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關聯方“無償借款”被查!稅局終于出手了!

作者:查稅寶

“無償借款”處理不當,小心稅局找上門,快跟小編一起來學習一下重要知識點!

01

關聯方無償借款10億被查!

關聯方“無償借款”被查!稅局終于出手了!

國家稅務總局稅務事項通知書

***稅通〔2024〕***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納稅人識别号:9***D):

事由:經核實發現,你機關2019年—2022年期間将本企業資金借給其他關聯企業使用,合計金額1,008,757,447.31元,未申報增值稅金及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依據:《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财稅〔2016〕36号)第十四條、及附件銷售服務、無形資産、不動産注釋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一條等相關政策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确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内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财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通知内容:你機關将資金借給其他關聯企業使用應按貸款服務征收增值稅金及附加,并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限你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0日内,到稅務局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如未按上述規定期限辦理,稅務機關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區稅務局第***稅務所

2024年6月26日

02

企業之間無息借款,合法嗎?

為了資金周轉、企業發展,公司間互相借款的情形非常常見,大部分會約定利息,但也有很多企業是無息借款的。

關聯方“無償借款”被查!稅局終于出手了!

那麼,企業之間無息借貸合同,是否有效呢?

根據現行《合同法》規定,隻要不存在以下這些情況,合同都是有效的:

(1)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是以,企業之間是可以簽訂無息借貸合同的!

那麼,企業簽訂無息借貸合同需要繳納哪些稅呢?這個時候,一要看雙方企業的企業性質,二要看借貸雙方之間的關系!

03

無償借款有哪些涉稅風險?

1、增值稅

關聯方“無償借款”被查!稅局終于出手了!

政策依據:财稅〔2016〕36号、财稅〔2019〕20号、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号。

是以,除特殊情況外,無償借款屬于增值稅應視同銷售情形,不進行視同銷售處理,違反增值稅相關規定,存在增值稅風險。

納稅人發生無償借款且不進行視同銷售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按照下列順序确定銷售額:

關聯方“無償借款”被查!稅局終于出手了!

注:利息收入一般按照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借款利息收入按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适用6%增值稅稅率。

2、企業所得稅風險

(1)企業所得稅有納稅調增的風險

無償借款是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的調整。

關聯方“無償借款”被查!稅局終于出手了!

(2)對于有銀行貸款的企業,企業利息支出有納稅調增的風險

企業将銀行借款無償轉借他人,實質上是将企業獲得的利益轉贈他人的一種行為,是以企業将銀行借款無償讓渡給另一家企業使用,所支付的利息與企業取得收入無關,應調增應稅所得額。

3、個人所得稅風險

根據财稅〔2003〕158号規定,企業無償借款給個人投資者,在納稅年度終了後既不歸還,又未用于企業生産經營的,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配置設定,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注:自然人無償借款給企業,自然人沒有取得收入,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

04

企業向個人借款,這麼處理!

一、企業向個人有償借款(支付利息)

1、企業所得稅

(1)企業需取得發票

企業對個人的利息支出,超過“小額零星”标準的需要個人在稅務局申請代開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關聯方“無償借款”被查!稅局終于出手了!
關聯方“無償借款”被查!稅局終于出手了!

(2)滿足債資比的要求

關聯方“無償借款”被查!稅局終于出手了!

(3)公司發生的經營性借款利息支出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凡企業投資者在規定期限内未繳足其應繳資本額的,該企業對外借款所發生的利息,相當于投資者實繳資本額與在規定期限内應繳資本額的差額應計付的利息,其不屬于企業合理的支出,應由企業投資者負擔,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增值稅與附加稅

個人向企業借款取得的利息,屬于增值稅應稅範圍,企業向個人支付利息時,個人需要按照1%稅率繳納增值稅,同時繳納相應的附加稅。

注:個人取得的借款利息收入低于500元/次,免征增值稅。

3.個人所得稅

個人取得的利息收入需要按“股息、利息、紅利所得”依20%稅率納稅。機關在支付個人借款利息時,應按稅法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4.印花稅

企業與個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按照《印花稅法》規定,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二、企業向個人無償借款(不支付利息)

一般雙方都不涉及稅的問題,但一定要注意第二部分所說的風險。

附一張導圖,友善大家随時檢視~

關聯方“無償借款”被查!稅局終于出手了!
關聯方“無償借款”被查!稅局終于出手了!

來源:财務第一教室,稅務大講堂,梅松講稅,稅台,稅務經理人,财務經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