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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羅馬輝煌與衰落

作者:資深媒體人journalist

古羅馬和中國一樣,是人類曆史上最為輝煌和龐大的帝國之一,其影響力和貢獻至今仍被廣泛認可。從公元前27年至公元476年,古羅馬帝國統治了歐洲、北非和中東地區,成為一個政治、軍事、文化和經濟中心。然而,這個偉大的帝國也經曆了輝煌與衰落的過程。在其輝煌時期,古羅馬帝國以其強大的軍事力量和先進的行政管理而聞名于世。它建立了龐大而精密的行政體系,将各個領土納入自己的統治之下。這種高效的行政機構使得資源配置設定更加公平,并促進了經濟發展和文化交流。成為人類文明發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古羅馬共和國建立後,國家由元老院、執政官和部族會議三權分立。元老院掌握國家實權,決定重大問題,執政官處理日常事務。

一,羅馬帝國簡史

羅馬,這是歐洲人邁不過去的一道坎。幾乎整個歐洲的封建時代,都想要跟羅馬沾點邊。為啥?因為羅馬是他們曾經的驕傲。

不過很尴尬的是,如今歐洲大陸上這些個國家,沒有一個是羅馬的繼承者。甚至可以說,他們的祖先,曾經是羅馬的颠覆者。

一)、羅馬帝國曆史

古羅馬主要分成三個階段:羅馬王政時代、羅馬共和國時代,羅馬帝國時代。

公元前753年到前509年,這一時期是羅馬王政時代。但是由于太遙遠,有編造的嫌疑。沒啥可說的。

公元前509~公元前27年,這是羅馬共和國時代。羅馬共和國倒是挺燦爛輝煌的,不過他們的共和國,是貴族民主制度。也就是少部分人決定大部分人的命運,不算真正意義上的共和國。當然了,能在2千多年前搞這麼個制度,已經難能可貴了。

公元前27年-公元1453年,這是羅馬帝國時代。足足有1480年曆史,實在是有點兒曆史悠久,難怪歐洲各國個個都要跟這麼個帝國沾邊了。

不過羅馬帝國可不是一成不變,一直延續了1480年。這期間羅馬帝國不僅發生過分裂,而且還被人家滅了好幾次。

公元前44年,著名的羅馬共和國執政官凱撒被元老院的人給刺殺了。他外甥女的兒子屋大維,是他遺囑中的繼承人。

公元前27年,屋大維就比較猛了,不僅擊敗了後三頭同盟中的安東尼和雷必達,拿到了羅馬共和國的最高權力,而且還清除了元老院裡的一百多号元老,以及上千名騎士,這麼一來羅馬共和國,就成了羅馬帝國。

第一,四帝共治時期。

可是任何帝國時間長了,總歸會出幺蛾子。羅馬帝國地盤有點兒大,他們又不太懂管理學,是以說皇帝顯得特别吃力。

到了公元286年,一個叫戴克裡先的羅馬皇帝,覺得自己的工作太累了。是以就把羅馬帝國分成了兩塊,自己擔任羅馬東邊的皇帝,而西邊的皇帝,則授予了自己的好朋友馬克西米安。這還不夠,還分别給兩位皇帝,配了兩個副皇帝。這就是著名的四帝共治。

