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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車被撞受損嚴重,可以按照車輛重置賠償嗎?

作者:天津二中院

新車被撞受損嚴重,車主不僅要求對方車主以及保險公司賠償車輛購置費,還要求賠償車輛增值稅、車輛購置稅、車輛保險費、按揭貸款服務費等其他費用。在雙方當事人均同意按照車輛重置的規定計算相關賠償數額的情況下,哪些損失可以按照車輛重置的規定進行賠償?

新車被撞受損嚴重,可以按照車輛重置賠償嗎?

請看靈寶市人民法院審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

新車被撞受損嚴重,可以按照車輛重置賠償嗎?

案情回顧

2023年5月4日,曹某購買一款五菱牌載貨汽車,喜提新車第二天,曹某車輛就因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被撞得慘不忍睹。經交警部門認定,此起事故中,曹某無責任,對方車主張某負全部責任。曹某找到肇事者張某及其保險公司協商賠償事宜,但由于雙方對賠償項目及金額有較大争議,曹某隻得将肇事車主張某及中國平安财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三門峽中心支公司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決二被告賠償原告車輛等損失費用共計74,278.94元。

新車被撞受損嚴重,可以按照車輛重置賠償嗎?
新車被撞受損嚴重,可以按照車輛重置賠償嗎?

法院審理

靈寶市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過程中,考慮到原告曹某新購車輛受損嚴重且難以修複,在不進行損失鑒定的情況下,引導雙方當事人按照車輛重置的規定計算相關賠償數額。最終法院審理認為,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同時投保交強險和商業三責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内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被告張某駕駛的小型普通客車在被告平安财險三門峽支公司投保交強險及商業三責險,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被告平安财險三門峽支公司應當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賠償原告曹某車輛重置費63,764.25元,同時也取得原告受損車輛的殘值的财産權(原告曹某應當配合完成受損車輛過戶)。

關于原告起訴的按揭貸款違約金等服務費是原告選擇購車方式所産生的費用,不能作為計算車輛損失的依據,不予支援。遂依法判決:被告中國平安财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三門峽中心支公司賠償原告曹某車輛重置費63,764.25元(扣除原告曹某受損車輛殘值);駁回原告曹某的其他訴訟請求。判決後,雙方均未提出上訴,一審民事判決生效。

新車被撞受損嚴重,可以按照車輛重置賠償嗎?

法官說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規定: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複,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本案中,原告曹某車輛被撞受損嚴重且難以修複,雙方當事人均同意按照車輛重置的規定計算相關賠償數額,原告曹某要求賠償車輛購置費、車輛增值稅、車輛購置稅、車輛保險費、上牌檢車費、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按揭貸款利息及違約金、按揭貸款服務費等費用共計74,278.94元。

究竟哪些費用屬于車輛重置費用?法官認為,原告曹某的車輛購置款50,442.48元、車輛增值稅6,557.52元、車輛購置稅5,044.25元、上牌檢車費520元、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1,200元屬被告平安财險三門峽支公司應當按照保險合同賠償的車輛重置費,共計63,764.25元。

按照車輛重置費計算被侵權人的損失,不僅可以避免啟動鑒定程式給當事人造成的訴累,而且承保車輛的保險公司也取得了受損車輛的殘值。該案件高效審理取得了雙方當事人滿意的良好效果,也對同類型案件的處理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來 源:靈寶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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