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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申請研究嫦娥6号月壤,傲慢邏輯:美國不能分享,但中國應該分享

作者:晉中政法
美國申請研究嫦娥6号月壤,傲慢邏輯:美國不能分享,但中國應該分享

中國嫦娥六号月球着陸器完成月背采樣、從月表起飛、完成樣品轉移,正在踏上回家的路程,幽默老美又開始整活了。

據路透社6日報道, NASA局長比爾·納爾遜在當天接受記者采訪時,對中國嫦娥六号任務的順利實施“表示祝賀”,但是他也同時表示,“希望中國在航天活動上更加透明”。納爾遜局長所謂的“更加透明”,如果代入到中國嫦娥系列月面任務來看,大概是又要向中國索要月面土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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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爾遜局長(資料圖)

NASA與中國月壤

其實,NASA向中國索要月壤大概可以追溯到去年年底。記得去年8月份,中國國家航天局對外釋出公告,嫦娥五号采集的月球樣品,将向全球的研究人員開放,2023年11月,中國國家航天局公布了預備開放的第7批樣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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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一機會,NASA怎麼可能放過,立刻給旗下的研究人員群發郵件,表示中國采集的月球樣本“來自于美國從未采樣過的月球區域,預計将對月球地質曆史提供寶貴的科學見解,為NASA未來的月球探索計劃提供有效資訊”……

總之一句話,中國采集的樣品品質高、稀有貨,走過路過不要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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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别忘了,NASA和中國航天部門之間,還有一個沃爾夫條款(Wolf Amendment)限制呢。

所謂的“沃爾夫條款”,指2011年由美國衆議院弗吉尼亞籍共和黨議員弗蘭克.沃爾夫在擔任衆議院撥款委員會商業、司法、科學小組委員會主席時,針對中國的航天活動提出、寫入《2011财年國防部及全年繼續撥款法案》、由奧巴馬總統簽署生效的專門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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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條款規定:一、美國對NASA的撥款不得用于和中國國家航天部門、國有公司的任何合作;二、NASA所有的設施不得接待中國官方通路者,除非是在某些例外的情況下(相關條款寫入《2013财年統一及繼續撥款法案》作為補充)。

總的來說,在《沃爾夫條款》出台後,美國政府以此為依據,對與中國航天部門之間的合作各種橫扒豎擋,搞出一大堆惡心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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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沃爾夫條款》的一大特點,就是另外搞出了一個“豁免條款”,隻要能夠得到美國政府的豁免,那麼相關單合作還是可以繼續的,這就讓《沃爾夫條款》頗有那麼些“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的味道。

對于嫦娥五号樣品的研究就是如此,面對擋在跟前的攔路虎《沃爾夫條款》,NASA以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搞定了美國政府,向中國發出了一系列研究邀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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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咱們這邊的表現也很夠意思,根據報道,2024年4月26日,中國國家航天局在中國地質大學舉行嫦娥五号月球樣品國際借用評審會議,對10位外國科學家送出的月球樣品研究申請進行稽核,其中有5位都是NASA旗下、或者接受了NASA資助的美國科學家。

盡管沒有發現這個評審會的後續資訊,西方媒體也都沒有報道這5位科學家最後有沒有拿到嫦娥五号的樣品,但是既然能讓他們的申請獲得初步通過,獲得稽核資格,而且一下子就有5位美國科學家,那麼這五個人獲得樣品的機率還是蠻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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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前面有了嫦娥五号借出樣品給美國科學家研究的先例,這回納爾遜局長不就又舔着臉蹭上來了。嫦娥六号本來挺喜慶的一個事,他說我們的航天活動不透明,希望我們增加航天活動的透明程度,看樣子還得向我們要嫦娥六号的樣品,那咱們還借不借了?

可以借,但有條件

其實借是可以借的,但是不能單方面地對人家付出,有這樣幾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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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是中美之間航天領域的交流合作,責任不在我方。其實中國國家航天部門和NASA之間的合作,起碼在21世紀最初10年還是存在的,我們首位航天員楊利偉首飛成功後,還曾經通路過NASA。

盡管NASA安排的接待規格并不高,對于我們多少還是有些輕視,但是有合作,總好比《沃爾夫條款》出台後一點合作都沒有要好得多。中美之間航天領域交流合作被完全切斷,完全拜《沃爾夫條款》所賜,是美國單方面的責任,我方沒有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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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從政治上的務實主義的角度來說,月壤本身就帶有極強的象征意義。比如美國當年把阿波羅計劃的月壤分成N多份,全世界到處送,是個國家就送1克,這是為了彰顯出美國的強盛國力。