人家搶着搞團結,這哥們倒好,搶着搞分裂。這下好了,大家嘗到了分裂的甜頭,就算八匹馬都不肯拉回頭了。

第二,分成西羅馬和東羅馬。

即使到了公元323年,羅馬皇帝君士坦丁一世,靠武力強行将東西兩部分羅馬合并統一,也無法挽回大家想要分開過日子的念頭了。

是以到了公元395年,羅馬皇帝狄奧多西一世,在臨終前,将帝國再次分成了東西兩部分,東邊給了他的長子阿卡迪烏斯,西邊給了他的小兒子霍諾裡烏斯。

這麼一來羅馬帝國徹底分裂成了兩大塊,分别是西羅馬和東羅馬。曆史界還将東羅馬稱之為拜占庭帝國。

第三,相繼被滅。

西羅馬的命不好,這個時候日耳曼人已經強盛起來了,他們作為西羅馬的鄰居,沒事兒就來騷擾人家。僅僅過了81年,西羅馬就被日耳曼人給滅了。

日耳曼人被羅馬人稱之為歐洲三大蠻族之一,還有兩個分别是凱爾特人和斯拉夫人。

東羅馬命就比較好了,由于距離日耳曼人統治區比較遠,是以持續了1058年之久,直到1453年,東羅馬才正兒八經地被奧斯曼帝國給滅了。

在公元1204年,東羅馬也曾經經曆過一次滅國之禍。西歐諸國派遣的十字軍在第四次東征之後,居然殺了個回馬槍,把他們的盟友東羅馬給滅了,直到1261年才複國。是以說這次滅國,也跟日耳曼人有關。

二)、日耳曼人的東法蘭克,非要自稱神聖羅馬帝國。

公元476年,西羅馬帝國被日耳曼人給滅了。日耳曼人也有很多分支,其中有個法蘭克王國,舉雙手支援羅馬教皇,是以得到了羅馬教皇的認可:換個皇帝沒事,别換信仰就行,日耳曼人一樣可以統治羅馬!

就這樣,法蘭克王國得到了大多數基督教徒們的認可,尤其是公元800年,查理曼大帝在位期間,逐漸完成了日耳曼民族的統一,成為了西歐大陸上的霸主。

可惜查理曼大帝的兒子路易,将自己的帝國一分為三,分别給了自己的三個兒子:洛泰爾一世、秃頭查理、日耳曼人路易。

洛泰爾一世,分到了中法蘭克王國,主要在意大利的地盤上。

日耳曼人路易,分到了東法蘭克王國,主要在德國、奧地利的地盤上。

秃頭查理,分到了西法蘭克王國,主要在法國的地盤上。

這麼一來法蘭克王國算是徹底崩了,但是他們的信仰還在,依舊信仰基督教的分支天主教(基督教在羅馬帝國分裂後,同時也分成了天主教和東正教)。

既然信仰一緻,那麼他們對羅馬帝國的懷念,自然也就很接近了。東法蘭克王國有個很牛的國王叫奧托一世,他統一了東法蘭克境内的大小諸侯國。

公元962年,奧托一世在羅馬,得到了教皇約翰十二世的加冕,正式稱帝,被稱為羅馬皇帝。這個時候東法蘭克王國,也改名為德意志民族神聖羅馬帝國,史稱德意志第一帝國。

公元1157年,腓特烈一世(俗稱巴巴羅薩)打服了周圍的鄰居,成為了德意志曆史上的著名猛男後,被加冕為神聖羅馬帝國皇帝。

一直到1806年,神聖羅馬帝國,才被拿破侖給推翻了。實際上這個帝國和羅馬帝國有半毛錢關系嗎?當然沒有。德意志的這幫日耳曼人,硬是要往自己身上貼金,那也沒辦法。

三)、沙皇俄國,也非要和羅馬帝國沾點邊。

沙俄就更有意思了,如果說日耳曼人滅了羅馬帝國,延續了天主教的信仰,還能跟羅馬帝國有那麼一丢丢沾邊的話,那沙俄和羅馬帝國,是真心一點兒不沾邊了。

可你去看看俄國的國徽,好家夥,象征着羅馬帝國的雙頭鷹,赫然就是俄國的國徽。可見他們多麼想跟羅馬帝國靠攏了。

其實在沙俄的成長史中,隻有那麼一次和羅馬帝國有過接觸,而且隻是東羅馬帝國。

早年東斯拉夫人,在基輔地區建立了羅斯公國。結果在1240年,被成吉思汗的孫子拔都給滅了。從此以後,東斯拉夫人,就跟着拔都建立的金帳汗國混了。

他們當中有一部分圍繞着莫斯科,建立了莫斯科公國,專門在這裡負責給金帳汗國收稅。時間長了以後,他們有實力反抗了,就自己出來單幹了。

莫斯科公國,就是沙皇俄國的前身。1472年,莫斯科大公伊凡三世在位期間,迎娶了東羅馬帝國末代君主君士坦丁十一世的侄女索菲娅為妻,這麼一來沙俄和東羅馬帝國,不就攀上親戚了嘛!

