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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草局“補拍照片”太低級,象這樣直接編造個“規定”不就得了!

作者:執筆桑田

為了讓一名普通的商戶阮雙全坐實無證經營煙草被一審判決有期徒刑5年的定罪,甘肅天水市麥積區煙草局兩名從業人員在今年5月底、6月初,先後兩次穿越時空,在阮雙全店鋪原址張貼本應三年前送達的《收回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通知書》。麥積區煙草局出庭人員在庭審中還大言不慚地表示,此次“補證”雖沒有法律依據,但該局登出阮雙全煙草專賣許可證的行政行為仍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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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積區煙草專賣局作為政府部門和公權力機構,本應以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行事,該局卻做出了如此喪心病狂、令人憤慨的陷害商戶于犯罪的行為,本身就是一種犯罪行為。好多評論誇張地說“幹嘛還用補,直接改法律規定不就行了!”令人難以至信的是,還真有膽大妄為“編造”規定的,請看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的判決書載圖:

煙草局“補拍照片”太低級,象這樣直接編造個“規定”不就得了!

(2020)魯1092刑初307号刑事判決書截圖

該判決書中所謂“出入境管理機關規定,具有真實合法的住宿登記是外國人申請簽證延期的前提和必要條件,在未辦理住宿登記的情況下,即便以真實的證明材料申請簽證延期亦不能獲準”。經咨詢國家移民管理局、查詢所有國家法律和規定,根本沒有這樣的規定,判決書憑空造法,世所罕見、嚴重違法。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裁判文書引用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法律檔案的規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書應當依法引用相關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法律檔案作為裁判依據。引用時應當準确完整寫明規範性法律檔案的名稱、條款序号,需要引用具體條文的,應當整條引用”,作為裁判依據的上述“出入境管理機關規定”,是什麼名稱?是哪條哪款?看看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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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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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能說,僞造通知、補拍照片隻是小兒科,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才是大操作,為給人定罪無所不用其極!隻有你想不到的,沒有做不到的!這真是治治的悲哀,也是法治的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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