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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語言文字規範标準

語言,是人與人溝通的紐帶,是人與人交往的橋梁,更是人與人共同的結晶。

在偌大的世界上,有着數不清的語種。漢語,英語,法語,日語,漢語……其中使用人數最多的是漢語,使用最廣泛的是英語。每個國家都會有相當比例的人會兩種以上的語言。是以語言對人類乃至整個世界都有着重要的意義。

但是,随着社會的不斷發展,語言卻不知不覺地變了味。拿漢語來說,中學生是使用漢語的一分子,但我自認為,我們的漢語水準基本達到了國家的水準,但也有不足。比如“我”常說為“偶”,“同學”變為“童鞋”,“什麼”變成“蝦米”,還有很多。這樣的例子連我也不曾“幸免”。因為我也是流行語使用的一部分。雖然這一種隻是流行語,但這也是一種較嚴重的語言扭曲。

除了語言,文字的使用也逐漸被語言所“傳染”,亂改動成語,字詞發音不準,簡直可以用“猖狂”形容。

大街上,商店的招牌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服裝店有“百衣(依)百順”“衣衣(依依)不舍”。打開電視有“默默無蚊(聞)”“随心所浴(欲)”“樂在騎(其)中”……甚至在某些典禮或晚會上,也有發音不對的地方。今年,我在看中央電視台舉辦的某頒獎典禮時,主持人竟然把“給(ji)”予讀成了(geiyu)的錯誤。

文字也是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決不能讓錯誤的文字誤導人們,也決不能讓錯誤的文字蒙蔽人們的雙眼,進而将錯誤發揚下去!

在不斷進化的社會中,就讓我們的文明不變,語言文字不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