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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見夫妻:中年夫妻離婚後誰過得更慘?原來這才是最紮心的答案!

作者:咨詢師陳曼

為什麼中年離婚,總會在麻木與糾結的動搖之中,增加現實難度?

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所有人步入中年,會陷入新的迷霧之中,家庭便是其中最為突出的一環,十幾年的恩仇、沖突、愛恨糾葛,都在中年化為積怨,暗流湧動。

很多人中年人在沒有子女撫養負擔以後,毅然決然選擇離婚,結果越過越輕松,越活越灑脫。

也有很多中年人一氣之下離婚,卻發現失去了強力後盾,失去了一切底氣,孤獨感油然而生,無法獨立存活于世,處處掣肘。

讓人唏噓不已的是,本應通達度世的年紀,對所有人來說卻又難言脆弱:

上有老下有小,離婚的意義也被現實環境上升成了困境,老去是否會孤苦無依,最終是否會孤獨終老。

相信這種種設想,正是猶豫是否選擇離婚的中年人,最為擔心的:

離婚以後,自己會過得怎麼樣?

未來,又會變成什麼樣?

中年離婚,正印證了董卿曾說過的一句名言,槍響之後,沒有赢家。

但在離婚的子彈出膛以前,掌控離婚主導權的那一方,清楚自己選擇開槍的原因,開槍的目的,與開槍的訴求,才決定着離婚這一槍的陰霾,最終到底是打在誰的身上。

無論離婚的緣由在誰,離婚的影響一定會同時出現在雙方的身上,在婚姻破裂的一瞬間,由現實世界構造的堡壘轟然坍塌,對于餘生長久的影響開始發揮巨大作用。

隻是這個影響的正反兩面,是截然不同的。

當面對離婚是渾噩的、混沌的,那麼本身堅定的提出離婚者,也會被離婚的消極影響誤傷,最後兩敗俱傷。

但當面對離婚是清醒的、堅定的,那麼就算一直在婚姻中承受痛苦的一方,也會徹底打破名為婚姻的枷鎖和禁锢。

餘生過得是否慘淡,并不是離婚一錘定音說了算的,有些人在什麼狀态下都能夠活得肆意,有些人怎樣選擇都是牢籠。

對于離婚以後的生活狀态,牽扯着中年人對自身性格、自己能力的信任程度,更是需要獨立人格來判斷:

1、是否在婚姻中的自我認知和依賴程度。

2、是否擁有明确的離婚定位

01自我認知不清、心理依賴度高的一方,餘生更難走出離婚陰影

怎樣去了解過得慘,這個問題實際上是在考驗着在婚姻中的自我認知,離婚對于自己而言,到底是解脫還是無力,究竟是重生還是無可奈何。

中年離婚,重新打破一切,進入一種人生的新狀态,更是需要勇氣的,因為中年離婚最可怕的不是現實糾葛,而是戒斷心理習慣。

人到中年,對于婚姻的舒适圈會越加麻木,依賴家庭、依靠伴侶,所有的生活信念全部被家庭賦予價值,是以在離婚後,巨大孤獨感立刻吞噬自身。

這意味着,對于婚姻的内在需求度越高的人,越難掌控離婚後的生活。

因為缺少了心理支撐,這也是許多夫妻互相怨怼,卻依舊選擇共度餘生的原因之一:

心理層面依賴着一個“家庭支撐”,無論這個家庭内部結構是否健康,是否真正對自身有幫助,是否對人生存在積極影響。

無論是享受婚姻生活的一方,還是在婚姻中飽受折磨的一方,心理上的習慣性,會逐漸讓人感覺自己離不開婚姻。

在離婚這件事上,心理層面的影響,往往比現實層面的殺傷力更大。

仔細研究你會發現,現實壓力往往會逼迫一個人更獨立地生活,但心理上無法真正脫離情感依賴,離婚以後面對一切現實環境,都将失去動力。

人到中年經曆了太多風雨,生活的點滴都與伴侶融合在一起,無論是愉悅還是痛苦,人一旦習慣了某種生活模式,便将完全忽略自我分化,将自我長久留于婚姻當中的人,一旦離婚很難輕易拿回自我意識。

再見夫妻:中年夫妻離婚後誰過得更慘?原來這才是最紮心的答案!