中國的嫦娥五号月壤,迄今為止送給了兩個國家,法國總統馬克龍和俄羅斯總統普京代表法國和俄羅斯各得到了一點,這是因為法國和俄羅斯在中國外交中的重要地位——潛在的歐洲扛把子,和中國最重要的外交夥伴,月壤本身就是可以為大陸争取國家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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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單單從這個角度看,美國人想要來借用我們的月壤,也不能随随便便的就讓他們借走而不付出任何代價,否則,豈不是變成了我們對美國單方面付出了?美國根本不需要調整自己的《沃爾夫條款》,隻需要一事一議實施豁免,就可以讓我們和美國合作、美國可以不用和我們合作。

現在網上流傳納爾遜局長的言論,說《沃爾夫條款》不耽誤中國出借月壤,因為“條款沒有限制中國和我們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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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言論卻話糙理不糙地說明了一個現實,那就是在航天合作領域,中國和美國的地位是不對等的。我們等于是付出者、供養者的地位,而美國則可以對我們召之即來揮之即去,這是拿我們當什麼,“Chink”嗎?(Chink是外國人對中國人帶有鄙視和種族歧視意思的貶義詞)

是以對于我們而言,要出借月壤可以,但是科學研究=科技外交,外交也要講究一個地位對等,希望我們出借月壤,那你們必須跟我們相向而行,NASA必須也付出什麼代價來進行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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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到美國國内的政治現狀,廢止《沃爾夫條款》這種基本上不現實,但你不是帶有豁免條款嗎,咱們一事一議,你借用我的月壤,換我找你豁免一個什麼合作,咱們一換一,不過分吧。

第三,從具體的合作方式上來說,咱們也完全可以繞過《沃爾夫條款》。畢竟,我們前面說了,《沃爾夫條款》限制的主要有兩點:其一是吃美國财政撥款的機構和個人,也就是NASA和NASA旗下的科學家,不得用美國财政撥款和中國官方機構合作;其二是不允許中國專家、研究人員等等,以官方身份進入NASA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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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一條款完全是可以按照以我為主的原則繞過去的,我們不走NASA合作管道,隻和美國的科學家合作,走美國科學家和中國科學家聯合出研究項目——美國人出idea(想法),我們出财政撥款,月壤不離開中國境内,你有想法你隻能和中國的高校、研究機構合作,這樣不就能成功地把《沃爾夫條款》給繞過去了?

而且還不用擔心沒人來,就跟《飛馳人生2》裡張馳說的那樣,“隻要有車開,好多年輕車手就會來”,我們手裡有月壤,真覺得人美國研究月壤的水準高,想借用人家的智力因素,那就走合作研究路線,還怕沒有人來問津?非要單方面去貼美國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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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長遠的角度來看,咱們的月球研究水準,達到乃至超過美國的水準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一方面,大陸的月面着陸器數量越來越多,兩次月面着陸和起飛共拿到了3000多克的月壤,這已經是僅次于美國的最高水準了,估計在載人登月之前,大陸還能再拿到2000克左右的月壤,進一步豐富大陸的月壤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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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嫦娥五号月壤顆粒典型形貌特征

二方面,大陸的月壤收集區域相對廣泛,由于美國的阿波羅計劃,包括之前的月面着陸計劃集中在月球正面中低緯度地區,收集到的月壤同質化較為嚴重。

很簡單,地球上不同區域的土壤、岩層理化特性都不一樣,月球也不可能一樣,你在一個地方挖100多千克石頭,不如我換四個地方每個地方采集1千克樣品。

中國就是這個後者,美國之是以眼饞盯上了嫦娥六号的月壤,是因為這是世界上絕無僅有的、位于月背的土壤,未來随着大陸探月計劃的深入,大陸的月壤豐富性會進一步提高。

三方面,中國未來還要在月球建立長期有人照料的科研基地,在2040年左右就會實作,那個時候,怕是美國要追着我們後面主動要求解除《沃爾夫條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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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要做“月球基地”

總的來講,一言以蔽之,雖然科學無國界,但是科學研究從來都不是單純的科學研究這麼簡單,更不用說,在科學研究上人為制造國界的,也并不是大陸而是美國。在同美國的月球研究合作上,是否要遵循外面層面上的對等和比例原則,還需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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