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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成立後與日本初期的友好交流

作者:大坎曆史

1952年6月1日,帆足計、高良富、宮腰喜助3人,與中國有關方面在北京簽訂了第一次民間貿易協定。這是打開日中兩國關系的第一步。

翌年,斯大林逝世,北韓戰争停戰等國際緊張局勢趨向緩和,在此背景下日本衆議院以全體一緻通過了“促進日中貿易的決議”(1953年7月29日)。接着10月,由前一年年底成立的促進日中貿易議員聯盟的代表與工商界代表組成中國通商考察團訪華,與中方代表簽訂了第二次民間貿易協定(1953年10月29日)。兩國的交流逐漸擴大,1954年由安倍能成為團長的日本學術文化考察團通路中國。中國方面,由李德全女士為團長、廖承志先生為顧問的中國紅十字會代表團通路了日本。

新中國成立後與日本初期的友好交流

1955年4月,日中漁業協定會代表團訪華,與中國漁業協會簽訂了民間漁業協定,同一年5月4日,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派出的通商代表團與日本有關團體在東京簽訂了第三次民間貿易協定。當時的鸠山總理對這個協定表示“支援與協助”。1955年4月18日~24日,在印度尼西亞的萬隆舉行“亞非會議”。會議期間,周恩來總理與高碕達之助舉行了會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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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秋天,日本超黨派的國會議員團通路中國,參加了十月一日國慶典禮,并與中國政府首腦簽署和發表了“共同聲明”(1955年10月17日),在聲明中表示不僅促進貿易與文化交流、人員往來,還要為實作邦交正常化而積極努力。同年秋天,在日本政府通産省(部)指導下成立日中輸出入組合(1955年11月24日)。中國方面由中國科學院院長郭沫若先生率領的科學院代表團赴日通路。1956年3月日中文化交流協會成立。有著名平劇表演藝術家梅蘭芳參加的中國平劇團訪日,在各地演出。日本衆議院于同年3月30日又通過了“關于促進日中貿易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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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期間,鸠山内閣(1954年12月10日~1956年12月20日)及石橋内閣(1956年12月23日~1957年2月25日),對待中國問題持向前看的積極态度。鸠山一郎總理在衆議院外務委員會上就日中關系發言說:“我認為應該恢複正常的關系。對方希望對話的話,(日方)沒有理由拒絕”(1956年3月29日)。石橋湛山總理他早在擔任鸠山内閣通産大臣時期以來就持非常積極的想法。另從中國上司人的表态來看,中國方面當時對這兩屆内閣抱有期待。很遺憾,石橋内閣僅持續兩個月就下台了。接着,岸信介組閣(1957年2月25日)。日中關系在岸信介内閣時期,形勢發生了逆轉。

中國方面當初盡管熟知岸信介其人的經曆和所作所為,但對岸内閣的動向還是采取靜觀态度。這期間,由淺沼稻次郎為團長的日本社會黨訪華團通路中國。毛澤東主席和周恩來總理會見了日本社會黨代表團後,中國人民外交學會會長張奚若與日本社會黨訪華團團長淺沼稻次郎發表了聯合聲明(1957年4月22日)。在這個聯合聲明中關于台灣問題和中國在聯合國的席位問題等表明了見解,還進一步就“日本政府應該與中國政府盡可能快地正式全面地恢複邦交的階段已經到來”,表明了雙方一緻的見解。可以看出,這是中國通過這個聯合聲明向日本發出實作邦交正常化的呼籲。然而,不久岸信介總理在參議院外務委員會上卻說什麼“還不到那個時期”(同年4月30日)。

于是,日中關系又冷卻起來。第四次民間貿易協定的談判(1957年9月21日開始)進展不順利,參加談判的促進日中貿易議員聯盟的代表團終于發表了談判延期的共同聲明後傳回日本(同年11月1日)。但是,力圖改善兩國關系的努力并末銷聲匿迹。日本國際貿易促進會會長山本熊一等人往訪北京與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會長南漢宸等舉行會談,為發展日中貿易而加強業務合作事發表了“會談記要”(1958年2月8日)。緊接着,由稻山嘉寬擔任團長的日本鋼鐵代表團在北京與中方有關公司締結了長期貿易協定(同年2月26日)。以此為牽引力,使已經停止的第四次民間貿易協定也達成協定(同年3月5日)。中國政府首腦表示民間貿易協定對圓滿地完全地實作保證給予支援和協助。

