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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的殘忍:“盜賊之性”不改,不過是做了皇帝的流寇而已

作者:近現代史論
朱元璋的殘忍:“盜賊之性”不改,不過是做了皇帝的流寇而已

電視劇《大明風華》中的朱元璋造型

在《且介亭雜文》一書中,魯迅先生寫過一篇《病後雜談》,其中談到令人毛骨悚然的古代酷刑:“剝皮揎草”。即是将一個活人的皮,生生地剝下來,然後塞上草。想象一下那行刑的場面,肯定是慘不忍睹。在曆史上,大概隻有一些極兇殘的暴君、酷吏,以及殺人如毛的流寇、盜賊,才下得了這種毒手。然而,在明代,從朱元璋開始,有好幾任皇帝,都曾正式地采用過這種野蠻刑法。堂堂大國的統治者,到了如此失卻人性的地步,在世界文明史上也少見。是以,魯迅先生說:“古人告訴我們唐如何盛,明如何佳,其實唐室大有胡氣,明則無賴兒郎。”(與曹聚仁先生的通信)

朱元璋的殘忍:“盜賊之性”不改,不過是做了皇帝的流寇而已

朱元璋

将這位小和尚出身的皇帝,稱之無賴,倒也恰如其分。老實說,政治家不無賴者也少,非無賴還不足以成大事咧!指望他們誠笃、敦厚、善良、質樸,無異緣木求魚。朱元璋登基以後,據趙翼《二十二史劄記》引野史《草木子》載:“明祖嚴于吏治,凡守令貪酷者,許民赴京陳訴,贓至六十兩以上者,枭首示衆,仍剝皮實草。府州縣衛之左,特立一廟,以祀土地,為剝皮之場,名曰‘皮場廟’。官府公座旁,各懸一剝皮實草之袋,使之觸目警心。”把元代血淋淋活剝人皮的刑法,繼承下來,進行他的恐怖統治,其嗜殺成性的惡本質,就非一般的市井無賴的行為了。

是以,趙翼認為:“蓋明祖一人,聖賢豪傑盜賊之性,實兼而有之者也。”這“盜賊之性”,才是擊中了朱元璋的要害。盜賊,就是武裝了的無賴,其特性就是無所不為地破壞,就是無時無刻地疑懼,就是無所不用其極地要達到目的。朱元璋,自小出身流氓無産者,來自不務正業的社會底層,在壓迫下生長,對社會充滿了仇恨,這種毀滅破壞的欲望,格外過敏的敵意,狡詐多變的性格,不怕采用最卑劣手段的惡毒行為,表現得更為突出,這就是曆史上的朱元璋。

是以,凡周遭的一切,足以危及到他認為的安全底線時,他最主要、最常用、最先考慮、最幹淨利落又最省事簡單的解決方法,就是一個字,殺。從曆史上看,不光這位朱皇帝,凡文化素質鄙陋,文明程度低下的統治者,其人性中的惡本質,往往無法自控,要殺人,要大殺人,要讓劊子手盡量延長被殺者的死亡過程,在無限痛苦中一點一滴地耗盡最後的生命,其慘無比。說白了,“盜賊之性”,也就是反文明的獸性。文明多一點,獸性少一點;而文明少一點,或者失掉了最起碼的文明,社會便堕入黑暗與血腥之中。

這種統治者的殘忍,是中國人世世代代受難的根源。

朱元璋落魄到廟裡當小和尚,雖然不好好念經,偷雞摸狗,明搶暗盜,但劃一個赤貧階級,當無疑問,不貧他會偷嗎?劉邦倒是不偷,還能在基層政權裡當差,拿工資,而且他老爹在鄉下有點田地,富農成分總是有的。這兩人的受教育狀況,史傳無記。但劉邦能“試為吏,為泗水亭長”,經得起一試,說明他多少識得幾個大字,有一定文化,要不然,不會在衣錦還鄉時,對衆鄉親吼起“大風起兮雲飛揚”那樣的順口溜了。也怪,中國的皇帝都會寫詩,連那位沒當上正式皇帝的黃巢,也有一首“我花開後百花殺”的《菊花詩》。比之劉邦,或者黃巢,朱元璋不免慚愧。

