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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賣空煙管,小心犯罪!

作者:平安朝陽

煙草作為一種特殊的專賣商品,受國家法律法規嚴格控制,沒有煙草專賣許可證不能随意買賣。但一些不法經營者,為了牟取非法利益,不僅幹起了倒賣空煙管(由濾嘴棒及卷煙紙等連接配接組成)的生意,而且形成了一條灰色産業鍊。

今年3月,經江蘇省東海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對康某、孫某等5人非法經營案作出一審判決,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不等,各并處罰金。日前,非法售賣卷煙的小攤販張某也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公安機關移送東海縣檢察院審查起訴,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中。

倒賣空煙管,小心犯罪!

檢察官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

小攤販賣煙絲煙具被查

2023年1月30日,東海縣農貿市場格外熱鬧,小攤販張某(另案處理)正賣力地吆喝。他面前的攤位上,擺放着一堆堆的煙絲和卷煙紙、濾嘴棒、空煙管等煙具,幾位老年人正在選購。這一幕剛好被正在開展執法專項行動的東海縣煙草專賣局執法人員看到,執法人員發現張某出售的煙具可能涉嫌違法犯罪,出示證件後對張某進行了詢問。

“我就是在集市上賣點煙絲、空煙管,這些東西都是我在網上購買的。”張某向執法人員說。随後,在張某的配合下,執法人員在其面包車和家中查獲煙絲2975公斤、空煙管26箱、卷煙紙56箱、手動卷煙機14個、袖珍卷煙器2箱600個、濾嘴棒2公斤、中華煙絲103桶。

當日,東海縣煙草專賣局将張某的違法犯罪線索移交公安機關。2023年2月9日,東海縣煙草專賣局将在張某家中查獲的空煙管進行抽樣送檢,鑒定結果顯示“該空煙管屬于煙草專賣品”。同日,東海縣警察局對此案進行立案偵查。

空煙管交易鍊條浮出水面

張某銷售的空煙管從何而來?公安機關根據張某的供述、網購訂單、微信聊天記錄及交易記錄等證據,很快鎖定了向張某供貨的孫某。一條空煙管買賣的灰色産業鍊逐漸浮出水面。

2021年9月,孫某經人介紹認識了康某,康某和某外地生産空煙管的廠家比較熟悉,能以較低的價格拿到貨。孫某見有利可圖,便做起空煙管的生意,康某也成了孫某最大的供貨商。除了康某,孫某還找到了鄧某(另案處理)、王某(另案處理)等供貨商。

從2021年10月開始,孫某就在網絡平台上注冊網店,以“空煙管”“艾灸管”“空紙管”等名義銷售空煙管,并将客戶加為微信好友。後來,該網店因售賣煙草專賣品違規被平台發現并查封,孫某便通過微信交易。

孫某和客戶在微信上談好規格、價格、數量後,就直接通過快遞發貨,他也會讓康某、鄧某等上家幫他代發貨。孫某的客戶遍布全國各地,最大的客戶是胡某、陳某、劉某3人,僅針對這3人的銷售額就達到了113萬餘元。除了這3人,孫某還有像張某、于某、劉某某等小客戶20餘人。

繼張某被查後,孫某也于2023年3月18日被東海縣警察局抓獲歸案。後公安機關根據孫某交代的線索,陸續将康某、胡某等6人抓獲歸案。

引導偵查準确認定犯罪數額

由于此案涉案人數多、涉案金額巨大,東海縣檢察院應邀依法介入,就涉案空煙管鑒定、電子資料提取、上下線涉案人員追蹤等方面引導偵查。經該院引導偵查,東海縣警察局報請公安部,由公安部向涉案地公安部門下發線索,康某等人的其他下線也陸續被當地公安機關抓獲歸案,相關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2023年6月21日,康某、孫某、胡某、陳某、劉某、于某、劉某某等7人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移送至東海縣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機關建議公安機關委托東海縣煙草專賣局,将後續在孫某、康某、胡某等人處查獲的空煙管送檢。經鑒定,後續被查獲的空煙管均屬于煙草專賣品。

“傳統意義上的卷煙、雪茄煙、煙絲、複烤煙葉、煙葉、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屬于煙草專賣法中規定的國家專賣品。經國家煙草品質監督檢驗中心鑒定,本案中的空煙管由卷煙紙、濾嘴棒和煙用束絲等煙草專賣品加工而成。是以,涉案的空煙管也屬于煙草專賣品。同時,煙草專賣法規定,國家對煙草專賣品的生産、銷售依法實行專賣管理,并實行煙草專賣許可證制度。在沒有煙草專賣許可證的情況下,出售空煙管是違法犯罪行為,應當以非法經營罪追究經營者的法律責任。”承辦檢察官單華奎表示。

檢察官在審查中發現,該案中被告人銷售空煙管的時間跨度長達一年多,銷售範圍廣,如何準确認定每名被告人的銷售金額較為關鍵。檢察官在全面梳理康某、孫某等人的微信聊天記錄後發現,康某所售賣空煙管的來源僅核查了一小部分,偵查機關認定的康某銷售數額和孫某違法所得數額不準确,遂引導公安機關針對相關電子資料進一步補充偵查,成功追加犯罪數額1000餘萬元。最終查明,康某實際銷售數額為1647萬餘元,孫某實際違法所得額約為10萬元,該案7人的總犯罪數額為2662萬餘元、違法所得額約為34.5萬元。

由于涉案人數衆多,被告人的層級身份、職責作用、參與時間等情況各不相同,為實作精準打擊犯罪,檢察機關對被告人進行分類分層處理:對處于犯罪鍊條上遊,犯罪情節特别嚴重的康某、孫某2人,依法及時準許逮捕,從嚴追訴;對處在犯罪鍊條下遊,涉案數額較大的胡某、陳某、劉某3人決定依法提起公訴;對處在犯罪鍊條下遊,但主要銷售給一般消費者,涉案數額、違法所得額較小的于某、劉某某2人,依法作出相對不起訴的從寬處理決定。

在查清全部事實後,2023年11月29日,東海縣檢察院依法将康某、孫某、胡某、陳某、劉某5人以非法經營罪提起公訴。今年3月5日,法院審理後作出上述判決。

買賣空煙管為何是違法行為

傳統意義上的卷煙、雪茄煙、煙絲、複烤煙葉、煙葉、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中規定的國家專賣品。經國家煙草品質監督檢驗中心鑒定,本案中的空煙管由卷煙紙、濾嘴棒和煙用束絲等煙草專賣品加工而成。是以,涉案的空煙管也屬于煙草專賣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規定,國家對煙草專賣品的生産、銷售依法實行專賣管理,并實行煙草專賣許可證制度。

是以,在沒有煙草專賣許可證的情況下,出售空煙管是違法犯罪行為,應當以非法經營罪追究經營者的法律責任。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