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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不是喜歡找抽麼?結果也如其[捂臉]所願:高通、愛立信們毫不客氣抽[狗頭][靈光一閃]了蘋果一巴掌!蘋果本來就不是一家

作者:風吹物浪

蘋果不是喜歡找抽麼?結果也如其[捂臉]所願:高通、愛立信們毫不客氣抽[狗頭][靈光一閃]了蘋果一巴掌!

蘋果本來就不是一家幹通信技術的公司,也沒人指望蘋果對通信技術能有什麼貢獻,iPhone大大方方用華為、愛立信、高通們的專利技術也沒什麼,就像其它手機廠商都在用一樣,但問題是蘋果的心态卻始終擺不正:一方面用了或者想用各通信大廠的必要專利,另一方面卻還各種不服,指責别人用“強硬手段”。

蘋果以為一番不服,就能換取華為、愛立信、高通們對其妥協,沒成想華為、愛立信、高通們誰也沒有妥協,專治蘋果各種不服。是以,意料之中的結果來了:面對華為,蘋果不敢一戰,先服軟了;面對高通,蘋果本想一戰,結果也服軟了;面對愛立信,蘋果一戰再戰,結果上一次蘋果服軟了,最新這一次預計蘋果除了服軟還是服軟。

近期以來,愛立信同時在美國、巴西、荷蘭、德國、比利時等對蘋果發起5G/4G專利侵權訴訟,而蘋果卻隻在美國一地請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停止采購愛立信的通信網絡裝置。看看,蘋果不是以5G/4G專利(本來也沒有或者根本不足以應戰)來防禦愛立信撂下的戰書,而是尋求美爹的行政禁令對其保護。而問題是,愛立信是美國極力争取而不是打壓的對象,美國會停止采購愛立信的通信網絡裝置麼?可能性可以忽略不計。至于巴西、荷蘭、德國、比利時等國司法機構及其監管機構,我們還看不出它們偏向蘋果的理由是什麼。

是以,對蘋果來說,通信界留給它的規則有且隻有一條:嫌人家專利費收高了,那就别用人家專利。否則,找抽丢人就是難免的。

蘋果不是喜歡找抽麼?結果也如其[捂臉]所願:高通、愛立信們毫不客氣抽[狗頭][靈光一閃]了蘋果一巴掌!蘋果本來就不是一家
蘋果不是喜歡找抽麼?結果也如其[捂臉]所願:高通、愛立信們毫不客氣抽[狗頭][靈光一閃]了蘋果一巴掌!蘋果本來就不是一家
蘋果不是喜歡找抽麼?結果也如其[捂臉]所願:高通、愛立信們毫不客氣抽[狗頭][靈光一閃]了蘋果一巴掌!蘋果本來就不是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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