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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甫:身陷魔窟一百天

作者:自然與社會

引子

*《莒縣文史資料》第三輯(1986年12月),王秀甫,作者王秀甫,原标題《身陷魔窟一百天》

正文

我家是浮來山下邢家莊。抗戰初,城裡人王祥廷來我村居住,此人來居住不久就宿娼聚賭,無惡不作,成為村中的一個禍害,人人痛恨。日本鬼子侵占莒城後,他在四O年公開投靠日本當了漢奸,從此更是有恃無恐,為所欲為。

早在一九三九年農曆四月間,有個老漢來我村賣黃瓜,王祥廷買了他一斤(每斤兩個大銅闆),不一會兒他回來硬說買的黃瓜不夠秤,大發威風,沒分二話就把賣黃瓜老漢的秤砸碎,又把黃瓜揚了滿街,這還不算完,又用鞋底把老漢打得鼻青臉腫。見這惡棍如此蠻橫欺人,所見者無不咬牙切齒,憤恨不平,但都不敢出面為老漢講理。那時我僅十八歲,對當時的社會世故不加琢磨,遇見不平事好出不平氣。

見這惡棍如此欺人太甚,我便挺身而出,為賣黃瓜的老漢打抱不平,在群衆圍觀之下,弄得王祥廷當場下不了台,恨恨而去。邊走邊說:“王安俊(當時我叫的名字)你甭充好漢,咱們走着瞧!”

想不到我竟為此惹下了一場災難,險些斷送了性命。

自那以後,王祥廷對我耿耿于懷,時刻尋機報複,發洩私憤。他當了漢奸後,立時向鬼子謊報:“邢家莊的王安俊是暗八路。”于是,我大禍臨頭了。

一九四一年農曆七月初三半夜時,我在睡夢中被一陣急劇的狗叫聲驚醒。我正在琢磨着,突然聽到稀哩嘩啦聲,接着“咚咚”的砸門。

我急忙下床想出去看個究竟,剛一開屋門,就見手電光一閃,幾把刺刀同時觸到我的肚皮。一個漢奸問:“你是王安俊嗎?”“咋,這是幹什麼?”“他媽的少啰嗦,就是他。帶走!”

我立時被五花大綁。在幾個鬼子漢奸的夾持下押出了門外。留在屋裡的幾個鬼子兵,翻箱倒櫃,并把不滿周歲的孩子扔到地下。母親看着我被押走,緊緊抓住我的胳膊不放手,苦苦向漢奸鬼子哀求,被鬼子一腳踢倒,當場暈了過去,父親也被打得死去活來。

這時天正下着雨,我身上隻穿一條單褲,凍得直打寒顫,被敵人擁着深一腳淺一腳的在泥水裡趟。走到東湖,借着手電光我看見前邊同村的孫月桂、孫朋遠父子二人也被綁着一塊向菖城走。

天剛亮時,我們被押進莒縣城裡,擁進一個大門口有兩個鬼子兵站崗的兩進院落(鬼子憲兵隊駐地)。外院三間瓦房,裡面擺着兩隻木籠。一進屋先把我和孫朋遠塞進一隻木籠裡,孫月桂塞進另一木籠裡。木籠的頂底都是用厚木闆釘成,四周用碗口粗的木棒密排着。凡是被送進木籠的人,就甭想再活着出來。我們在這囚籠裡,不用說吃飯,就連水也很難喝上一點。我被關進籠子連續五天,敵人沒給一滴水喝,我隻覺舌頭直朝後搐,心裡油煎火燎,過一天比一年也難熬似的。我看到從大店南逮來一個難友,在幹渴難忍之下,用手接自己的尿喝,最後連尿都沒得接了(後他被敵槍殺)。