關鍵是,東羅馬帝國1453年,就被奧斯曼帝國給滅了,是以說沙俄隻是接受了東羅馬帝國公主,帶來的文化傳統而已。

東羅馬帝國笃信東正教,是以沙俄也笃信東正教。也是在這之後,伊凡三世才決定用羅馬的雙頭鷹作為莫斯科公國的國徽。

值得一提的是,“沙皇”的本意,就是東羅馬皇帝稱号“凱撒”的意思,這種文化崇拜,再明顯不過了。是以說沙俄總是以羅馬帝國繼承者自居。其實,就連東羅馬都沒有得到羅馬帝國繼承者的稱呼,更别提沙俄了。

四)、周圍一圈國家,都幻想着繼承羅馬帝國的衣缽。

其實除了神聖羅馬帝國,和沙皇俄國以外,還有很多國家都想着與羅馬帝國沾邊。比如說著名的法蘭西帝國,不僅完美地繼承了西羅馬帝國的宗教信仰,而且也長期以羅馬帝國繼承者自居。

1804年,拿破侖把羅馬教皇喊來為自己加冕,聲稱自己是法蘭西人的皇帝。同時拿破侖将自己比喻成了羅馬帝國的完美繼承者,甚至冊封兒子拿破侖二世為羅馬王。

還有與沙俄一樣,以沙皇稱呼本國皇帝的保加利亞王國,他們和沙俄都是斯拉夫人,也宣稱自己是羅馬帝國的繼承者。

甚至到了二戰時期,意大利總理墨索裡尼,在入侵阿爾巴尼亞以後,奪取了亞得裡亞海。這個時候墨索裡尼想到了羅馬帝國昔日的輝煌,居然打算打造出一個第三羅馬帝國出來。

最扯的就是奧斯曼帝國了,他們滅了東羅馬帝國,占了人家的地盤。結果接觸到羅馬文化以後,不禁感歎:真香!随後便也開始宣稱自己是羅馬帝國的延續,好家夥,臉皮簡直比城牆還厚吧?

羅馬帝國的統治,持續了1480年。此前還有羅馬王政時代和羅馬共和國時代,加起來足有2000多年的曆史。

羅馬的曆史,對歐洲曆史的影響,實在是太大了。而且羅馬帝國奉行基督教,得到了羅馬教皇的認可。歐洲的古代,基本都是政教合一,是以說誰得到羅馬教皇的認可,誰就是正統。

萬事都講究一個名正言順,繼承了羅馬帝國的衣缽,就能代表着正統,這就是各大帝國争相與羅馬帝國沾邊的原因。

在我們中國,其實也有類似的現象。比如說漢朝對華夏文明影響深遠,在漢朝滅亡後,劉備建立的蜀漢,包括西晉末期匈奴人劉淵建立的漢政權,都是為了争奪正統的資格罷了。

其實羅馬消失了就是消失了,沒有什麼正統性可言。唯一值得遺留後世的,應該是羅馬的文化。不過這些帝國,似乎更注重羅馬的影響力,忽視了羅馬文化的傳承。

二,共和制是古羅馬曆經多次失敗而不倒的秘訣

據說公元前390年,一群凱爾特人(羅馬人稱其為高盧人)在城外的阿利亞河畔打敗了羅馬軍隊,随後占領了羅馬,城内的羅馬人幾乎沒有抵抗就逃走了。高盧人将羅馬城洗劫一空,并且勒索了巨額贖金,洋洋得意離開了羅馬。

古代大多數文明,如果遇到這種事情,往往是朝代覆滅,文明消亡,但是羅馬非但沒有滅亡,反而從這次事件之後,開始不斷擴張,并最終一統地中海。

公元前390年,正值羅馬共和國時期,古羅馬正是在共和國時期不斷擴張,在帝國初期達到了巅峰。在擴張過程中,羅馬不僅敗給過凱爾特人,他們遭遇了多次失敗,但最終羅馬支撐了下來。

羅馬到底依靠什麼堅持了這麼久的呢?我們可以認為,是羅馬特色的共和制保障了羅馬的存續。

一)、什麼是羅馬共和制?

