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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恺惠環街道黨工委原書記李峰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作者:南方都市報

南都新聞記者楊振華日前,惠州市中宣高新區紀委微信公衆号"鐘玉慶豐"釋出,經調查,中軒高新區惠環街道黨委書記李峰失去了理想信念,偏離了原有使命,黨不忠誠、不誠實、轉讓、隐瞞涉案财産, 對抗組織審查,接受可能影響公務公正履行的禮品,非法幹預政府項目,婚内與他人長期不當性關系,使用辦公設施,多次為他人謀利益,非法收招财特别大。

李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精神上中央的八項規定,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違紀和涉嫌賄賂犯罪,而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放棄,性質嚴重,不良影響,應嚴肅處理。根據《中共紀紀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管理處罰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宣高新技術區紀委常委監察員辦公室、 監察員辦公室會議,并報區委準許,決定給予李峰開除黨籍、免公職。李峰涉嫌犯罪,由檢察院依法審查起訴。

李峰履歷 李峰,男,1969年12月出生,廣東高州漢族,在職研究所學生學曆,1988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産黨。2007年12月被任命為中軒高新區管委會行政辦公室副主任(科長),2009年3月被任命為中軒高新區黨委辦公室主任、紀檢辦公室主任、管委會辦公室副主任,自2010年4月起擔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副主任。高新區黨委、管委會辦公室(保留正科級),副主任,2013年12月任中宣高新區麓湖鎮黨委書記、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席,2016年6月任中軒高新區麓湖鎮黨委書記, 曾任中軒高新區麓湖鎮黨委書記、四級研究員,2020年4月至2020年4月任中軒高新區惠環街黨委書記、四級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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