被關進木籠的人,既不準活動,又不許發出聲響,稍不注意就受到酷刑。有個難友睡覺打呼噜,看守的點燃蠟燭向他臉上滴蠟水,燙得滿臉燎泡,後來燎泡潰爛化膿。

我被敵人抓來的第九天,孫月桂父子倆已被刑審過了。敵人開始對我施行酷刑了。農曆七月十三日,我被從木籠裡拖出來架到一間陰森森的黑屋子裡,這是一口專門行刑的房子,既腥又臭。牆上門上、到處是一塊塊的血斑,梁上懸着一根大繩,繩的半截已被血染成紫黑色。敵人把我雙手反綁起來,往梁上滑。這時聽到一個家夥喝道:“起航!”便将我滑到梁上高高地吊起來了。他們硬逼我承認是八路軍,我咬緊牙關,一聲不吭,足足把我吊了一天。

第二天,敵人又把我弄到那口屋子裡繼續上梁滑,邊滑邊問:“你的土八路的有?”我仍然不吭聲。于是,這些滅絕人性的野獸惱羞成怒,翻譯官王國瑞(東北人)喀叫着:“他娘的,你不說話,老子有法治你,看看到底是你的牙關緊,還是我的刑法硬。”說罷,即吩咐:“裝炸彈!”我仍吊在梁上,便把我兩隻腳腕用繩子縛在一塊,往腿縫裡塞磚(這磚都是古城牆上的大青磚,每個重約三十斤)。敵人用這種刑罰已不知害死了多少個難友了。敵人每向我腿縫裡塞進一塊磚,便逼問:“是不是八路,你招不招?”接連給我加到了四塊,腿縫裡已塞不進去了,這時連我本身的重量足有二百五十斤,肩膀已不能承受這一重量,“嘎嘣”一下,我的肩膀骨被墜斷了,我昏死過去,敵人并不就此罷休,又用草繩拴了一塊磚套在我的脖子上,又增加了三十多斤。

手腕的皮肉已被繩墜斷,有四五指長的一段沒有皮肉了。憲兵隊長新村這個屠殺中國人民出名的劊子手,指使幾個鬼子兵持劈柴輪番毒打我,打得我渾身皮開肉綻,接着又牽來了狼狗把我的兩隻腳趾啃爛。

敵人用這些酷刑并沒将我治服。第三天又用更毒辣的法子,把我手腳綁在一塊,伸上根棍拾到臭水缸上,頭朝下髒朝上淹,待我肛子裡灌滿了臭水時,擡出來使杠子再壓出來,醒來鬼子仍遇我承認是八路軍,反複折磨了五次,最後我有氣無力 地說:“淹死我算了吧。”

敵人以為我活不成了,在我昏迷之際将我扔到一堵牆根下。待我在牆根下過了兩天多後,我竟然又醒過來了。這時嘴裡還往外溜臭水,全身傷口潰爛,耳、鼻、眼和中傷處都已生了蛆。我的四肢因被長時間的捆綁,肩骨又已墜斷,兩隻胳膊上血液已不流通,兩隻手,血淤得漆黑。敵人見我又活了,用水把我沖洗了一遍,然後又投進木籠裡。

當時鬼子見我兩隻胳膊已不中用了,抽出洋刀在我胳膊上割了一刀,有二寸長的口子,深及見骨,白慘慘的肌肉朝兩邊翻開,不流血也不感覺疼痛,此慘狀連負責看守的漢奸也不忍目睹。

正當我被折磨得奄奄待斃的時候,同囚籠來了一位新難友,名字叫田希和。這位善良的同胞見我被殘害成這個樣子,非常同情,在看守默許的情況下,對我細心照料。他還沒有受刑之前,每天為我哀求弄水弄飯,幫我大小便,使我減輕了不少痛苦,身體逐漸有些好轉,從死亡線上又揀回來一條活命。