無論是羅馬共和國還是羅馬帝國,都是史學家給的稱呼。

羅馬的正式名稱是“元老院與羅馬人民”,簡稱SPQR。羅馬人民是指羅馬公民,也就是擁有公民權的羅馬男性。

羅馬公民在集會上進行選舉、投票,制定法律和任命官員。擁有公民權的人數随着古羅馬的擴張而不斷增加。不過每次參加集會的人數在數百人至數千人不等。

羅馬執政官和保民官是最高長官,由公民大會選舉産生,負責領兵打仗,治理城市等工作,不過他們的任期很短,一般隻有一年。

具體負責治理的是元老院,元老院是一個群體,擁有很大的權力。重大事項都需要經過元老院的辯論和讨論,形成最後決議才能執行。元老院控制着執法,國家财政,日常管理,負責軍隊的後勤供應等等。

元老的資格有嚴格的要求,在不同的曆史時期有變化,一般是在職或者已經退休的财政官,年齡至少30歲以上。

羅馬共和體制結合了君主和議會制的優勢,為羅馬稱霸地中海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羅馬共和制為什麼能讓羅馬存續千年之久?

凱爾特人雖然能夠攻占羅馬,但是羅馬的權力中樞并沒有遭到打擊,凱爾特人撤退後,羅馬就能迅速恢複。

同時期的其他很多古代文明,一旦權力中樞受到打擊,就再也無法恢複,這就是羅馬共和制的優勢。

此外,這種體制有一種相對的開放性,羅馬的歸屬感并非種族、民族,而是公民權,公民權的核心是自由。

公民權并非僅僅屬于羅馬人,随着征服地域的擴大,公民權會被授予羅馬城外的人,甚至是奴隸也能獲得公民權。

而元老也可以來自羅馬以外,甚至是蠻族,雖然羅馬人對蠻族有歧視,但這種歧視并非種族層面的歧視,而是對野蠻和粗俗的嘲諷,類似于城裡人瞧不起鄉下人。

公民有權利,自然就有義務。羅馬擴張過程中,新的征服地如果有了公民權,這些地方就成為羅馬的兵源地和财源地。而元老院卻不需要花很多精力來治理當地。

這種模式,保障了羅馬,即使遭受失敗,也可以很快重新召集新的軍隊。比如布匿戰争中,羅馬人雖然屢次敗于漢尼拔,但是卻很快就能重新組織新的軍隊。而迦太基卻不行,在長期消耗後,終于支援不下去了,反而被羅馬所滅。

三)、羅馬共和制為什麼會消亡?

