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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彙報,工作等于白做

作者:吉田幸弘,日本著名溝通設計師、人才培養顧問、高管教練

來源:管理的常識(ID:Guanlidechangshi)摘編自《先學說話,再帶團隊》,機械工業出版社出版

01

要是早點彙報就好了

“安排下屬制作新産品介紹資料。雖然他在截止日期的前一天送出了,但與我想要的東西差距太大,我不得不通宵修改。”

“委托下屬撰寫要在董事會上發表的新項目方案,雖然他提前3天交上來了,但内容太過粗糙,我隻好親自動手修改。”

我見過不少管理者為類似的狀況而感到苦惱。他們覺得與其如此,還不如一開始就自己做。但是,“将工作交給下屬”是培養人才必不可少的舉措。

其實,不管出現什麼情況,隻要不是臨到截止時間才發現,而是提早确認,管理者就不會大吃苦頭。

1.明确彙報的目的是什麼

A在一家全國性教育機構的廣報部擔任主管。每當給下屬安排沒有明确截止日期的工作或全新的工作時,他都會事先定好完成期限。

不過,他希望盡可能培養下屬的自主性,是以将工作全部交給下屬決定,包括中途向管理者彙報的時間。

但是,臨近截止日期時,A常看見下屬手忙腳亂,于是告訴下屬“希望你早點彙報工作”。

修改需要時間,是以管理者的心一直懸着,希望下屬提早彙報。

雖然也有疏于彙報的人,但下屬之是以中途不來彙報,大多是因為沒有了解上司的真正用意。

中途彙報本就不是為了讓管理者安心而存在的。它的目的是讓管理者接到下屬彙報後,能及時對計劃做出必要的調整。

同時,這也是為了表達管理者“不當‘甩手掌櫃’,與下屬在一起”的态度。

在本案例中,問題出在下屬并不明白“彙報的目的是什麼”。

由于彙報延遲而臨到截止時才發現工作方向出現偏差,管理者及下屬将需要更多時間來糾偏或返工,還有可能像本節開頭描述的一般通宵作業,搞不好還趕不上截止期限。

是以,當管理者把工作交給下屬時,需要規定中途彙報的時間。

最好的辦法是明确彙報的時間節點,如“做到某個階段”或“在幾日幾點确認一下”。

用這個方法能促使下屬及時彙報。但是,僅憑這個做法,下屬還是不了解“彙報的目的是什麼”,大多數還會交出與管理者的想象有差距的結果。

2.将返工或作業時間的預估誤差減至最小

而另一位主管B的團隊成員總是能通過及時彙報,交出接近上司想象的結果。

B在下屬進行中途彙報前,還規定了另一個時間。

B在安排工作時對下屬說:“在下次彙報時需要返工,對你我都是浪費時間。是以,讓我們在工作開始之前先确認一下,防止了解有誤。1小時後請你将粗略的思路、草案以及大緻工作日程拿出來。”

B做出訓示後,立刻定好再次确認完整思路及所有工序時間表的彙報時間。

通過1小時後的确認,返工或作業時間的估計誤差将被減至最小。此外,管理者還能明确下屬是否有誤解之處,判定下屬在哪道工序可能遇到困難或耗費工夫,以便對症下藥。

在主管A的團隊中,中途彙報者常會遭到否定,是以下屬不做到一定程度不會前來彙報。結果,做出來的東西與管理者的意圖大相徑庭,白白在修改上浪費了不少時間。

主管B的團隊從一開始就能發現下屬的思考方向與管理者之間的偏差,是以能及時糾偏,在中途彙報時,下屬既不會出現“被否定”的情況,也不會浪費時間。

“中途彙報”這個詞或許給人一種刻闆的感覺。其實,如果能從支援下屬獨立思考的角度與下屬分享中途彙報的意義,下屬就會樂于盡早彙報。

重點:

注意,不要将彙報變成“否定下屬”的場合。切實告知下屬彙報的目的,避免浪費時間。

不懂彙報,工作等于白做

02

事無巨細都請示

太令人操心了

有些下屬在接受任務後,一而再,再而三前來請示。

有問題就問,這是很好的現象,但是,過多的請示會占用管理者過多時間。

在工作中又發現與之前不同的新問題,在這種時候,下屬前來請教、請示,固然比事後返工或修改強,但對于那些事無巨細都請示的下屬,如果管理者總是好心地一一回答,他們是不可能成長起來的。

下屬之是以事無巨細地請示,是因為缺乏判斷基準,不知道可以自行決策到什麼地步。

雖然管理者經常對下屬說“你可以按照自己的判斷去做”,但情況卻遲遲沒有改變。在下屬看來,“在工作中不能出錯”,是以才會前來請示。

是以,下屬事無巨細地請示的原因其實出在管理者身上。若想下屬獨立思考,管理者需要注意下面幾個重點。

1.明确判斷基準

“除了某事,你都可以自行思考。”管理者可以明确判斷的基準。

其實,下屬之是以頻繁請示,是因為不清楚自己可以判斷的事務的範圍及權限。是以,明确授權範圍是非常重要的。

同時,管理者還需要預判下屬可能判斷不了的部分,事先提示下屬,例如,假如遇到某某情況應該如何解決。

2.将問題抛回給下屬

當下屬前來請示“我該怎麼辦”時,盡量不立刻給出答案。管理者可以試着反問:“你覺得應該怎麼辦?”

當然,下屬正因為不知道怎麼辦才來請示,這麼問重點在于鼓勵下屬表達自己的意見,即使錯了也沒關系。

使下屬養成盡可能獨立思考、主動表達意見的習慣,在這個基礎上,如果下屬在方向上出現偏差,管理者再糾正即可。

不過,這裡有一個關鍵點,就是即使下屬提出與自己不同的見解,管理者也不應立即否定,而是先用“原來你是這麼想的啊”“這也是個思路”之類的話肯定對方。

然後,再說出自己的想法:“如果是我,我會這麼做……”

3.不責備

不論授權再明确,訓示再清晰,管理者也會直到落實計劃時才對一些必要的東西有所察覺,是以無法事前完整把握所有工作程式。

管理者不可能對所有新情況了如指掌,隻能依靠下屬自行判斷、解決。

這時候,對下屬自行思考、主動解決的行為,管理者不能苛責,而是給下屬回報:“下次你可以試着這麼判斷。”

隻要有意識地按照上述要點接觸下屬,下屬就能獨立判斷、行動。培養下屬的判斷力,不僅能促使下屬更快成長,還能解放管理者的時間。

重點:

給下屬提供判斷基準,促其獨立思考。即使下屬判斷失誤,也不立刻否定,更不責備下屬獨立判斷所産生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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