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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歲姑娘準備買婚前房,父母知道後趕來阻止,讓她給弟弟買婚房

30歲姑娘準備買婚前房,父母知道後趕來阻止,讓她給弟弟買婚房

現在早已男女平等,這是法律明确規定的,不應該再有重男輕女的想法了。女性在某些領域做出的成績,遠遠比男性優秀,男性還有什麼理由可以看不起女性呢?

既然男女平等,那生男生女都一樣,父母不能重男輕女。不過,說歸這麼說,現實生活中還是有些父母會重男輕女的。這主要是他們遵守着老傳統,老傳統是兒子留在家裡傳宗接代,女兒是嫁出去的。

女兒嫁出去後,就是婆家的人了,隻有兒子是留在家裡的,是以父母會重男輕女。出生在重男輕女家庭中的女孩,是沒有家庭地位的,從小不被父母疼愛,有些還要受盡白眼和歧視。

是以女孩一定要自尊自強自立,要努力學習,要自強不息。一個人隻有自強不息,才能靠自己生存,才可以不用去理會重男輕女。在重男輕女的環境中,女孩不能太逆來順受了,得要努力争取屬于自己的權利。

30歲姑娘準備買婚前房,父母知道後趕來阻止,讓她給弟弟買婚房

30歲姑娘想買婚前房,父母趕來阻止她

玉蘭的父母是非常重男輕女的,當年玉蘭出生時,國家實行計劃生育,左鄰右舍都是獨生子女,隻有玉蘭的父母又偷偷生了兒子。因為這個兒子,家裡罰了一些錢,是以父母格外疼愛兒子。

自從弟弟出生後,玉蘭在家裡就變成可有可無了,好東西都是給弟弟的,幹活的事都是玉蘭的。父親還經常會打罵玉蘭,尤其是玉蘭和弟弟發生沖突後,父母總是怪玉蘭不對的。

玉蘭在家裡很受委屈,她又無處訴苦,就隻有努力學習了,是以她的學習成績一直很好。可國中畢業後,父母硬是不讓她讀書了,讓她去打工,叫她把自己的嫁妝錢掙出來。

玉蘭去打工後,内心還是向往着讀書,是以她報了成人自學考試。後來她一邊打工,一邊學習,考到大專文憑後,換了一份工作,然後繼續參加自學考試。幾年努力下來,玉蘭大學畢業了,找到了一份不錯的工作。

因為父母太寵愛弟弟,弟弟特别任性,根本吃不了苦。讀書時他不好好讀,連高中都沒考取,父母就給他找了一份工作,可他不好好工作,幹了沒多久就被開除了。後來,弟弟就東混西混的,有時去打打零工。

30歲姑娘準備買婚前房,父母知道後趕來阻止,讓她給弟弟買婚房

玉蘭在打工時認識了男友,兩人感情很好,談了将近三年後,玉蘭把男友帶回家去見父母。可父母根本不同意這門親事,因為男友家裡條件不太好,拿不出20萬彩禮錢。

男友是個自尊心很強的人,主動跟玉蘭分手了。父母幫玉蘭重新找了一個對象,對象家條件很好,願意出20萬彩禮錢。但玉蘭不喜歡這個對象,這個對象長得又矮又胖,而且玉蘭還忘不掉前男友呢!

父母逼着玉蘭嫁給這個對象,玉蘭不同意,父親氣得把玉蘭打了一頓。後來,玉蘭一直住在機關宿舍裡,很少回家,她也不談戀愛,就一門心思好好工作。

轉眼間,玉蘭30歲了,身旁的同齡人都紛紛結婚了,隻有她還是單身。玉蘭決定貸款買房子,她攢的錢夠付首付了,她想有一套自己的房子,那不管結不結婚,她都有一個屬于自己的家。