羅馬不斷擴張,戰場離羅馬城越來越遠,擁有公民權的人也越來越多,大量财富流入羅馬。

羅馬内部的貧富差距,權力鬥争加劇,奴隸問題,與被征服地之間的沖突,都加劇了社會危機。

共和制度都無法解決這些問題,不僅解決不了問題,經過一系列改革後,羅馬走上了獨裁之路。

此前的羅馬軍隊由公民組成,随着戰場遠離羅馬,戰争持續化,公民已經無法從戰争中獲利,戰争獲得的利益反而被富豪們拿走了。

馬略改革後,羅馬軍團變成了雇傭制,公民變成了将軍們的雇傭兵,而不再是為國家打仗,變成了将領的私兵。

軍隊私有化後,将領們就開始挑戰元老院的權威,獨裁者開始出現,典型的就是蘇拉率軍進攻羅馬。

此後,獨裁者不斷出現,凱撒、龐培、克拉蘇等人,直到奧古斯都,元老院雖然還在,但是皇帝的權威已經完全确立起來,羅馬進入帝國時期。

公元212年,公民權被擴大到帝國境内所有的自由民,意味着公民權的特權徹底喪失了。公民之間的分别依賴财富、階級和身份來區分。元老院至此也完全失去了話語權。

此時,羅馬帝國也陷入了公元三世紀的危機。這時候北方蠻族,凱爾特人的親戚日耳曼人就曾經攻占了羅馬,一度成為羅馬帝國最大的威脅。

在一些曆史學家眼中,此時的羅馬實際上已經滅亡,剩下的不過是還披着羅馬外衣的羅馬帝國,自由精神已經被專制取代,之後的一千年實際上是專制的一千年。

公元前6世紀末期,羅馬建立了貴族專政的共和國。在共和國時代,它先後經曆了貴族共和國、“貴族──平民”共和國和寡頭制共和國。随後,它實作了由共和國向帝國的轉變。在帝國時代,它先采取了元首制的形式,最終以東方式的君主制為其歸宿。羅馬人可以說幾乎經曆了古代社會所有政治形式,它的政治制度的發展就是世界古代政治制度的全部顯現。是以它的遺産是多方面的。

羅馬國家最輝煌的時代是“貴族──平民”共和國的時代,也就是平民打破貴族對國家權力的壟斷,廣泛參與國家政治事務的時期。然而,共和國沒有在此基礎上實作雅典式的民主。羅馬公民享受着名符其實的政治權利。并且,在一個幅員遼闊、公民人數達數十萬的國家裡,使公民能夠對立法、官吏的選舉和監督以及部分司法事務直接行使權利,就是希臘人也沒有做到。

就執政官來說,當他被授予大權率領軍隊出征時,他享有絕對的權力在一切必要事務上實作他的目的。然而事實上,他需要得到人民和元老院的支援,沒有他們,他無法實作自己的計劃。

元老院雖然享有巨大的權力,但是它必須在公共事務中傾聽人民的心聲,尊重人民的意願,其決議須經公民大會準許,在公民大會上,平民和貴族一起參加重大問題的投票表決。沒有人民的授權,它不能調查最嚴重的反對國家的罪行和處以死刑。涉及元老們自身的利益、榮譽和權力的提案,要由人民表決通過或拒絕。最重要的是,如果任何一個保民官幹預,元老院就不能最終決定任何事情,甚至不能舉行會議。而保民官總是執行人民的意旨,尊重他們的願望。由于這些原因,元老院懼怕人民,必須尊重民意。作為最高權力機關,元老院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公民大會制約的。同樣,人民必須對元老院表現謙卑和順從,在公私事務方面尊重元老院成員。

制約平衡原則實際上滲入共和機構的各個部分。如官吏的同僚制(Collegiality),即任何一位進階官吏都對同僚具有否決權,以阻止其同僚的行動。保民官共有10人,每個保民官的行動都受其他保民官幹預的限制。行使軍事、行政和司法權的兩名執政官,地位平等,互相具有否決權,而且執政官是通過選舉産生并有一定任期限制的(任期一年,十年内不得連任)。再如,設立保民官以制約執政官和元老院的權力,而對保民官的權力又做出相應的規定和限制。此外,羅馬人對人民大會、元老院及各種進階官吏的職權範圍、權力的時間界限、空間界限等,都做出了小心缜密的限定。一種顯得過大的權力在另一方面采取措施予以抵消,另一種過大的權力則限定其行使的時間和地域。增加一種權力以補救或限制另一種權力,分割一些權力以防止其過于集中等等。其良苦的用心就在于實作一種完善的制約與平衡機制。對于後世的西方人來說,雅典提供了民主原則和激情的源泉,而羅馬則提供了政治架構的範例,作為民主原則有效的操作技術和運作程式。在近代西方國家的憲法中,分權原則與人民主權原則得到了适當的調和。沒有共和精神,也就沒有羅馬的制約平衡的政治架構。