蔣介石政權對此從側面刺了一槍,向日本發出了以斷絕經濟往來的威脅。美國政府也對日本施加壓力。日本國内的親蔣勢力也狐假虎威,策謀破壞日中貿易。岸信介内閣屈服讓步,接受了蔣介石國民黨政權的要求。對此,不消說,激起了中國方面極大的憤慨,對日本政府提出了激烈的譴責。

接着,發生了長崎國旗事件(1958年5月2日,在長崎百貨公司舉辦的中國郵票剪紙展覽會會場上懸挂的中國國旗被暴徒扯下,造成了侮辱中國尊嚴的政治事件。),以及圍繞這一事件日本政府首腦的言行表現,進而導緻了日中關系的破裂。中國宣告貿易協定無效,停止人員交流等所有一切的對日關系(同年5月9日)。根據鋼鐵協定還在東京舉行的談判也中途停止,正在日本演出的中國歌舞團也立即停演匆匆回國。

可是,此後為謀求改善兩國關系的努力仍繼續進行。1958年7月社會黨國會議員佐多忠隆訪華之際,根據中方提出的“對日政治三原則”而提出恢複民間漁業協定的意見,也不了了之。1959年3月,日本社會黨書記長淺沼稻次郎通路中國,在北京發表講話中指出:“美帝國主義是日中兩國人民的共同敵人”,這在日本國内引起軒然大波。在淺沼來華之前,日本工會總評議會事務局長訪華時曾與中華全國總工會之間就所謂“照顧物資”的對日出口問題進行過磋商。同年5月,日中文化交流協會理事長中島健藏通路中國,簽訂了“關于文化交流的聯合聲明”(同年6月6日)。

1959年是新中國建國10周年大慶。以慶祝國慶節的機會,日本各界組團通路中國,其中前總理石橋湛山的訪華是值得大書特書的。石橋前總理在與周總理等中國首腦會談時表示:“要為日中兩國邦交正常化,發展雙方的政治、經濟、文化的交流而努力”,周總理對此表示歡迎和同意。這位執政的自民黨長老與中國首腦還确認了根據政治三原則與政經不可分的原則的積累方式(同年9月20日)。從當時所處環境來看,石橋湛山堪稱是位洞察大局、勇敢有膽量的政治家。繼石橋之後,松村謙三于同年10月下旬通路了中國。

中國對松村先生的來訪,表示熱烈歡迎。周恩來總理在人民大會堂舉行了有衆多人士出席的盛大的歡迎宴會。他在宴席上緻詞時強調指出:“東是東,西是西,中日兩國一定要世世代代、子子孫孫的友好下去!

新中國成立後與日本初期的友好交流

1960年修改後的日美安全條約極大地刺激了中國,中國則用激烈的語調譴責日本政府,兩國關系由此變得惡化起來。

1962年松村謙三第二次訪華。在北京舉行的歡迎宴會上,周總理在緻詞中以“花好、月圓、人壽”的吉利話比喻中日兩國友好圓滿,祝賀松村先生健康長壽。

盡管如此,中方對來訪的松村先生率領的團則以最大熱情,表示歡迎并給予很高的禮遇。這與3年前松村先生訪華已博得中方信任不無關系,另外,中方想到繼岸信介下台而上台的池田勇人内閣未必就與岸信介一模一樣,再說松村訪華團中不少人與池田總理有着密切關系,也有可能期望能從他們當中找到與池田聯系的人物。松村先生這次訪華同前一次不同,抱有一個明确目的,即在兩國間開拓以大企業、大廠家為中心的長期綜合貿易。他的理由是以往偏左立場的友好商社單獨與中國做生意,弊端不少,規模小,有局限性。

松村提出經日中雙方協商按照商品品種訂出進出口的架構,在其架構内各企業的配置設定,由有關企業經過協商來确定,這就是沒有偏向的綜合貿易。期限也不限定一年,要長期幹下去。為了不食言毀約,要有個保證人。這個保證人不由政府高官擔當,而由松村先生來充任。