雖然,劉邦、朱元璋都具有一種工農幹部對于識文斷字的人,那種偏執的拒絕心态。劉邦還拿過儒生的帽子當尿壺使用,存心要惡心知識分子一下,這是報他當年“廷中吏無所不狎侮”的一箭之仇,但是,尿撒了,氣出了,也就拉倒了,然而朱元璋不,這就是三代貧農所表現出來的階級感情了。既記仇,又記恨,睚眦必報,打江山時殺,坐江山時更殺,砍頭太快,不過瘾,還要“剝皮揎草”,慢慢消遣。

朱元璋的殘忍:“盜賊之性”不改,不過是做了皇帝的流寇而已

朱棣

魯迅先生曰“明則無賴兒郎”,說得一點不錯,朱元璋的兒子朱棣,更為歹毒,不但奪了他侄子的江山,還将忠于他侄子的臣屬如方孝孺,如鐵弦,如景清,“剝皮揎草”。當事人弄死不算,家屬也不放過,一并加以收拾。古之株連,可比今之株連,厲害得多。而碰上明代的無賴兒郎,像大學者方孝孺等人坐罪後,永樂竟然朱筆批示,将他們的妻女,都送到軍營裡去,讓士兵輪奸,要她們生出“小龜子”和“淫賤材兒”來。這種皇帝,居然如此下作,算是他媽的什麼玩意?

是以,朱元璋、朱棣之流,“盜賊之性”不改,不過是做了皇帝的流寇而已。他們用挖空心思的酷刑,施之于他所要鎮壓的臣民時,與流寇在一路屠殺的過程中,不顧一切地無惡不作,那心理狀态應當沒有什麼不同。

于是,我想起《孟子》中這位亞聖與弟子告子關于性本善的辯論,告子認為:“性無善無不善也。”又說:“性可以為善,可以為不善,是故文武興,則民好善;幽厲興,則民好暴。”他的說法,我認為很有道理。因為,人處在一個大環境中,周圍什麼樣,大緻決定了這個人會是什麼樣。君子多則良性互動,善善相因;小人多則惡狗當道,惡性循環。曆史證明,當人性惡膨脹泛濫到不可抑制的地步,全社會的惡行就彙聚成一股可怕的濁流,禍水所至,人心中的殘忍,兇暴,惡毒,乖戾,變态,失常,狂悖,瘋癫……諸端的惡,就會沖決而出。

這也許正如告子所言,人性這東西,可善,也可不善;倡善,則得善,倡不善,則必惡。何況,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層層加碼,其惡的程度也就愈來愈甚。朱皇帝的殘忍,也是來自元末明初戰亂中國民的普遍殘忍。

從元人陶宗儀著的《南村辍耕錄》中一則人食人記錄,也可略知朱元璋殘忍之端倪:“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軍嗜食人,以小兒為上,婦女次之,男子又次之。或使坐兩缸間,外逼以火。或于鐵架上生炙。或縛其手足,先用沸湯澆潑,卻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夾袋中,入巨鍋活煮。或刲作事件而淹之。或男子則止斷其雙腿,婦女則特剜其兩乳,酷毒萬狀,不可具言。總名日‘想肉’,以為食之而使人想之也。”

“天下兵甲方殷”,“淮右之軍嗜食人”,這大環境,這大背景,使得本來具有無賴精神、盜賊之性的朱元璋,放開手來殺人。連人食人,都不以為奇,那麼“剝皮揎草”,他壓根兒不會覺得野蠻的。根據魯迅先生的文章,我們知道“剝皮揎草”,有孫可望的官府式與張獻忠的流寇式之差別。張獻忠式為,“從頭至尻,一縷裂之,張于前,如鳥展翅,率逾日始絕”,而且,“有即斃者,行刑之人坐死”。孫可望式為“促令仆地,剖脊,及臀……及斷至手足,轉前胸……至頸絕而死。随以灰漬之,紉以線,後乃入草”。

孫可望也不是什麼好東西,早先是土匪,後随張獻忠為流寇,還是張的義子和部将,殺人無算,其殘酷是可想而知。不過,他後來成了南明小朝廷的保護神,被永曆帝封為秦王,但“盜賊之性”不改,“擅殺勳将,無人臣禮”,為禦史李如月參奏彈劾。永曆帝一看,那還得了,為讨好這位軍爺,先就打了李如月四十大闆,孫還不依不饒,于是,“剝皮揎草”。

