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前體物VOCs污染防治将成為大氣污染控制的關鍵與重點,活性炭吸附法是工業企業治理揮發性有機物(VOCs)比較常用的一種方法,如何規範運維活性炭處理設施這份“指導手冊”請查收!
活性炭吸附法關鍵參數要求
1、活性炭過濾箱結構設計合理,不得讓未經過濾的氣體進入後續工藝流程,過濾後尾氣中顆粒物含量<1mg/m³。過濾箱應有壓差計,壓力過大時及時更換并記錄。
2、活性炭填充量與每小時處理廢氣量體積之比應不小于1:5000,每1萬Nm³/h 廢氣處理蜂窩活性炭吸附截面積不小于 2.3 ㎡,顆粒活性炭吸附截面積不小于 4.6 ㎡。
3、顆粒活性炭最好選擇柱狀活性炭,直徑≤5mm,比表面積≥1200 ㎡/g或碘值≥800mg/g;蜂窩活性炭的橫向強度應不低于0.3MPa,縱向強度應不低于 0.8MPa,比表面積≥750 ㎡/g或碘值≥800mg/g。
4活性炭吸附裝置設定裝卸碳孔,内置均風裝置,采用顆粒狀吸附劑時,箱内氣速宜低于0.6m/s,采用纖維狀吸附劑時,箱内氣速宜低于0.15m/s,采用蜂窩狀吸附劑時,箱内氣速宜低于 1.2m/s。
活性炭吸附設施維護
1、采用水簾、噴淋塔預處理方式的,應在活性炭前端設定除水裝置,定期檢查除水能力。
2、活性炭使用時間一般不超過500小時(正常生産時不超過3個月)。
廢氣收集參數和最少活性炭
填充量參考表
活性炭性能識别方法
活性炭使用周期内不應出現泛白或變色情況
活性炭不應出現積塵嚴重、表面附着油脂、潮濕等情況
活性炭使用周期内不應出現泛白或變色情況
積塵嚴重會導緻活性炭空隙堵塞,嚴重影響吸附效果。
涉及塑膠制品、熔模、高溫固化、熔蠟等工藝會産生焦油類物質,其粘性大,預處理難度高,進入裝置後将活性炭吸附裝置空隙封堵住,導緻吸附效率降低。
廢氣含水率大于50%活性炭吸附效率将急劇下降,導緻處理效率低;
活性炭裝置進口溫度不應高于40℃,企業應設定活性炭進口溫控傳感器,確定活性炭吸附溫度在40℃以下。
規範運維活性炭處理設施
不僅有助于企業廢氣達标排放
更有助于降低生産經營風險
各企業務必重視定期檢查活性炭狀态
更換下來的廢活性炭屬危險廢物
應當密閉貯存
交由具備危廢處置資質的
企業依法進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