自我分化(differentiation of self)也稱為自我分辨、自我辨識這種能力與一個人在婚姻中的歸屬感與分離感密切相關。

中年夫妻,往往都潛移默化得将家庭融合為生活的全部,一個以伴侶、子女、父母為主的小圈層,使得很多人在婚姻當中,隻有歸屬感,完全忽略了分離感和獨立性。

工作、事業、愛好都是促進人自我分化的部分,當一個人面對自己的生活,能夠在不同領域與不同角色當中,獲得自我成就感的時候,婚姻中得失變化的比重便會大大降低。

當一個人的精力來源,可以通過許多方面來進行補充,餘生有太多愛好值得挖掘,太多領域值得探索,無論是興趣愛好、自我信仰,還是工作事業,隻要其内心存在承載自我的事物,離婚後的孤獨感便會大大降低。

很多離婚人士,當下看上去似乎沒心沒肺、自由自在,但失去婚姻的同時,也失去了安全感的保護,是以日子過得越來越不好。

與之相反的,也有很多離婚人士,安全感的來源早已不再是從婚姻當中擷取,敢于直面現實與壓力,将日子過得風生水起。

中年人對于離婚的恐懼,往往也來源于對老年生活的擔憂,年輕還有精力面對,等老去後子女成家,對于自己是否孤身一人這個問題的恐慌,似乎離婚以後老去就會慘不忍睹。

更重要的一點,是中年階段對于年齡增長、身體逐漸退弱的焦慮感,導緻了婚姻越發成為一個承載安全感的期待。

這個問題的出現,其實也是婚姻生活當中,自我分化能力被消弱的展現,任何人面對婚姻的狀态,都不能夠打包票,會因為年齡增加而改變,中年的沖突争執,未必在老年就能夠被化解。

實際上,很多人在婚姻當中,要麼過于狂妄自大高估自己,要麼過度依賴看輕自己,失去了客觀明晰的自我判斷,才會招緻離婚後失去自我平衡,過得越發慘淡。

人生的歸屬感,永遠在于自己的身上,将婚姻和自己的餘生互相牽連,就是将本屬于自己的歸屬感,全部傾斜在了家庭之上。

如果沒有自我分化的能力,無法通過婚姻以外的媒介來滿足自己,那麼無論是否離婚,餘生都将得過且過、暗淡無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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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缺乏明确離婚定位的人,更難走出離婚陰影

餘生不是拿來設想的,所有未來都是需要當下的清醒,來清晰磨畫而成,對于離婚以後誰過得更慘,除了自我獨立性以外,還需要參考決定離婚的出發點和認知。

中年離婚需要考慮的細節更多,小到鍋碗瓢盆大到利益糾紛,彼此雙方生活中的一切都互相拉扯、糾纏難清,這也導緻很多人的離婚,是長久壓抑的劇烈爆發。

很多人在子女成年以後,心生離婚念頭,理由也相當簡單,因為忍不下去了。

無論是性格不合、争執不斷、欺騙背叛、還是恩怨糾葛的遺留問題,總會在一場沖突當中全部爆發出來,但一時氣急的離婚容易,真正清醒的走出婚姻枷鎖困難。

因為很多人離婚,是内心的承受極限發揮作用,隻有一個爆發力和破壞性都及強的“即時需求”,即過夠了。

這個時候,往往很多人已經顧不上離婚的兩敗俱傷,進而在一個混亂的特殊情況下做出了影響自己半生的選擇,最後發現自己無法承擔離婚的後果,因為離婚前就不清楚這個結果到底是什麼。

将離婚簡單歸結于一個終點是萬萬不足夠的,面對離婚越是清醒的人,越有可能擺脫離婚的負面。

如我們開頭所說,隻有搞清楚為什麼自己要向這場婚姻開槍,才能夠真正把握離婚給自己帶來的意義。

不是在模糊的情緒當中決定,而是清醒、犀利、堅定地抉擇自己的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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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清醒給出離婚原因的人,餘生才能夠不内耗

首先,是否明白自己為什麼要離婚,或者自己為什麼要配合離婚?

到底是客觀原因還是主觀原因的影響,受到外界環境還是自我情緒的幹涉?

