魏軍遍布天下,威振于中原各國;安厘王死,魏随即衰弱。

是以有莊王、桓公在,楚、齊就可以稱霸;有昭襄王、安厘王在,燕、魏就可以強盛。

如今這些國家都成了弱國,是因為它們的群臣官吏都專幹亂國的事,而不幹治國的事。

這些國家混亂衰弱了,又都丢掉國法去營私舞弊,這好比背着幹柴去救火,混亂衰弱隻會加劇。

是以當今之時,能除私欲趨國法的就會民安而國治;能除私行行國法的,就會兵強而敵 弱。

是以明察得失有法律制度的,加在群臣頭上,君主就不會被狡詐虛僞所欺騙;明察得失有衡量标準的,用來判斷遠方事情,君主就不會被天下輕重不一所欺騙。

現在若按聲譽選用人才,臣下就會背離君主而在下面聯絡勾結;若憑朋黨關系舉用官吏,臣民就會營求交結而不求依法辦事。

是以官吏不稱職的,國家就會混亂。

憑好名聲行賞,憑壞名聲處罰,那麼好賞惡罰的人,就會棄公務,行私術,緊密勾結來互相包庇利用。

忘記君主在外搞私人交情,引進他的同黨,那麼這些人為君主出力就少了。

交情廣,黨羽多,内外結成死黨,即使犯了大罪,為他掩飾的人卻很多。是以忠臣無罪卻遭難而死,奸臣無功卻安然得利。忠臣遭難而死,并不因為有罪,他們就會隐退;奸臣安然得利并不憑功,他們就會進用。這是國家衰亡的根源。

像這樣下去,群臣就會廢棄法治而注重私利、輕視國法了。

他們多次奔走奸臣門下,一次也不去君主朝廷;千方百計考慮私家的利益,一點也不為君主的國家着想。屬臣數目雖多,不能用來等奉君主;百官雖備,不能用來擔當國事。

這樣,君主就徒有君主虛名,而實際上是依附,于群臣禮家的。是以我說:衰弱國家的朝廷有人在裡邊。

朝廷裡邊沒有人,不是指朝廷裡邊臣子少。私家緻力于互謀私利,不緻力于利國;大臣緻力于互相推祟,不緻力于尊奉君主;小臣拿俸祿供養私交,不把官職當回事。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是由于君主在上不依法斷事,而聽憑臣下任意去幹。是以明君用法選人,不用己意推舉;用法定功,不用己意測度。能幹的人不可能埋沒,敗事的人不可能掩飾,徒有聲譽的人不可能升官,僅受非議的人不可能斥退,那麼君主對臣下就辨得清楚而易于控制了,是以君主依法辦事就可以了。

品德高的人做臣子,面北獻禮,效忠君主,沒有二心。

在朝廷不敢推辭賤事,在軍隊不敢推辭難事;順從君主的行為,遵從君主的法令,虛心等待指令,不挑弄是非。

是以有嘴不因私事而說,有眼不因私事而看,君主要制着他們的一切。做臣子的,如同雙手,上用來理頭,下用來理腳;冷暖寒暑,不能不管;刀劍近身,不敢不拼。

不要因私使用賢明臣子,不要因私使用智能之士。

是以百姓不離鄉私交,沒有遠道奔走的憂慮。貴賤不僧越,愚智各得其所,這是治的最高境界。對現今那種輕視爵祿,輕易流亡,去選擇他的主子的,我不認為是廉。

謊言抗法,違背君主而強行進谏,我不認為是忠。施行恩惠,收買人心來擡高自己的聲望,我不認為是仁。避世隐居,而用謊言非議君主,我不認為是義。

出使他國,損害祖國,候着祖國陷入危境,便恐吓君主說,交往沒有他就不能親近,積怨沒有他就不能解除;而君主也便相信他,把國家托付給他;這樣,貶低君主名聲來擡高自己,損害國家利益來便利私家,我不認為是智。這幾種行為,是亂世君主喜歡的,先王法治看輕的。先王法令說:“臣下不要逞威,不要牟利,順從君主旨意;不要作惡,跟随君主腳步。”古代太平社會的百姓,奉行公法,廢止私術,一心一意為君主辦事,準備條件來等待任用。

做君主的親自考察百官,就會時間不夠,精力不足。而且君主用眼睛看,臣子就修飾外表;君主用耳朵聽,臣子就修飾言辭;君主用腦子想,臣子就誇誇其談。先王認為這三種器官不夠,是以放棄自己的才能而依賴法術,嚴明賞罰。先王掌握着關鍵,是以法令簡明而君權不受侵害。獨自控制四海之内,聰明多智的人不能使用欺詐手段,陰險浮躁的人不能使用花言巧語,奸邪的人就沒有什麼可依賴。臣子遠在千裡之外,不敢改變說辭;地位處在郎中,不敢隐善飾非;朝廷的群臣,集中的或單獨的,不敢互相逾越職守。是以政事不多而時間有餘,是君主運用權勢所得來的。

臣子侵害君主,就像行路時的地形一樣,由近及遠,地形漸變,使君主失去方向,東西方向改變了,自己卻不知道。

是以先王設定指南儀器來判斷東西方向。是以明君不讓他的群臣在法律之外亂打主意,在法令規定的範圍内謀求利益,舉動沒有不合法的。

嚴峻的法令是用來禁止犯罪、排除私欲的,嚴厲的刑法是用來貫徹法令、懲辦臣下的。

威勢不能分置,權力不能同享。威勢權力與别人同享,奸臣就會公然活動;法令不堅定,君主的行為就危險了;刑罰不果斷,就不能戰勝奸邪。

是以說:巧匠目測合乎墨線,但必定先用規矩作标準;智商高者辦事靈活合乎要求,必定用先王的法度作依據。是以墨線直了,曲木就要砍直;測準器平了,高壇撻就要削平;稱具拎起,就要減重補輕;量具設好,就要減多補少。是以用法令治國,不過是制定出來、推行下去罷了。法令不偏袒權貴,墨繩不遷就彎曲。法令該制裁的,智者不能逃避,勇者不敢抗争。懲罰罪過不回避大臣,獎賞功勞不漏掉平民。

是以矯正上面的過失,追究下面的奸邪,治理紛亂,判斷謬誤,削減多餘,糾正錯誤,統一群眾的規範,沒有比得上法的。

整治官吏,威懾群眾,除去淫亂怠惰,禁止欺詐虛僞,沒有比得上刑的。刑罰重了,就不敢因地位高輕視地位低的;法令嚴明,君主就尊貴不受侵害。

尊貴不受侵害,君主就強勁而掌握要害。是以先王重法并傳授下來。君主棄法用私,君臣之間就沒有差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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