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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力法則:你可以不用賺錢,而是“掠奪”錢

作者:吸引力法則每日一談

導語:賺錢有很多種方式。窮人往往采取最傳統的方式。那就是出售自己的時間精力,看這使蠻力賺錢。而富人的賺錢方式則更加的新穎。他們往往不創造價值,而是采用直接“掠奪”的方式。

這種方式非常的進階,跳過了摸索和試錯的階段。直接撿現成的東西,做有結果的事。

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每一個白手起家的人都是靠着模仿經過市場檢驗過的成功路徑翻身的。

緻富的奧秘就在于搬運!

要麼去一個比你的所在地更落後的地方。把你所在地最先進的模式和技術帶過去。要麼去一個比你的所在地更加先進的地方,學習别人更先進的技術然後帶回來。

凡事創新者必敗!員工都是創新者,老闆都是搬運工。

吸引力法則:你可以不用賺錢,而是“掠奪”錢

窮人靠創新,富人靠複制模仿

窮人太高估自己的實力了,接觸陌生的領域永遠都是靠着自己埋頭苦幹。他們喜歡标新立異,喜歡創新。然後把自己搞得又窮又忙。

而富人往往會“偷懶”!選擇最省力的方式。那就是直接找出同行裡的标杆進行模仿和複制。

找到牛人模仿是成功最快的方式。跟着人學習永遠要比跟着死的理論學要好。

比如之前在抖音爆火的美少女嗨購。不少人模仿她們。雖然沒有模仿的完全一樣,但是多多少少賺了一些錢。

有了樣闆模仿好産品或者事情之後,富人最牛逼的操作來了。

那就是把一切流程标準化,格式化。然後像流水線一樣把它複制百遍,千遍。這樣小錢就能夠迅速裂變成大錢。

他們不做深度的研發,就是拓展廣度。光是拓展廣度就已經能夠讓他們賺得盆滿缽滿了。比如說我一個賬号可以月入3千塊。我又按照同樣的邏輯複制出一個賬号了。那我就輕松實作月入6千了。

吸引力法則:你可以不用賺錢,而是“掠奪”錢

制造噱頭,搶奪人群的注意力

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時代已經過去了。産品和技術已經沒那麼吃香了。行業利潤的最高點絕對不在生産那個闆塊。而是在銷售端!這是一個流量為王的時代。隻要你能夠博取巨大的流量,再垃圾的産品也能夠賣出天價。

明星就是一直在享受流量帶來的溢價。本來明星沒有那麼高大上。但是人氣太高了,頻繁出現在電視上。那些土豪就覺得明星很有吸引力。反正多的是錢,便瘋狂在明星上砸錢。

為什麼達芬奇畫了那麼多副畫。《蒙娜麗莎》是最出名的,賣出了天價?

就是因為它曾經被一個小偷偷過。後來找回來了。然後一星期内,十幾萬人排隊觀看這幅畫。

這幅畫也自然水漲船高了。

很多窮人都不懂流量思維。他們總是很低調,腳踏實地。那麼自然享受不了流動性溢價,也無法賺到巨額收益。

他們也不懂錢到底是什麼?而富人知道錢的終極形态是什麼。

錢是一個有靈性的玩意,它附着在人的身上。那麼錢的終極形态自然就是人的注意力。

人的注意力是最寶貴的。這也是為什麼那些奢侈品每年要花那麼多錢打廣告的原因。

人性就是這樣,他會下意識地選擇熟悉的東西。你在他眼前出現久了,他自然而然就依戀上了你。一個産品在他面前出現的次數多了,自然而然就買下了。

那麼你想要成功,很簡單。那就是把大部分的時間精力用來博噱頭,用來包裝自己。

不出一個星期,我保證你賺到兩倍的工資。

這個時代你不為自己打廣告,博取流量。那麼你就注定會被那些會打廣告的人收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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