這項LT貿易協定,也可以說是半官方性質的協定,LT貿易協定如能實作,實際上已從純民間協定前進了一步接近政府間協定,可以說,為不久将來恢複邦交邁上了一個新台階。

當時,中方強烈希望與松村先生發表聯合聲明,松村先生不肯,為了與雙方說明友善隻同意簽署共同的備忘錄。

備忘錄寫道:“中國方面重申堅持政治三原則、貿易三原則、政經不可分的原則的同時,并指出這些原則将繼續有效。雙方還就進一步促進和發展貿易表示了共同願望。雙方采取漸進地積累方式,為謀求包括政治關系和經濟關系在内的兩國關系的正常化而取得了一緻的認識。”

LT貿易直到1967年持續了5年。其間,每年隻訂出一年的貿易内容。

1963年9月,為制訂第二年度即1964年的貿易内容,高碕辦事處與日本工商界人士通路中國。

貿易談判沒有任何障礙,由于進展順利很快便達成協定。第一年度(1963年)的貿易額僅7500萬美元(未包括友好貿易的金額),而第二年度(1964年)則為13500萬美元,也即是增加将近一倍。

1972年9月25日至29日,日本内閣總理大臣田中角榮應周恩來總理邀請通路中國。周恩來同田中角榮就日中邦交正常化問題舉行會談。29日,周恩來總理,姬鵬飛外長同田中角榮、大平正芳外相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同日本國政府聯合聲明,宣布結束兩國之間的不正常狀态,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實作了中日邦交正常化,揭開了兩國關系的新的一頁。其後,根據中日聯合聲明的精神,在兩國關系有所發展的同時,兩國民間的友好往來和各種交流都有了明顯的發展,在此基礎上,1978年8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日本國和平友好條約在北京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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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條約回顧了1972年9月中日兩國政府在北京發表聯合聲明以來,兩國政府和兩國人民之間的友好關系在新的基礎上獲得很大發展,确認上述聯合聲明是兩國和平友好關系的基礎。為了鞏固和發展兩國之間的和平友好關系,決定締結和平友好條約。條約共5條,主要内容是:(一)締約雙方應在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發展兩國間持久的和平友好關系;(二)締約雙方确認,在互相關系中,用和平手段解決一切争端,而不訴諸武力和武力威脅;(三)締約雙方表明,任何一方都不應在亞洲和太平洋地區或其他任何地區謀求霸權,并反對任何其他國家或國家集團建立這種霸權的努力;(四)締約雙方将本着睦鄰友好的精神,按照平等互利和互不幹涉内政的原則,為進一步發展兩國之間的經濟關系和文化關系,促進兩國人民的往來而努力;(五)本條約不影響締約各方同第三國關系的立場。條約有效期為10年。10年以後,在根據該條約第三款的規定宣布終止以前,将繼續有效。同年10月22日至29日,國務院副總理鄧小平應日本政府的邀請,對一衣帶水的鄰邦進行正式友好通路。10月23日上午,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準許書互換儀式在東京日本首相官邸舉行,中國國務院副總理鄧小平和日本首相福田糾夫出席了互換儀式,中國外交部部長黃華和日本外相園田直分别代表本國在互換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準許書的證書上簽字。随着兩國互換準許書,這一條約當天生效,鄧小平在簽字儀式上講話。他說,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是1972年中日聯合聲明和中日邦交正常化的繼續和發展,它為兩國的睦鄰友好關系奠定了更加牢固的基礎,為進一步發展兩國政治、經濟、文化、科技等各個方面交流開辟了更加廣闊的前景,也将對維護亞洲和太平洋地區的和平與安全産生積極的影響。

福田首相在講話中也說,1972年日中邦交正常化,對多年來不斷進行緊密接觸和交流的日中兩國加強和發展和平友好關系具有深遠的意義,而且還如條約前言中寫明的那樣,反映了兩國希望為亞洲及世界的和平與穩定作出貢獻的共同願望。24日,《人民日報》發表社論《中日友好關系的新階段》。自中日聯合聲明和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簽訂以來,雙邊關系得到重大進展。兩國上司人互訪頻繁,兩國之間工、青、婦以及經濟、科技、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宗教各個領域的團體人員交流全面展開,民間友好往來日益發展,可以說是“官民并茂,管道暢通,形式多樣,内容廣泛”。1982年,趙總理訪日時提出:“和平友好、平等互利、長期穩定”為發展中日關系的三原則。1983年,胡總書記通路日本時,日本中曾根首相提出建議增加“互相信賴”一條,胡耀邦表示贊同,使三原則變為“和平友好、平等互利、互相信賴、長期穩定”四原則,成為發展兩國關系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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