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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反壟斷”:十年争議,今朝槍響

網際網路“反壟斷”:十年争議,今朝槍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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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圖來源/視覺中國

文/鐘微

編輯/葉麗麗

“假如現在換一下,你是BAT,你覺得怎麼做才比較好?” 

2016年中國綠公司年會上,馬雲針對賈躍亭曾公開提到的“百度、阿裡巴巴、騰訊壟斷了整個網際網路創業的資源”,在現場發出了這一反問,進而展開了一場激烈對話。 

面對這一反問,賈躍亭隻好說,每個時代都會有一些壟斷整個社會資源的企業,但時代變遷的同時,都會誕生全新的更加偉大的企業,而突破上一代企業的封鎖或是大山。 

順着賈躍亭的話,馬雲說出了一句名言,“推翻三座大山,把地主弄死,農民不一定富起來。” 

時至今日,中國網際網路孕育出不少巨頭,當一個行業競争白熱化時,必定少不了BAT等網際網路巨頭的身影。 

這種趨勢存在已久。例如本地生活網這門生意,包含着外賣、出行兩大入口,美團難得獨立,但其最重要的競争對手餓了麼,最終被阿裡巴巴聯合螞蟻金服全資收購。 

共享單車燒了許多年,ofo沒能有什麼好結局,令人意外的是,摩拜最終卻被美團以27億美金收購,還沒能像餓了麼一樣保有品牌。

很多公司長大後,都避不開巨頭,要麼被收入麾下,要麼面臨巨大競争壓力。以至于坊間有調侃,賣給BAT要趁早。 

網際網路“反壟斷”:十年争議,今朝槍響

即使關于網際網路巨頭壟斷的讨論絡繹不絕,但以往反壟斷案件發生在其他行業,網際網路領域少有案例。

2013年,曾負責反價格壟斷執法的國家發改委,查處了茅台和五糧液、三星和LG液晶平闆、洋奶粉、隐形眼鏡片等價格壟斷大案。國家發改委甚至對合生元等6家乳品企業,開出高達6.6873億人民币的壟斷罰款。 

相比之下,中國網際網路領域,雖然屢屢出現涉嫌壟斷的事件,但最終少有明确判罰,對于壟斷的界定标準等多有争議。  

2020年,中國網際網路可能将要迎來反壟斷的新時代。實施已11年的《反壟斷法》進入首次“大修”,近期釋出的《關于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意見征求稿)》(以下簡稱《指南》)則提到,二選一、大資料殺熟等行為,或被認定為壟斷。

就在同一天,博鳌亞洲論壇副理事長、中國央行原行長周小川對網際網路科技巨頭的壟斷行為發出預警:“網際網路科技巨頭掌控大量資料和市場佔有率,形成壟斷抑制公平競争。” 

《指南》發出的時間,正好是各大電商平台如火如荼酣戰雙十一的時候,一邊宣布着戰績的電商巨頭,一邊股價卻出現大跌。 

變化正在發生,而巨頭們終将面對這一極具挑戰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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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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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二選一”往事

被稱作“中國網際網路反壟斷第一案”的“3Q大戰”,背後圍繞着“二選一”展開。 

2008年,中國《反壟斷法》頒布。兩年後便發生了一起典型案例。 

那年中秋節,360創始人周鴻祎在聚餐途中得知,騰訊在使用者的電腦中默默安裝了QQ電腦管家,這個應用具備雲清除、系統漏洞修補等功能,直接對标360相關軟體。

盡管周鴻祎在此之前,曾與騰訊創始人馬化騰有過溝通,他希望騰訊不要進入安全領域,“給360一口飯吃”。 但事情并不如周鴻祎所願。

騰訊這一極具針對性的動作,讓360不得不馬上出招。五天後,360推出了一款名為“360扣扣保镖”的安全工具,明面上是保護QQ使用者的安全,但實際上可以阻止QQ檢視使用者隐私檔案等功能。 

“360扣扣保镖”推出後不久,騰訊要求所有QQ使用者解除安裝360軟體。360和騰訊在使用者電腦背景打起架,最後卻強制使用者隻能選擇其一。這是中國網際網路“二選一”第一次引起如此大的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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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提醒使用者解除安裝360軟體,圖源網絡

雖然最後工信部調停了這場大戰,但兩者的訴訟戰沒有停止。 

2012年,360起訴騰訊公司濫用其市場支配地位,索賠1.5億元,但被駁回。2014年,騰訊起訴360,而後者被判決構成不正當競争并賠付40萬。

這一事件受到無數關注的同時,《反壟斷法》也開始被公衆熟知,360和騰訊的訴訟,從廣州高院一路打到最高院,因各界關注度極高,過程還曾被電視和微網誌直播。 

争議也随之而來。網際網路實驗室主任方興東等人曾撰寫《中國IT業20年反壟斷曆程和特征研究》,其中提到,BAT通過建立生态圈、制定規則,掌握了絕對話語權,對輿論有明顯的控制力和影響力,還基于自身強大的服務生态和資本優勢形成派系力量。 