兩者,都系活剝。但要使受刑者痛苦萬分而不死,劊子手還真得有點精于解剖的專業經驗不可。否則,皮未剝下,被刑者死在先,行刑者也就完蛋。魯迅先生不禁感慨,中國古代,醫書上的人身五髒圖真是“草率錯誤到見不得人”,但剝皮而不立斃,淩遲而不斷氣,磔刑而不露痕,宮閉而不送命,其“虐刑的方法,則往往好像古人早懂得了現代的科學”。這句感慨的背後,不知有多少人慘死刀下,不知有多少次臨場經驗,才有了這種屠夫合乎現代科學的精到。這一切,隻能說明在封建社會裡,統治者(包括想成為統治者的流寇)之殘忍,之兇惡,之殺人如麻,之把人不當人待罷了。

于是,魯迅先生結論曰:“明初,永樂皇帝剝了那忠于建文帝的景清的皮,也就是用這(指孫可望)方法的。大明一朝,以剝皮始,以剝皮終,可謂始終不變。”其實,明代用此刑,非始于朱棣,據明史專家吳晗考證,要說“剝皮揎草”幹得最起勁的,那個懷有無賴頑劣之心的小和尚,才是創朱明一代酷刑之先鋒。

他的虐殺狂,登極以後,變本加厲,更是大開殺戒。宋代趙匡胤,杯酒釋兵權,哥兒們從此就養尊處優,閉門謝客,别給我添麻煩,是上策。漢代的劉邦,留其願留者,如蕭何,去其願去者,如張良,像韓信這樣難剃的頭,幹脆送上斷頭台,是中策。而朱元璋不分青紅皂白,不論親疏遠近,統統一網打盡,寸草不留,恐怕就是下策了。殺功臣之狠之毒之不留情之不念舊交者,莫過于朱元璋。當然,他不是最初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不過,像他這樣,連兒女親家如李善長、藍玉都不放過,而且還“剝皮揎草”,其惡可知。

李善長跟他一起淮右舉事,是他的大總管,定都南京後,叙功封王,他定下來,李的功勞最大,置于諸将之上。他說李是他的蕭何,無李就不能有今天的大明王朝。但最後,告李與别人串通起來謀反,于是,滿門抄斬。别人無法了解這罪狀能夠成立,一位禦史冒死上疏,說李已經位極人臣,應有盡有,無法再有,即使幫别人推翻了朱,他還能得到更多嗎?朱元璋一貫對上書者不客氣,稍忤天意,那下場就是人頭落地。李善長被殺才一年,就敢提出來平反的要求,人們都替這位禦史捏把汗。朱元璋這一次一反常态,沒有大發雷霆,但也不給落實政策。看來,凡具“盜賊之性”者,錯了也不認錯。

而藍玉,南征北戰,東讨西伐,将元軍主力,消滅殆盡,餘部都驅逐到大漠以北,是立下汗馬功勞的元帥。但元帥又如何,也以圖謀不軌定谳,下場比李更慘,給剝了皮,揎上草,傳示全國。據吳晗《明代特務統治》引歐陽直《蜀亂》:“初,獻(編案:張獻忠)賊入蜀王府,見端禮門上奉一像,公侯品服,金裝,人皮質,頭與手足俱肉身。據内監雲,明初涼國公藍玉,蜀妃父也,為太祖疑忌,坐以謀反,剝其皮,傳示各省,自滇回蜀,王奏留之。”證明朱元璋對剝藍玉的皮,是一點悔意也不存在的。

朱元璋的胡惟庸案、藍玉案、李善長案等等,牽連之廣,上至朝廷,下至農舍,總計約十萬人之多,掉了腦袋,真是殺得天昏地暗,神州變色。惟一例外的,前案,朱元璋怕他女兒當寡婦,赦了他女婿和外孫三人,不在滿門抄斬之列;後案,看來嫁給他兒子的藍玉女兒,也幸而未被連坐,這總算讓我們看到這位皇帝未泯的一點可憐人性。

