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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男子“非法吸存”被羁押兩年後檢方不起訴,獲國賠39萬

作者:澎湃新聞

澎湃新聞記者 薛莎莎

安徽宿州蕭縣62歲李德敏從事民間借貸居間中介服務多年。兩年多前,他被舉報、并以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被蕭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後因案件改變管轄,移送至靈璧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羁押749天的李德敏終于恢複自由。近日,蕭縣人民檢察院因侵犯李德敏的人身自由權,予以賠償。刑事賠償決定書顯示,按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應當支付李德敏人身自由權賠償金27.9萬餘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1.2萬元,共計39萬餘元。

李德敏的兒子10月23日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表示,他希望檢方能釋出官方聲明,公開賠禮道歉,消除此事對父親的影響。

羁押兩年檢方不起訴獲賠39萬,家屬希望檢方公開道歉

2021年10月23日,李德敏的兒子李維提供給澎湃新聞的刑事賠償決定書顯示,李德敏于2019年5月17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被蕭縣警察局刑事拘留。當年5月30日,蕭縣人民檢察院以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對李德敏準許逮捕,次日,被蕭縣警察局執行逮捕。

2020年4月21日因案件改變管轄,移送靈璧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21年6月3日李德敏被變更強制措施為監視居住,并當日釋放。2021年8月17日,靈璧縣人民檢察院以沒有犯罪事實,不構成犯罪,決定對李德敏不起訴。

就李德敏被錯誤羁押的749天,蕭縣人民檢察院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每日賠償金按照373.10元計算,應當支付李德敏人身自由權賠償金279451.9元。

但其他方面的賠償,雙方未達成一緻協定。李德敏方面請求,支付侵犯其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12.9萬餘元;被關押期間造成的精神損害撫慰金100萬元,及為請求人消除影響;賠償财産損失(聘請律師費)35萬元。

判決書顯示,結合該案實際情況,蕭縣人民檢察院支付其精神損害撫慰金11.2萬元,并為其消除影響,恢複名譽,賠禮道歉。

判決書還顯示,由于李德敏被羁押前就患有疾病,沒有相關證據能夠證明李德敏的現有病情與羁押有因果關系,故關于李德敏要求賠償其生命健康權的請求,蕭縣人民檢察院不予支援。另外,關于李德敏聘請律師費35萬元的賠償請求,無法律依據,該檢察院不予支援。

2021年10月23日上午,李維告訴澎湃新聞,他希望檢方能釋出官方聲明,公開賠禮道歉,消除此事對父親的影響。

此前被多名公職人員舉報非法吸收公衆存款

今年已62歲的李德敏,做了多年民間借貸居間中介服務工作。

據北京青年報今年8月報道,李德敏在2006年10月注冊原蕭縣春雨房地産投資理财服務有限公司,主營業務包括房地産買賣、房地産抵押借貸、民間借貸居間中介服務等,在急需資金與有閑置資金的人之間牽線搭橋,撮合借貸雙方簽訂借款合同,并向借款人收取1%-3%不等的服務費。2008年3月,李德敏通過考試,取得了相關資格證書。

上述報道顯示,2019年2月25日,李德敏被舉報。一份有9人簽名的舉報材料稱,李德敏“以借貸為業,以盈利為目的”,用高息回報為誘餌,長期大量吸存社會上不特定人群資金,從事涉嫌非法吸存放貸及套取國家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

靈璧縣人民法院2021年7月20日出具的刑事裁定書内容顯示,該縣檢察院以證據發生變化,不符合起訴條件為由,要求撤回對被告人李德敏的起訴。

靈璧縣人民檢察院2021年8月17日出具的一份不起訴決定書載明,經審查查明,2006年至2018年以來,李德敏提供資金通道,為30餘名出借人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提供服務并收取1%-3%不等的服務費,借款數額共計人民币2700餘萬元。該院認為,李德敏的上述行為,沒有犯罪事實,不構成犯罪。

是誰舉報李德敏非法吸收公衆存款?上述北京青年報的報道顯示,自2008年以來,宿州市蕭縣多名公職人員或其家屬曾為企業或他人做擔保,找李德敏介紹貸款或直接向李德敏借款,後借款人無力償還欠款,擔保人又拒絕承擔連帶責任,為要回欠款,李德敏将擔保人訴至法院,結果均勝訴。

該報道還稱,在針對李德敏的舉報信中,有6名舉報人曾被李德敏告上法庭,均被法院判令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或償還擔保借款,但他們并未積極履行判決。無奈之下,李德敏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包括執行他們的房産以及貴重财物。

李德敏的代理律師劉校逢認為,從以上法律關系來看,舉報李德敏的人,名義上為維護自己的權益,舉報違法犯罪,但不排除是被法院判決承擔擔保責任後倒打一耙的表現。李德敏也認為舉報實為打擊報複。

責任編輯:王鑫

校對:張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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