而《反壟斷法》雖然已經實施,但是在對網際網路壟斷案件的審判中沒有實作重大突破,企業壟斷行為成本過低,進一步助推市場生态惡化。 

方興東還曾評價,由于反壟斷法規成熟,美國科技市場上幾乎每隔5年就會出現一批影響世界的網際網路公司。而反觀國内,目前基本上仍處于第一代網際網路精英掌舵的時代,在各個領域留給後來者的生存空間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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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如今,中國網際網路“二選一”事件依然屢見不鮮。 

2015年雙十一前夕,京東官方微信公衆号稱,其公司不斷接到商家資訊,阿裡巴巴集團在“雙十一”促銷活動中脅迫商家“二選一”,之後京東實名舉報給國家工商局。 

對此,天貓雙十一籌備委員會發言人蘇娅曾表示,阿裡尊重實名舉報,但今天是“雞實名舉報了鴨,說鴨壟斷了湖面。”在此之前,京東也曾對部分旗艦店進行關閉并表示永不合作。 

此後幾乎每年都會爆發“二選一”争議事件,故事的主角也從阿裡、京東,擴充到拼多多、唯品會等電商玩家。

連線Insight曾在文章《唯品會“封殺”愛庫存?“二選一”的戰争裡沒有赢家》裡描述了“二選一”對市場的破壞和傷害。

百聯咨詢創始人莊帥告訴連線Insight,在社會層面,如果擁有市場支配地位和擁有先進技術就可以做二選一的話,“那每個行業都可以做,音樂也能做二選一,電影也可以二選一。如果都這樣競争,那這個社會隻要有一點市場支配地位的,比競争對手強的企業都可以去實施二選一,對整個經濟的良性競争,就會造成非常大的影響。”

最新釋出的《指南》提到,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平台經濟領域經營者,可能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無正當理由對交易相對人進行限制交易,排除、限制市場競争。而這類限制交易行為可通過電話、口頭等方式實作,還可通過平台規則、資料算法以及技術等方面設定限制。 

《指南》對網際網路平台“二選一”的行為做出明确限定,被外界評價為,彌補了《反壟斷法》在執法上的空白,更利于制止平台經濟領域出現壟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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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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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購這盤棋 

大型并購案的屢屢發生,也常讓巨頭陷入壟斷争議。

回顧以往的網際網路行業巨頭合并,是一份很長的名單。這些年,阿裡收購優酷洋芋、高德和新浪微網誌等股份、百度收購91無線、以及58趕集合并、美團點評合并。這些并購案,不僅改變了企業自身的發展軌迹,也影響了原有市場的競争格局。 

巨頭們用錢敲開了這些創業公司的大門,甚至拿到了話語權或主導權。外界對此争議已久。

網際網路公司成長的盡頭,便是更多的市場佔有率、直至取得相對壟斷的地位。 

多年以後,美團已經成為不可忽視的新興力量,其創始人王興在2016年便曾表示,做一個公司最後都是需要“平天下”,“‘平’的意思就是,你不光要進去做,最後還要徹底地占領、壟斷它。”

他說,“對網際網路公司而言,這點尤其重要。因為你隻有迅速結束競争并壟斷這個市場,才能創造最大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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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購顯然是一個捷徑。

在美國,2017年其司法部以反壟斷為由,向AT&T發起訴訟,試圖阻止AT&T和時代華納的并購。美司法部表示,AT&T收購時代華納違反了《反壟斷法》,将極大地傷害消費者,包括将導緻使用者的付費電視使用費用上漲、阻礙行業創新等。 

這一收購之後被反複延期,直到2018年才被美國司法部承認是合法的。但是這一消息曝出後,美國法律界等人士紛紛對其抨擊,著名分析師Ben Thompson曾在部落格中提到,美國目前的法律和反壟斷判例均令人遺憾地沒有準備好應對這一現實,是以出台一項新的保持中立的法律是最好的解決辦法。 

并購引起的壟斷争議也同樣發生在中國。2015年5月,線上旅遊(OTA)領域頭部企業攜程決定收購藝龍,而其競争對手去哪兒馬上發動了反擊——向中國商務部壟斷局遞交檔案,它認為攜程收購藝龍涉嫌違反《反壟斷法》及相關法規。 

