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JavaScript第一回-來龍去脈

簡寫:JavaScript-JS   ECMAScript-ES

寫在前面的話:啃文字大多時間不是件愉快的事情,但是我們必須過這個坎,讓自己習慣,讓自己不讨厭,至于喜歡不喜歡,我們等時間給出答案。

JavaScript由來JavaScript 誕生于1995年,由Netscape Navigator(網景公司,下文統一簡稱網景)公司設計的語言,目的是用來解決當時的表單輸入驗證問題(當時是放在伺服器端進行的表單驗證)。當時微軟在IE3上也實作了JavaScript,但是為了避開網景的授權問題,因而在叫法上稱為JScript。JavaScript前身其實是叫LiveScript,後來網景浏覽器在釋出第二版的時候,為了趁當時Java的熱度,臨時改成了JavaScript。這也讓很多不了解JavaScript的人總是誤會成Java的親戚,然而實際上并無關系。再後來,因為微軟跟網景公司各自用自己版本的JavaScript,并無一套标準的規則可供參考,是以,在1997年,以JavaScript1.1為藍本的建議送出給了歐洲計算機制造商協會(ECMA,European Computer Manufacture Association)。該協會指定39号技術委員會負責這次标準化任務,經過幾個月,最後完成了ECMA-262,也就是名為ECMAScript的新腳本語言。第二年,ISO/IEC(國際标準化組織和國際電工委員會)。

JS跟ES,大多時候我們是混着叫的,我們也可以不深究,但是既然入了這個門,不管是出于情懷還是更好的了解這門語言,個人覺得很有必要了解的。JS是一門基于浏覽器的腳本語言,而ES是歐洲計算機制造協會牽頭完成的一種腳本語言的标準。JS是基于ES标準開發出來的一種腳本語言,像node也是基于ES标準開發的一種背景語言。

浏覽器的JS語言的實作包括了三個部分:

1. ES,這是JS的核心,是JS必須遵循的國際标準;

2. 文檔對象模型,也就是DOM,主要用于操作html的元素節點;

3. 浏覽器對象模型,也就是BOM,主要是各個浏覽器實作的對象。

ES

ES跟浏覽器沒有任何的依賴關系,它定義的隻是想過腳本語言的基礎部分。ES規定這門語言由七部分組成

文法、類型、語句、操作符、關鍵字、保留字、對象。

這些特性跟java語言以及其他語言類似。

ES的版本更疊:

第一版,主要依據JS1.1編寫。

第二版,隻做編輯加工,并未實作新特性。

第三版,增加了像正則、異常處理等一些新的特性。第三版的釋出标志着ES成為一門真正的程式設計語言,後續十幾年主要相容的就是這個版本。

第四版,改動巨多,廢棄,采用3.1版本替代4.0直接發不成第五版,也就是傳說中的ES5。

DOM

為什麼要使用DOM?為了能動态改變頁面顯示。依據的标準是W3C制定的标準,具體的API以及實作後面再詳述。

BOM

浏覽器對象模型,包括視窗、浏覽器資訊、location、screen、cookie、XMLHttpRequst等,不過沒有标準遵循。

因為JS的運作載體各異,工作學習過程中難免會遇到各種各樣的相容性問題,好在大多數的相容性問題就算是百度也能解決絕大部分。

轉載于:https://www.cnblogs.com/shaohua007/p/105543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