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話題:有哪些看似是小事卻能定大罪的罪行?
▼哈哈哈嗝……标準結局……
▼逃稅可不算小事了,看着也不小,從國獨幕喜劇德課上就開始講納稅光榮,逃稅可恥了
▼入戶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詐騙,搶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毀滅罪證而在戶外或公共交通工具外實施上述行為,定轉化型搶劫。還是要坐牢
▼這連連看上去也不是小事吧,讓證人作僞證對律師來說簡直是最重大的問題了。而且這時候說也不一定有用啊,如果改口沒有合理的理由,之前的證言也不可能是以就推翻了
▼自己跑到别人家裡,逗人家拴着的狗,其後種種行為,判刑不為過
▼看到666的贊不忍心加贊
▼我記得越獄裡有個情節,在巴拿馬監獄,有個小男孩入室盜竊啥也沒翻到的情況下,随手拿了一張棒球卡,恰好這張棒球卡是絕版,收藏價值30萬刀,主觀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但是這張卡價值三十萬明顯超出了行為人或者一般人的正常認知,不知道這個案子應該怎麼認定
▼假裝看不懂都樣子
文章的最後,各位頭條朋友圈可以在評論區分享有哪些看似是小事卻能定大罪的罪行,讓作者看看各位朋友的獨特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