離婚後的生活必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内耗,比如判斷自己的決定是否值得、被婚姻中的細微幸福回憶影響、因外界人事物的牽挂而動搖。

隻有毫不動搖的離婚原因,才能夠在情緒化的時刻給自己清醒一擊。

比如性格不合無法溝通,嚴重影響着自己的全部心情和生活積極性,自己的精力已經被長久耗幹,沒有互相支援,一開口就是怨怼、怒火、咆哮,還不如自己一人生活來得自在。

比如欺騙背叛喪失信任,婚姻生活就像是一灘爛泥,讓自己極度情緒化,生活徹底失控,看到對方再也無法心生溫馨,生活空間都被仇恨、報複填滿。

比如人生觀價值觀不合,十數年的磨合已經讓自己筋疲力竭,責任感匮乏、極度自我、大男子大女子主義等等個人習慣,讓人感覺婚姻扭曲,事事隻能依靠自己,對方存不存在都一個樣,不如自己生活來得輕松。

清醒的知道自己必須要離婚的原因,也就說明自己能夠意識到,在這段婚姻關系當中的沉沒成本遠遠大于自己的承受限度,在離婚以後時間越長,越有可能感歎及時止損的正确。

02明确給出離婚目的的人,餘生才能夠不失落

其次,在知道離婚原因的情況下,清楚自己離婚需要一個什麼結果,并且毫不動搖地朝着這個方向努力的人,才能夠不去惋惜離婚的決定。

沒有人是真正的冷血動物,離婚後一定會有某些刹那,讓人感慨動搖,難以抑制的失落感一定會情緒反撲,讓人懷疑離婚的決定是否正确。

隻有擁有真實具體的離婚目的,才能夠在人失落孤獨的時候,給人一針強心劑。

比如離婚需要獲得經濟補償,需要釋放情緒尋找自己,需要打破壓抑重獲新生,無論是現實還是精神層面,挖掘那些日漸增強的目的與渴求,才能在離婚時刻更加理智。

03擁有正向離婚動機的人,餘生才能不空虛

很多人并不清楚推動自己離婚的正向動力是什麼,甚至沒有一種來自内心的動力推動自己做出離婚決定,進而搖擺不定,糊裡糊塗就離婚了。

擁有正向的離婚動機,才能夠在離婚後慶幸離婚的正确性。

第一種離婚的動機,是為了自保避險:

比如處于婚姻當中完全沒有安全感,現實層面的外債,情感層面上的第三者,婚姻本身就成為了安全感的威脅,離婚更是為了保障自己的生活安全,情感健康。

第二種離婚的動機,是為了向外拓張:

比如婚姻嚴重阻礙了自己的經濟積累、事業發展,必須強制性地為家庭過度犧牲,嚴重損害了自我價值感和成就感。

具有正向推動的離婚動機,才能保證在離婚以後自己不至于渾渾噩噩就此消沉,而是更有勇氣地看待世俗現實世界,更有力的保護自己,更有效的成就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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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清晰自己完整訴求的人,餘生才能不孤獨

這個訴求,不僅僅是離婚對自我需求的訴求,更包括自己如何看待未來生活的訴求。

換句話說,也就是我要從離婚事件當中,拿到什麼?獲得哪些成長?

明确自身訴求的過程,實際上也是變相帶給自己信心的過程,因為不到萬不得已,沒有會輕易地選擇離婚,這需要極大的勇氣和成長來治愈。

舉個例子,想清楚自己曾經期待婚姻中的哪些部分,思考自己是否能給自身帶來這些補充?在經濟方面自己是否能夠支撐起來,情感方面自己是否能夠消除依賴,生活方面自己是否能夠戒斷習慣。

想清楚自己曾經渴望對方身上的哪些品質,思考這些品質為什麼吸引自己?現在是否還吸引自己?這部分品質自己是否能夠習得,用以完善自己?

在婚姻當中,看對方看得越清楚,了解自己了解得越深刻,越不畏懼未來的發展與變數。

因為所有人的餘生,都更應該有能力成長,這并非是否離婚決定的。

孤單、失落、空虛不是阻攔離婚的理由,無法脫離習慣與依賴的“家庭支撐”和模糊不清的離婚判斷才是餘生慘淡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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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發知乎平台:陳曼、王筱、張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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