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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主動拿“套”發生關系,事後卻報警稱被性侵,男子被判三年

作者:布丁營運瑣事

男子在飯店想要和女子發生關系,女子為了安全考慮,給男子帶了套。

事後,女子報警稱男子侵犯了他。

男子辯駁認為,這個套是女子主動給他戴的,不算侵犯。(素材改編自裁判文書網)

女子主動拿“套”發生關系,事後卻報警稱被性侵,男子被判三年

案件大概

在山西呂梁的某個夜晚,男子惠某下班歸來,面對空蕩的租賃小屋,孤獨感如潮水般湧上心頭。于是,他習慣性地在晚餐後獨自漫步在燈火闌珊的街頭,希望能在城市的喧嚣中找到一絲慰藉。

正當惠某沉浸在思緒中時,他偶遇了同樣在散步的女子徐某。徐某初來乍到,對這個城市充滿了好奇與期待,她告訴惠某自己目前暫住在飯店,還未找到合适的住所。

惠某看到徐某也是一個人在散步,便主動上前與她攀談起來。

女子主動拿“套”發生關系,事後卻報警稱被性侵,男子被判三年

“你也是一個人出來散步嗎?”惠某問道。

“是啊,我剛來這個城市不久,對這裡還不太熟悉。”徐某回答道。

惠某見徐某很好說話,于是就和徐某閑聊起來。不久後,徐某覺得時間太晚要離開,惠某便提議送徐某回飯店。徐某見惠某态度誠懇,便欣然接受。

到達飯店房間後,惠某心中的寂寞與沖動開始膨脹。他試圖拉近與徐某的距離,但徐某明顯感到不适,但是也沒有表現出十分抗拒。

女子主動拿“套”發生關系,事後卻報警稱被性侵,男子被判三年

就這樣,惠某的動作愈發大膽,試圖強行與徐某發生關系。

在這關鍵時刻,徐某從包裡拿出一個“套”,平靜地遞給惠某,然後默許了他的行為。惠某看着眼前的這個“套”,誤以為徐某已經預設了這段關系,于是聽從了徐某的要求。

事後,惠某心中忽然湧起一絲不安。他想到網上關于“仙人跳”的傳聞,不少女子拿自己當誘餌,懷疑徐某可能會借此敲詐自己。于是,他匆匆留下100元現金便欲離開。

女子主動拿“套”發生關系,事後卻報警稱被性侵,男子被判三年

然而,就在惠某準備離開之際,徐某突然大聲呼救。樓下的其他人聽到呼救聲後紛紛趕來,試圖阻止惠某離開。惠某驚慌失措地掙脫束縛,逃離了現場。

徐某見惠某逃跑後,立刻報了警。她向警方講述了自己的遭遇:“我從未與惠某有過任何交流,是他強行闖入我的房間。我之是以沒有激烈反抗,是擔心他會傷害我。為了減少傷害,我才主動為他戴上‘套’,并與之發生了關系。”

惠某被抓後,始終堅稱自己是無辜的,他認為徐某主動為他戴上“套”的行為,足以證明她是自願的,而且整個過程自己也沒有威脅或者動用暴力手段逼迫徐某妥協。

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為,徐某為惠某戴“套”,但并不能證明她就是自願的。是以,法院最終認定惠某的行為構成強奸罪。最終判處惠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網友的評論

有網友笑說,這肯定就是價格沒談妥呗。

還有網友說,男人在外一定要保持清醒,随時随地要懂得保護自己,避免掉進各種陷阱。

也有網友覺得,法院的判罰中規中矩,判3年緩刑4年,說明執法人員也覺得這件事有些蹊跷,雖然同情男子的遭遇,男子可能被“仙人跳”了,但是按照程式來說,必須給受害女子一個交代,而且,男子的确存在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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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主動拿“套”發生關系,事後卻報警稱被性侵,男子被判三年
女子主動拿“套”發生關系,事後卻報警稱被性侵,男子被判三年

寫在最後

事前,男人這方面是強勢。

事後,男人在這方面可是弱勢群體。

隻要事情發生了,都是男人的錯。

對于男人而言,不管在什麼地方,什麼年紀,都要極力控制自己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