去哪兒網稱,合并後,攜程與藝龍加起來,在線上酒店預訂市場中的份額合計超過50%,而且攜程在此次股權交易後獲得了藝龍公司的實際控制權(收購藝龍的另兩家公司鉑濤集團及LuxuriantHoldings,其公司或實際控制人都與攜程有一定關聯),構成經營者集中,觸及了《國務院關于經營者集中申報标準的規定》中設定的申報門檻。 

事後,雖然商務部表示已經收到去哪兒網關于該收購涉嫌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的舉報,并約談攜程及相關方調查了解有關交易情況,但最終并沒有做出壟斷與否的判别。 

戲劇化的是,5個月前,線上旅遊(OTA)領域的兩位頭部企業,攜程和去哪兒宣布合并。合并完成後,攜程擁有去哪兒45%的總投票權,成為其最大股東。

有分析稱,兩者的合并基本形成了對機票酒店市場的相對壟斷,而由于旅遊産品的複雜性,反壟斷調查會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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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并不是個例,關于一起網際網路并購是否存在壟斷、界定标準是否合理等問題,總有許多争議聲。 

自《反壟斷法》生效12年以來,國内還沒有大型網際網路企業間的并購案進行事先申報審查獲批,也未是以被處罰。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魏士廪曾在接受采訪時提到,網際網路領域的并購有很多都沒有向主管部門送出反壟斷申報,這與網際網路領域的VIE結構、 營業額計算等系列複雜的問題有關。中國很多網際網路公司都是VIE結構,都是外資間接控股這種形式。新型商業模式其營業額如何計算也是一個很複雜的事情。 

他提到,類似因素可能都是導緻網際網路領域集中案件監管寬松的衆多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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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壟斷新時代來了 

早年,巨頭們常以國外市場比較自身。 

“3Q大戰”結束後,馬化騰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網際網路是一直變化的領域,如果企業跟不上産業的發展趨勢,自然會被市場淘汰——谷歌搶走了微軟的光環,Facebook正在打敗谷歌……騰訊如果不能進行自我革命,結局會和他們一樣。 

馬雲也曾說出類似的觀點,微軟、IBM這樣的公司面臨的挑戰依然非常大,阿裡巴巴也一樣。“大家都覺得BAT相當了不起,但我估計就兩三年格局就會變化;過四五年,我們這些企業是否還會在,我覺得都是很大的問題。” 

時過境遷,如今騰訊和阿裡已經坐穩了巨頭的位置,市值位列前位,有着各10萬億的生态産業,也一直深陷壟斷的争議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馬化騰與馬雲提到的微軟、谷歌,都面臨過反壟斷的挑戰。微軟曾在巅峰期迎來了反壟斷調查,持續了六年才結束,長時間的調查影響了微軟前進的速度。而谷歌也在2013年,遭遇了同樣的經曆,甚至曾被歐盟判罰24.2億歐元。 

兩者被調查的原因,分别是利用Windows的壟斷地位為IE保駕護航、競價排名破壞了消費者真正選擇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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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壟斷争議背後,公衆對網際網路巨頭已經流露出不滿。 

“魏則西”事件直到如今依然被反複提起。2016年5月2日,國家網信辦聯合調查組進駐百度,對百度進行整改。此事件發生後,外界将百度處于壟斷地位,看作産生惡性事件的根源。 

當蘋果、谷歌、亞馬遜、Facebook矽谷的四大科技巨頭,正在遭遇美國曆史上最嚴苛的反壟斷調查時,中國也可能将要迎來反壟斷的新時代。 

2020年,實施已11年的《反壟斷法》,進入首次“大修”。 

年初,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在其官網公布了《反壟斷法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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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據檢察日報報道,公開征求意見稿8章64條的篇幅,較現行法要多出7條,字數也大幅增加。這次修法,已與另立新法有同等規模。 

這次修法,是基于如今的現狀進行更新。不僅反壟斷執法具體案件中的處罰力度和罰款額度有大幅度提高,還改善了因網際網路特征引起的審判難點。 

關于如何認定網際網路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争議性問題,征求意見稿做出了明确的認定,“網際網路領域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還應當考慮網絡效應、規模經濟、鎖定效應、掌握和處理相關資料的能力等因素”。 

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又釋出的《關于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意見征求稿)》,主要目的是預防和制止網際網路平台經濟領域的壟斷行為。 

《指南》對網際網路平台概念做出定義,“指通過網絡資訊技術使互相依賴的多邊主體在特定載體提供的規則和撮合下互動,以此共同創造價值的商業組織形态。”并明确表示,網際網路平台包括一切線上平台,例如電商、社交平台、遊戲等。 

《指南》對相關問題的界定,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過去《反壟斷法》在處理網際網路經濟涉及壟斷糾紛時的執法難題。 

無論什麼企業,都不能擁有壟斷的權利。未來,反壟斷将成為網際網路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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