可以看出,羅馬的共和制中已經埋伏着憲政的幼芽,這正是許多政治學者把“共和”與“憲政”當作同一個概念混合使用的一個原因。

公元前27年,屋大維建立帝國後,古羅馬帝國的專制持續長達5個世紀。但是,這種專制并沒有像中國的皇權那樣形成一個連綿深遠的根脈,以緻它因有悠久的傳統而具有天然合法性,使人根本不去思考它的根據和來源。羅馬帝國的專制隻是一種需要,幾百年的專制并沒有培養起臣民的忠君道德,也沒有形成完整的被普遍接受的專制主義理論。帝國時代典型的專制主義理論和觀念可以概括為如下要點:皇帝之位出于神意,其所為自應協合天心;他在生之時本身并非一位神;他是羅馬帝國的最高長官而不是東方式的君主;他不應将自己的權力視為一種個人特權,而應當視為一種職責;皇位雖不由選舉決定,但也不是父子相傳,皇帝要從賢明的人中選其最賢明者立為繼嗣;他的生活應當克勤克儉,而不應當耽于享樂;他應當是臣民的父親和恩人,而不是他們的主子;他是國家的第一位仆人而不是國家的主人;他的臣民是自由人,不是奴隸;臣民需愛他,他也需愛臣民;等等。羅馬帝國雖然存續了數百年,但并沒有徹底切斷共和精神之流,也沒有使它完全幹涸,而是使它潛入地下,積聚、融彙和運化着。它證明了在西方的政治傳統中,專制政治根基淺薄、生命力脆弱。

在政治上,羅馬人是希臘人的征服者和主人,但在文化上,他們卻自慚形穢,覺得自己在希臘人面前,不過是不開化的“蠻族”(barbari,普勞圖斯語)。于是,他們便貪婪地吸取希臘文化,撷取希臘人成熟的思想果實,以使自己變得充實文雅。由于羅馬人對希臘的征服,希臘文化經曆了一次轉體或嫁接的過程,它脫離生育它的社會載體而附着在另一軀殼之内。希臘民族的創造力和生命力已經衰竭,在這個時候,羅馬人接過了他們手中的接力棒,将成熟的希臘文化的種子移植到仍充滿生機的土地上。由于羅馬人的作用,使希臘化時代已經向東方傾斜的希臘文化轉向西方。羅馬人充當了将希臘文化傳輸給中世紀西歐的橋梁。

羅馬人在數百年輝煌的政治實踐中,培育了以公民的平等和自由為核心的共和精神,以共和精神為動力源泉創造了複雜精妙的共和制度。就其公民參政的廣度、深度和公民自由精神得到保證和得以充分發展的程度而言,它還比不上雅典的全盛時代。羅馬人的政治制度主要服務于實際目的,不像雅典人,從參與政治事務中得到一種精神上的滿足,把政治領域也作為他們享受人生和實作自己生命價值的一個領域。不過羅馬人對政治制度構思之精密成熟,将共和精神—即對公民平等自由的肯定與保證—與穩定原則和效率原則結合之巧妙,卻是雅典人未曾實踐過的。

共和制(Republic)起源自拉丁文 res publica ,意思是“人民的公共事務”,指公民在家庭事務等私人領域以外的公共事務領域。

共和政體是作為君主政體的對立物而産生的,帝制雖然也是一種專制,但帝制僅僅指國家元首的世襲制及其在整個國家政權結構中的至高無上地位,而專制則覆寫了從中央到地方的全方位的政務官選拔制度。

無論是古代的城邦共和國,還是現代的憲政共和國,其政府的首腦都是通過選舉産生的,這是所有共和國的共同特點。而現代共和國的主要特征是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和互相制衡,是共和民主制度與憲政制度的結合,它既是對民主政權的限制和設防,也是用以保障民主政權公共性的一種制度設施。從這一點看,共和制确實是一種民主制,共和就是憲政,是以,許多政治學家也将共和看作憲政的同義詞。

共和與民主這兩個概念盡管大幅度交叉或重疊,但有着内涵和外延上的差別。共和制與民主制雖然都意味着政府官員實行民選,但民主意味着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官員的選舉;無論在古代還是現代,共和指的僅僅是國家元首的選舉。在1787年費城制憲會議上,美國開國元勳們喜歡将美國的民主稱為“共和”,以示與古希臘的直接民主相差別──在他們看來,直接或純粹民主具有暴民統治的傾向。從實證的角度看,曆史上和現實中的共和制,其内涵很大一部分是與民主重疊的,這是人們常将共和制等同于民主制的原因。

共和的根本原則是天下為公,國家權力是公有物,國家的治理是所有公民的共同僚業。強調政府的公共性、公平性與中立性,即政府必須為所有人的利益服務,而不能隻為少數當權者的利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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