商鞅論囚,渭水盡赤,這位殘忍的懲罰狂,制造的恐怖場面,令人心驚。秦時的渭水,不像現在這樣受到水土流失的威脅,弄得西安食水都困難。渭水流域,一直到唐代,從王維詩“渭城朝雨浥輕塵”,還可證明那時的森林植被好,水源涵養好,一派江水,莽莽蒼蒼。試想,這位紅過一陣的法家,得殺掉多少人,才能将滾滾的江水染紅?但一念及朱皇帝動不動誅九族,常常是一村一鄉,一姓一族地殺到雞犬不留的地步,放眼望去,惟見十室九空,人煙斷絕,白骨累累,鬼影幢幢,那場面之駭人,商鞅又瞠乎其後了。

是以,明代諸帝,無賴兒郎,也還懂得為尊者諱的道理,對朱皇帝的殘忍,往往避而不談,若無其事似的;即使偶爾涉及到,也輕描淡寫,一筆帶過。最不知趣者,莫過于海瑞了。盡管他是位清官,盡管他一生操守正直,行節可嘉,盡管他死後了無分文,甚至葬資也賴他人支給;但同時代的文壇巨匠王世貞評價海瑞,說他“不怕死,不愛錢,不結黨,是其所長;不虛心,不曉事,不讀書,是其所短”,倒也給這位迂執近腐的海剛峰先生,畫了個像。

朱元璋的殘忍:“盜賊之性”不改,不過是做了皇帝的流寇而已

海瑞

晚年,重新起用,據沈德符《萬曆野獲編》:“海剛峰起南總憲,到任後,忽設二大紅闆凳,雲欲笞禦史不法者,一時震駭,以為未有怪事。”這位相當于廉政公署的特派員,覺得按在闆凳上打屁股,還不足阻吓犯罪行為,于是,竟然不識時務地給萬曆皇帝上疏,要求“複國初剝皮囊草之制”,也就是把朱洪武那一套酷刑再搬出來。

接張居正任宰輔的申時行,是個極世故的官僚,重新起用不為張居正喜歡的海瑞,不過是俯順輿情而已。看到他的這份上疏時,肯定哭笑不得:“這個海剛峰啊!”可能勸過他,“老兄台,你已經是年過古稀的老爺子,你就省省吧!不要哪壺不開提哪壺了!”他聽不進去,正襟危坐,作大任在肩、剛正不阿狀。

凡是性格殘忍的人,多自以為是,好剛愎自用,這位懲罰主義者到底送呈大内。果然,時情大嘩,禦史立刻就劾海瑞“導上法外淫刑”。幸好,朱翊鈞那天心情不錯,隻是怪罪“瑞偶失言”,未予處分,“仍留供職”。并且為他殘忍的老祖宗開脫:“按太祖初制,亦偶一行耳。所謂古有之,而不可行于今者,此類是也。”(以上均見《萬曆野獲編》)

不管後代皇帝怎樣曲意回護,朱元璋的殘忍,是無法抹煞的。從他生命不息、殺人不止的一生,可以判斷,他是一個人格上有缺陷,心理上有毛病,智商上有思維障礙,心靈上受到過嚴重傷害的病人,否則,無以解釋他無休止地将老百姓,也将官員,死去活來地折騰的原因了。由于他們熱衷于通過施虐、報複,來獲得精神上的滿足,這也是中國曆來刑外之刑泛濫,法外之法猖獗的根源。

一部二十四史,凡手握權力的中國人,把人不當人的殘忍,比比皆是,多到連曆史學者也索性懶得記載。秦白起坑趙降卒四十萬于長平,一句話,四十萬人被殘忍地活埋,楚項羽坑秦降卒二十萬于鹹陽,也是一句話,二十萬人被殘忍地砍掉腦袋。到了朱皇帝,殺人的計量機關仍以萬計,但總量在減少。到了清代,魯迅先生說:“清朝有滅族,有淩遲,卻沒有剝皮之刑,這是漢人應該慚愧的。”雖然文字獄,死了不少人,殺人的計量機關就以千計了。到了民國,就以《紀念劉和珍君》和《為了忘卻的紀念》為例,統治者一次性的屠殺,就下降到百位和十位計了。

這種量的減少趨勢,不是表明統治者舉起屠刀時手軟了,而是人類的普遍覺醒的結果,也說明了曆史必然在不斷文明進步的總規律,時代愈遠,黑暗愈重;時代漸近,光明漸多。(本文摘自《曆史的真相》,作者:何言宏/李國文,江蘇文藝出版社,有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