正當玉蘭在到處看房子時,父母得知她要買房子後,馬上趕來阻止她。母親氣得不得了,說女孩家要買什麼房子,嫁到婆家後房子就有了,根本沒必要花這筆冤枉錢。

30歲姑娘準備買婚前房,父母知道後趕來阻止,讓她給弟弟買婚房

父親讓玉蘭把準備買房子的錢拿出來,給弟弟買婚房用,玉蘭得要幫家裡減輕負擔。家裡因為沒錢給弟弟買婚房,以至于弟弟連個對象都說不上,父母要愁死了。

其實弟弟說不上對象,不單單是因為沒錢買婚房,主要是弟弟不成器,東混西混的,人家姑娘才看不上他的。家裡的條件原本還可以,可弟弟總是和一群狐朋狗友去吃喝玩樂,還去賭博,把家裡的錢揮霍光了。

現在,父母要玉蘭把錢交出來,玉蘭是不願意的。這些錢是她辛辛苦苦掙的,為了攢錢,她一直省吃儉用的。她舍不得買衣服,舍不得買好吃的,她就想給自己買一份保障,是以想買一套婚前房。

前些年,玉蘭都是把自己打工掙的錢給父母的,直到她和前男友分手後,因為生着父母的氣,她才不願意把工資交給父母了。因為玉蘭不願意上交工資,父母跟她吵過很多次,現在聽說玉蘭要買房子後,父母就暴跳如雷了。

母親一把眼淚一把鼻涕,哭着罵玉蘭沒良心,她含辛茹苦把玉蘭撫養長大了,玉蘭卻不為她分憂。父親像兇神惡煞似的逼着玉蘭,要求她把錢拿出來,否則父母跟她沒完。

最後,玉蘭不得不把準備買房子的錢拿了出來,她很心寒,覺得父母把她當成搖錢樹了。父母拿着錢,離開玉蘭住的宿舍時,玉蘭暗暗想,這筆錢買斷了她與父母之間最後的一點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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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男輕女的家庭中,姑娘要維護自己的利益

人既要為别人奉獻,也要為自己考慮的,如果連自己都不為自己考慮了,那還有誰會為你考慮呢?玉蘭的父母是封建思想很重的人,他們認為女孩是嫁出去的,買房子是男方的事,是以姑娘不用買房子的。

但現在的婚姻法規定,婚前财産是屬于個人的。玉蘭買婚前房子,不管以後婚姻怎麼樣,這房子永遠是屬于她的,是她的私人财産。她嫁到婆家去,住在婆家的房子裡,那婆家的房子永遠是婆家的,不屬于玉蘭。

玉蘭的父母重男輕女,他們讓玉蘭把錢拿出來,他們要用這錢去給兒子買婚房。在他們的心裡,兒子永遠是排在第一位的,女兒得要為兒子奉獻,他們以犧牲女兒的利益來成全兒子。

玉蘭念着父母的養育之恩,最後妥協了。其實,自己的利益要自己維護的,幸福也要自己争取的。當初玉蘭沒有努力争取自己的幸福,結果錯過了前男友,以至于後來成了“剩女”。

30歲姑娘準備買婚前房,父母知道後趕來阻止,讓她給弟弟買婚房

玉蘭想為自己買一套婚前房,這是很正确的事。如果條件允許的話,女孩是要有一套婚前房的,那結婚後如果過得不幸福,就不會因為無家可歸而不敢提出離婚了。

兄弟姐妹是要互相幫助的,但要看是什麼情況。像玉蘭家的情況,弟弟不成器,自己吃喝玩樂,還去賭博,這種情況下去幫他,隻會害了他。每個人都要靠自己,隻有自己勤奮努力,才能開創幸福的生活。

在重男輕女的家庭中,沒有人為女孩着想,女孩就要自己為自己着想。父母撫養大了孩子,孩子是要盡孝的,但也要注意一個度。對于父母的偏心,女孩要維護自己的利益,要努力争取屬于自己的幸福。

作者:一個情感領域的創作者,專注于情感領域的各種問題,歡迎關注。生活因為有情有愛才有溫暖,讓我們在愛中成長,在真情中度過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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