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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興縣檢察院:借助智慧檢務,推動社會治理向現代化轉型

作者:濱州網

濱州日報/濱州網訊 近日,博興縣院主動融入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以高品質檢察建議作為參與訴源治理、促進社會治理的重要抓手,依法能動履職,促進從個案辦理向類案監督到系統治理轉變,推動法律監督向社會治理延伸,充分運用檢察建議助推完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轉變檢察建議工作理念

明确職責定位。深刻認識檢察建議是檢察機關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的重要方式,推動建構“黨委上司、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司法保障”檢察建議辦理社會化工作格局,檢察建議工作被市院和縣委主要上司批示3次。

堅持訴源治理。針對社會治理熱點、難點、堵點,特别是最高檢系列檢察建議涉及的相關領域開展常态化監督,以“沒完沒了”的韌勁抓落實、抓問效,堅持以訴源治理抓前端治未病。去年以來,制發各類檢察建議45件,已回複檢察建議采納率99.9%。

更新辦案理念。通過加強檢察官專業教育訓練、獎懲考核等措施,提升檢察官辦案能力和業務水準,強化檢察建議也是辦案的理念,改變重剛性監督,輕柔性監督的思維,樹立雙赢、共赢、多赢的理念,以檢察官業務能力高水準實作檢察建議工作高品質。辦理的虛假仲裁檢察建議案件入選最高人民檢察院“虛假仲裁、虛假公證監督典型案例”。

服務保障大局,進一步提升檢察建議工作質效

圍繞中心工作。緊緊圍繞縣委和上級檢察機關決策部署,心懷“國之大者、縣之重者、檢之要者”,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牢牢鎖定縣委“1261”工作思路、全力推動“八大突破”主題主線,聚焦重點領域,助力消除犯罪隐患和監管漏洞。通過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整治各類垃圾、固體廢物2萬餘噸,追償修複生态、治理環境費用110餘萬元,追回國有财産200餘萬元。

完善建議格局。突出民營經濟保護、金融風險防範化解、知識産權保護等重點領域,聚焦鄉村振興、生态環境保護、掃黑除惡鬥争常态化、社會治安整體防控等領域,緊盯法治政府建設中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情況,精準制發檢察建議,助力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護航人民群衆幸福美好生活,推動行政機關執法效能提升。針對城區存在多處“空中飛線”,影響城市環境和安全隐患問題,組織責任行政機關、通訊營運商、創城辦等機關進行公開聽證,發出3份檢察建議,凝聚更大工作合力加快“空中飛線”整治工作進度。結合推進“斷卡”行動,向轄區内5家金融機構公開送達檢察建議。

實作監督全覆寫。通過檢察建議實作對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企事業機關、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等适格對象的檢察監督全覆寫。加強社會治理類檢察建議運用,推動多發性違法情形、普遍性管理漏洞等問題的有效治理,實作“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監督效果。辦理假冒名牌油漆注冊商标案5件55人,并向主管部門發出社會治理類檢察建議,有效震懾了轄區油漆市場假冒注冊商标違法犯罪行為。

積極主動作為,進一步推動檢察建議工作落實

建立規範機制。制定出台《以高品質檢察建議為抓手,促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實施意見》,細化19條措施,增強檢察建議主動性、針對性和實效性;建立檢察建議案件化辦理機制,實作線索管理、初核認證、立案查辦、調查核實、制發建議、跟蹤監督等各環節流程化辦理。

充分借助“外腦”。對事關經濟社會發展、民生民利等重大問題或者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檢察建議,充分發揮好專家咨詢委員、聽證員、人民監督員、特邀檢察官助理等專家、人才作用,将其相關意見作為提出檢察建議的重要參考。積極推動相關專家參與檢察建議調查核實、文書送達、督促落實、檢察聽證等工作,提升檢察建議專業化、精細化和規範化水準。召開聽證59次,邀請專家參與辦案6次。

探索宣告送達和公開聽證制度。創新檢察建議送達方式,在傳統書面送達基礎上,探索公文送達、宣告送達等有效形式。對于社會影響大、群衆關注度高、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社會治理問題,在提出檢察建議前和督促落實過程中,舉行檢察聽證,擴大檢察建議社會影響力。

争取多方參與,進一步凝聚檢察建議工作合力

加強溝通協商。加強與被建議機關的溝通協商,提出社會治理檢察建議前,積極聽取被建議機關的意見,共同研究解決對策,提出檢察建議後,積極督促、協助被建議機關落實檢察建議,與稅務、交通運輸、國土資源、生态環境等部門會簽相關協作機制5份。聚焦稅收流失風險建立的涉稅案件綜合履職數字監督模型,發現監督線索50餘條,依法發出檢察建議6件,為國家挽回稅款損失6000餘萬元,實作了“個案辦理—類案監督—系統治理”的有效轉變,模型獲評全省檢察機關法律監督模型評比三等獎并入選“第二批全省數字檢察典型案例”。

完善抄送報告制度。注重發揮被建議機關的上級機關、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作用,通過“我管”的依法能動促“都管”的補位盡責。對辦案中發現的涉及地區、行業管理制度上具有普遍性的問題,抄送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行業自律組織。

健全關聯機制。建立健全檢察機關與行政機關、紀檢監察機關、審判機關的協同關聯機制,實作檢察建議與行政建議、監察建議、司法建議貫通協調。建立健全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機制,對于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等法律監督職能的代表建議、政協提案,依法提出檢察建議。通過人大代表建議或政協提案轉化為檢察建議3件。

注重宣傳引導。注重發現、培育和宣傳典型案、事例工作,細化工作措施,定期組織開展“回頭看”,對新發現的社會治理方面的問題,積極運用檢察建議督促整改落實,持續抓好跟蹤問效。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充分發揮典型示範引領作用,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援檢察建議辦理工作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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