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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媒·見證丨勞動人事争議非要鬧到訴訟嗎?可以靠調解化解沖突!仲裁也有“服務型”

作者: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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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調解的盡量不裁決,能裁決的盡量不開庭。這是我們的工作目标。”

4月30日上午,天橋區勞動人事争議仲裁院仲裁庭裡,一起因企業拖欠勞動者工資并解除勞動關系,勞動者遲遲未收到經濟補償金而引發的勞動人事争議,終于在仲裁員的調解下得以解決。仲裁員告訴濟南日報記者,類似的勞動人事争議每年立案受理超過2000起。不過,自2023年仲裁院工作機制更新以來,大部分案件都在開庭前調解成功。

調解優先、普法優先。“服務型仲裁”工作機制為解決勞動人事争議、優化營商環境帶來了哪些助益?

拍攝地點:天橋區人社局

拍攝内容:“服務型仲裁”助力優化營商環境

融媒·見證丨勞動人事争議非要鬧到訴訟嗎?可以靠調解化解沖突!仲裁也有“服務型”

調解雙方沖突 從立案受理開始

“我們對每一起勞動人事争議的調解,其實在立案受理的那一刻起就開始了。”在介紹新的工作機制前,仲裁員劉曉晨先向記者講述了他們剛調解完成一個案例。

“這次的案子,雙方一共來了14個人,1個是企業代表,剩下13個都是來要說法的勞動者。”劉曉晨告訴記者,此次勞動糾紛是由拖欠工資引起的——企業效益不好,自2023年11月以來就一直未能向這13名勞動者支付相應工資,直到今年2月他們與企業方面解除勞動關系。“這個案子裡的雙方已經打了很長時間‘拉鋸戰’。其實勞動者方面的訴求很簡單,就是想要回那幾個月的工資和解除勞動關系之後應得的經濟補償金,但企業方面一直拿不出錢。”劉曉晨說,面對這種情況,他們選擇“曉之以理,動之以情”。

“我們在開庭前就一直在聯系企業,給他們提供方案,告知他們裁決可能給企業帶來的風險,為的就是促使企業盡早看清利弊,能在沖突進一步擴大前解決問題。”劉曉晨說,在他們的努力下,這起案子最終以企業方面在開庭當日當面向13名勞動者支付被拖欠工資及補償金結案,雙方也對調解結果表示無異議。“勞動者、企業都不想鬧大,是以化解沖突需要我們從一開始就向雙方闡明解決争議的好處及裁決可能帶來的風險、結果,讓雙方各退一步。”劉曉晨表示。

天橋區人社局四級調研員趙延紅介紹,為保障勞動者權益,同時助力企業健康發展,天橋區勞動仲裁委以“調解優先,能調盡調”為工作思路,堅持把非訴解紛機制挺在前面,将調解貫穿庭前、庭中、庭後各環節、全流程,在前端化解糾紛,使得雙方有機會達成“雙赢”局面。

記者了解到,2023年天橋區勞動仲裁院立案受理勞動人事争議案件1959件,其中通過調解化解案件1468件,涉案金額290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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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送法進企” 讓争議避免在源頭

2024年1月至今,天橋區勞動仲裁院立案受理652起,其中調解案件310餘起,金額450餘萬元,260起案件也正在同步調解過程中。不過,無論是依靠仲裁員調解,還是開庭裁決甚至提起訴訟等方式解決問題,沖突和損害都已在勞動者、企業之間發生。想要減少問題發生、做好對市場主體的“把脈問診”,就要把工作做在前面。

“其實企業本身也不想跟勞動者鬧沖突,但不少企業,尤其是中小型企業往往缺乏相關的法律知識,在不經意間就與勞動者産生摩擦,然後進一步惡化,最後不得不尋求勞動仲裁甚至相關司法途徑來解決。”天橋區勞動仲裁院院長程新春向記者表示,目前,部分企業的用人觀念仍然比較落後,容易與勞動者産生沖突,“尤其是初創企業或中小微企業,缺乏專業法律團隊或知識,對待勞動者、勞動關系較為簡單粗暴,造成不少問題,比如未簽訂勞動合同、拖欠工資、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等。想盡可能減少這樣的問題,就必須增強企業的法律意識,讓企業的用人觀念、方式與時俱進。”

程新春說,為提升企業法律意識,自2023年初,天橋區勞動仲裁委便持續開展“送法進企”活動,組織全院仲裁員對全區用工密集型企業、勞動争議高發企業、用工季節性和特殊性行業進行調研活動。并采取“以案說法”等方式,對勞動關系下勞動争議的熱點、焦點、難點等問題進行細緻講解。“對我們‘送法進企’這一活動,企業方面非常配合,學習得非常認真,很多企業已經開始有所改變。”程新春說。

“送法進企”,讓普法走在前頭。這一新的工作方法被放在解決勞動争議的前置環節,為的就是盡可能把争議“扼殺在搖籃裡”,切實做到指導在前、服務在前、警示在前,以減少企業用工風險,維護企業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融媒·見證丨勞動人事争議非要鬧到訴訟嗎?可以靠調解化解沖突!仲裁也有“服務型”

講尺度也有溫度 建構和諧勞動關系

“這幾年來我們這兒維權的勞動者變多,反映出現在大家的維權意識不斷提升,是以我們更要用好專業知識,把沖突化解在前端。”

天橋區勞動人事争議仲裁院副院長高濤告訴記者,不論案件涉及金額、人員的多少,每一起争議背後都是幾個乃至幾十個家庭的挂心事,是以仲裁員們甯願加班加點、承受可能來自調解雙方的埋怨和不了解,也要盡可能提前結束争議、避免事态惡化。2023年,院内調解率達到了79%,結案率達到了99.8%;僅2024年1月至今,仲裁院就收到當事人自發贈送的錦旗3面。

公平公正、嚴謹認真,是保障調解、仲裁尺度的必要條件,但“服務型仲裁”不僅要“講尺度”,還要“講溫度”。

“勞動者要維權,企業也要生存。”高濤說,現在小微企業衆多,勞動者的一紙訴訟對它們而言可能會是滅頂之災。而在這類案件中,除了經濟沖突,雙方産生争議的原因還包括企業在用工過程中的管理方式過于生硬,造成雙方情緒對立又缺乏良好溝通,最終走向仲裁甚至訴訟……高濤表示,這就需要仲裁員在調解、仲裁的過程中不僅要講法律還要講人情,“面對争議要首先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但也不能讓企業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仲裁員要采取更靈活的溝通政策,讓勞動者和企業能互相諒解,盡可能在調解過程中解決争議。”

程新春說,下一步,除了強化“送法進企”服務,仲裁院還将繼續加強前端調解工作,及時高效地化解勞資雙方沖突,并不斷提高仲裁辦案質效,每季度和區法院召開一次銜接會,堅持做到一般案件定期研讨、重大案件及時研讨、疑難案件專題研讨,確定裁審結果一緻率達到90%以上,不斷提升公信力,營造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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