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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5萬現金存取要登記,會帶來不便嗎?央行回應

作者:光明網

自3月1日起,央行等三部門釋出的《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儲存管理辦法》(簡稱“1号令”)将正式實施。

辦法規定,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為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币單筆5萬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萬美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的,應當識别并核實客戶身份,了解并登記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

消息迅速登上熱搜,網友普遍關心,這樣一來,是否會給個人存取現金帶來不便?

其實大可不必擔心。人民銀行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金融機構執行該規定不會影響居民正常現金存取款業務,業務便利程度亦不會受到影響。

不會影響居民正常現金存取款業務

一方面,新規對金融機構的相關要求有所提升,但對自然人客戶辦理現金存取影響非常有限。首先,大陸移動支付較為發達,流動中的現金占比較少,個人存取5萬元及以上現金的情況并不多。移動支付及試點中的數字人民币等多元化的非現金支付方式,已經可以滿足人們日常的生活所需。其次,自然人客戶如果需要存取5萬元以上現金,隻需如實填寫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資訊即可,也就是程式上可能會比之前多填寫一些資訊,但并未要求出具證明材料,對存取款便利程度影響很小。

另一方面,新規将有利于順應金融行業發展,提升大陸金融風險防範能力。現金具有匿名、不可追蹤等特點,大額現金往往被利用來進行洗錢、逃漏稅等不法行為,危害國家經濟金融安全。進一步細化、完善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儲存的具體要求,并參照國際通行标準,補充客戶盡職調查的相關要求,将有助于完善反洗錢監管制度,提升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水準,以發揮反洗錢在建設現代金融體系、擴大金融業雙向開放等領域中的作用。

是以,對新規的相關要求,當了解其良苦用心。個人存取款時,對工資獎金、自由職業收入、合理理财收益或者養老金等合法來源,以及買車買房、探親旅遊等合法用途,隻要填寫清楚就行。與防範不法分子洗錢相比,利害關系将一目了然。

主要目的是預防和遏制洗錢等

人民銀行有關司局負責人指出,實施1号令的主要目的是預防和遏制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保護人民群衆資金安全和利益。

近年來,電信詐騙、非法集資、非法傳銷、跨境賭博、地下錢莊等違法犯罪活動較為猖獗,嚴重危害人民群衆利益。僅2021年,公安機關共偵辦電信詐騙案件37萬餘起,受害者遍布全國各地。其中,一個突出的特征就是犯罪分子利用現金匿名、難以追蹤的特點,偏好使用現金進行交易活動。金融機構依法适當加強對現金存取款活動的管理,有利于防範違法犯罪活動,有利于保護最廣大人民群衆的根本利益。

從實踐經驗看,近年來大陸金融機構不斷加強洗錢風險管理,發現了不少涉嫌違法犯罪活動的情形,保護了人民群衆資金安全。

個人資訊和客戶隐私受到法律保護

上述負責人指出,“為存款人保密”是《商業銀行法》中确立的基本原則,金融機構對業務辦理過程中獲得個人資訊、客戶隐私必須嚴格保密。除了遵從《民法典》、《個人資訊保護法》等一般性法律規定的要求,金融機構還需要按照《商業銀行法》、《反洗錢法》等金融監管法律的要求建立嚴格、完備的客戶資訊保密制度。洩露個人資訊、客戶隐私,銀行及其從業人員要承擔法律責任,情節嚴重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人民銀行将持續關注并指導金融機構嚴格執行相關規定,把握好防範風險和優化服務的平衡,嚴格保護公民個人資訊和隐私。

綜合/經濟日報微信(記者姚進)、中國新聞網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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