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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3·15:不能讓咱老百姓貨不敢買,店不敢進!

作者:中央政法委長安劍
聚焦3·15:不能讓咱老百姓貨不敢買,店不敢進!

三年疫情後的首個“3·15”,意義非同以往。

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優化,路邊的飯店酒肆恢複了往日的煙火氣,各地的名勝古迹再現遊人如織的繁華景象,春節檔屢創票房記錄的優秀電影,無疑折射着人們文化娛樂消費的複蘇……我們身邊的這些生動場景,勝過千言萬語,正是中國經濟“長風破浪,未來可期”的信心所在。

聚焦3·15:不能讓咱老百姓貨不敢買,店不敢進!

消費,經濟發展的“三駕馬車”之一,一頭連着生産增長,一頭連着民生福祉。在這個經濟企穩回升的關鍵時期,不斷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商品和服務,是重振消費信心的基礎性一步。維護消費者權益,已經遠非“個人維權”的概念所能囊括,而是事關重振消費信心、促進經濟發展的國之大事。

但在過去的一年裡,損害消費者權益、損害消費信心的事件仍時有發生,甚至屢屢成為人們熱議的話題。從“雪糕刺客”到“菜刀不能拍蒜”,從“知網”事件到層出不窮的“頭部主播帶假貨”,這些沖上熱搜的新聞下,那一句句“貨不敢買”“店不敢進”“網不敢上”“人不知道該信誰”的評論觸目驚心。

聚焦3·15:不能讓咱老百姓貨不敢買,店不敢進!

一個個熱點事件一次次說明着這個再簡單不過的道理:維護不好消費者權益,消費信心就不強,老百姓就不敢安心消費。

如何維護好消費者權益,提振消費信心?

——要用嚴懲犯罪釋放明确的法治信号。對于侵害消費者權益的犯罪案件,政法機關必須重拳出擊,要打準、打透,将不法分子打疼、打怕,讓他們付出高昂的法律代價,更要在全社會範圍内打出聲勢、打出威懾。讓不法者膽寒,才能讓消費者心安。

——要用履職盡責傳遞嚴肅的監管态度。消費者的安全感很大程度取決于監管的高效嚴密。監管既要進一步加大對重點領域的依法打擊力度,維護更加公平的市場環境;也要傾力暢通消費者的投訴管道,提升化解沖突的效能。這樣才能讓維權不再艱辛困難,讓賠償與消費者付出的時間精力相比對,讓“3·15”變成“365”。

——要用綜合整治解決目前的突出問題。縱觀2022年的熱點消費維權熱點事件,展現着發展中出現的新問題、新趨勢,無一不是深刻複雜、涉及多領域多部門。這也提醒我們,維護消費者權益沒有“一招鮮”,隻有各部門整體發力、綜合施策,才能解決好突出的問題。不僅要解決表面的問題,更不能放過深層次的土壤,不讓問題死灰複燃,也不讓問題變種變異卷土重來。

——要用産業更新預防化解消費糾紛。許許多多投訴并不涉及違法違規,可能僅僅因為顧客的“不如意”。這種“不如意”,看似是“容忍度”降低,其實是大家更加注重商品品質和服務體驗,是消費結構更新的直接展現。面對消費更新,産業隻有“聞風而動”,從消費者的“牢騷”中細心體味大家的喜好、厭惡,才能從根本上減少這類“小糾紛”的産生。以高品質的産品和服務激活消費信心和意願,這是經濟高品質發展的應有之義。

從另一方面講,産業更新、經濟高品質發展也在進一步培育着新的消費增長點。當消費者把自己變成産業鍊的積極參與者,那将有可能給我們帶來一個不一樣的“3·15”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