此後,敵人再沒對我施加嚴刑,也沒逼出要我說的話來,無法判刑,但又不肯釋放,便罰我服勞役。

我們一起被罰勞役的有十幾名難友,我分着擡垃圾。這時我的手,胳膊仍不能活動,難友把杠頭放在我的肩上跟着走走,重量全憑難友負擔。

對于被罰勞役的人,每天除了負擔沉重的體力勞動外,在空閑鬼子還變着各種法子任意折磨摧殘,根本不把我們當人待。僅“點名”這一項,鬼子就施出了不少壞點子,其殘忍無所不用其極。舉幾例可說明。農曆的九月天,天氣已經很冷了。難友們人人破衣褴褛,衣不遮體,這時我還是穿着被逮時那條褲頭子,早晨從籠裡放出來上工,鬼子要先點名。這時我們都凍得打顫顫,鬼子見我們害冷,便命漢奸每人劈頭澆上一盆涼水。難友排隊從值日鬼子面前走,到根前每人挨一棍子。這時還得報出序列号數,誰如聲音大或聲音小了,都得重新另挨。有時點一次名,都得跟着挨十幾次毒打。有一次“點名”,鬼子不打也不罵,而是叫難友們自己輪換着剃頭、刮臉。輪到誰不管會不會,必須在鬼子面前刮。所用的剃刀很鈍。鬼子叫怎樣剃就得怎樣剃。有的要留芯毛;有的要留偏角。有個姓孫的老中醫(招賢人),須發皆白,把胡子、頭發、眉毛都刮光,隻叫留着下嘴唇上那一小撮。多數難友都不會剃頭,弄得個個頭或臉上到處是血口子。難友們到了早晚上下班時就打怵。

至于平時勞動中,打罵、罰跪、釘刺、火燎自不必說,隻要鬼子、翻譯官看着誰不順眼,立時便大禍臨頭,輕者坐老虎凳、灌辣椒水;重者槍殺、活埋。鬼子殺害難友的手段無所不用其極。如在活埋難友時,先叫難友自己挖好坑,然後強令難友排成隊,第二人埋第一人,第三人埋第二人,這樣依次類推,最後一個,鬼子再動手把他埋掉。在我被關押期間,就知道鬼子用這種手段活埋了二十五人之多。這其中就有後石灰窯村的宮方正。和我一塊逮去的孫月桂、孫朋遠父子二人,王祥廷親手把他們按倒在木捧上亂刀剁掉頭顱。這一次是在馬神廟子殺了五個人都埋進一個坑裡。

自從我被敵人抓走後,父親在家東奔西跑,求親告友,設法挽救。先後賣掉了家中的十幾棵大榆樹,變賣了所有能變賣的家産,加親友們的資助,最後終于央人報釋放回。回家後見到母親已雙目失明:她邊摸着我邊泣不成聲地說:“孩子,自從你叫鬼子抓去,誰知我流了多少眼淚,俺在家裡飯也吃不進去,覺也睡不着,吃飯的時候端起碗來就想孩子,哭一陣就放下碗算了。”

我回到家是個廢人,手仍然不能拿東西,手指甲全部蛻掉了。吃飯睡覺,大小便都得别人待候。又過了一年多才逐漸有所恢複。直到現在陰雨天氣還有感覺。

我自農曆七月初三被抓,至十月十二日被放回,在莒縣城裡日本鬼子設定的憲兵隊這個殺人魔窟裡整整一百天,親身經曆和親眼目睹了日寇殘害我同胞的罪行。事過四十五年之後,想起當時的情景,還仍然毛骨悚然。

曾經把我一手推入日寇殺人魔窟的民族罪人王祥廷于一九四四年莒城解放時,又随駐城鬼子逃向淄川,繼續當漢奸,與人民為敵。一九四五年淄川解放時,這個蝕人的野獸終于被我軍民活捉押送莒縣。一九四六年清明節的前一天,我縣在浮東區召開萬人群衆大會,宣判了王祥廷投靠日寇,禍國殃民的罪行,處以死刑,立即執行了槍決。

資料來源:

《莒縣文史資料》第三輯(198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