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信嗎,“伏地魔”費因斯今年58歲了?!
老從來不是問題,是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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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地魔大人,可是“血洗”B站的男人啊。
衆阿婆主對伏地魔愛得深沉,把一個英國人和咱們的林黛玉拉郎配。
看過視訊的網友,無一不拜倒在“伏黛”石榴袍下。
拉爾夫·費因斯演的伏地魔,惡又萌。
表情包層出不窮:說着騷話,涮火鍋。
在《哈利波特》裡,他是沒鼻子,已颠倒衆生。
如果伏地魔,以費因斯年輕時的顔值出場。
你猜,食死徒的人數會增加多少倍?
而正義陣營的那些魔法師們,肯定邊打邊念叨:
“該死,這家夥好帥!!”
費因斯這個發型+制服控,簡直帥死了~!
沒錯,這就是他31歲時演的著名大反派:
阿蒙!
《辛德勒名單》裡的阿蒙,竟然是伏地魔?
自從知道是他演的,我也一點不讨厭和害怕伏地魔了。
反而好想他出現,多幾個他的鏡頭......
他眼神好深邃,一雙藍眼睛,冰冷又憂郁。
氣場實在強大,令人不敢直視。
在《辛德勒的名單》裡,阿蒙把對職業的忠誠。
和對人性的猶豫,對女傭的愛與恨。
全雜糅在一雙藍色眼睛裡,一箭穿心。
我經常會覺得,如果不是費因斯,就不會有如此讓人愛恨交加的阿蒙。
看《英國病人》,會讓你喜歡上他。
而看《辛德勒的名單》,唉,發現不愛他太難了!
他為這個角色增肥30斤,就連那微微鼓起的小肚腩。
也不那麼難接受了。
你以為他僅僅靠臉,才令觀衆對這麼反派沉迷無法自拔?
他讀完原著,又無數個夜晚蹲守在帝國戰争博物館。
當然不是為了泡妞,而是閱讀辛德勒,和集中營看守原型的資料。
然後,他又去研究這個角色需要的拍攝方式。
他演阿蒙,不僅令觀衆印象深刻。
更令大導演斯皮爾伯格終生難忘:
“他對于電影拍攝技巧豐富的知識令我震驚......
我沒遇到任何人,對鏡頭與拍攝方式那麼講究。”
我在他40多歲時,才從銀幕上認識30多歲的他,太遲了!
有一天晚上,看《英國病人》,情不自禁驚歎:
啧啧,一件基本款白襯衫,他都能穿出驚為天人的迷人。
英國病人,成為我們永遠的白月光!
他不是演反派,就是演婚外遇真愛。
道德上不正确啊,可費因斯憑借他24k純帥的臉。
迷住了我們,足夠在心底給他開綠燈。
這種顔值top級選手,還有雷神家那個調皮弟弟洛基。
抖森那一張我見猶憐的臉,都希望他給憨憨雷神哥多使點壞。
到了《朗讀者》裡,他愛上比自己大20多歲的女人漢娜。
他老了些,很難跟《英國病人》聯想起來了。
但,他給監獄裡的漢娜念有聲書時,台詞功力太好了。
那欲言又止,終究沒說出的愛,他演繹得令人心碎。
如果你覺得《朗讀者》裡,他不再帥氣。
那是因為和《英國病人》之間,他隻差一件白襯衫!
演《朗讀者》,也很符合拉爾夫·費因斯的心境。
因為他年輕時,也愛上一個比他大近20歲的女人。
和電影裡一樣,他沒和弗蘭西絲卡·安妮絲結婚。
兩人2006年已分手了。
費因斯遇上安妮絲,是因為一出舞台劇。
他在《哈姆雷特》中,演安妮絲的兒子。
誰知,演完後,就愛上了。
當時安妮絲已經結婚了,還生了3個孩子。
而這次合作擦出火花,他們沖破世俗眼光。
不顧19歲的年齡差,甜甜蜜蜜地住在一起。
轟轟烈烈愛了11年,被傳為娛樂圈的一段佳話。
愛了11年後,他43歲,遭遇中年危機。
而安妮絲62歲了,不僅要工作,還要照顧孩子。
甚至還要照看年邁的母親,安妮絲也筋疲力盡。
他們倆交流變得少了,身體交流也沒有。
從那時起,他們之間就有麻煩了。
兩人分居過很長一段時間,最後還是分手了。
曾經為了看費因斯,我膽子小得很。
連《沉默的羔羊》前傳《紅龍》都看了。
他敏感又細膩,演這種心理變态角色很到位。
他的戲路實在太寬,從變态跳到逗比青年歡樂多。
他是《布達佩斯大飯店》裡的大堂經理,從阿蒙到阿萌。
伏地魔大人這條路啊,說多了全是觀衆的口水...流滿地。
有人臉盲症開啟,覺得布萊德利·庫珀和他長的很像。
庫珀的眼神能和伏地魔大人的眼神比?
他的眼神,隻有梁朝偉可以媲美。
如此細膩的情感,複雜難測的個性,又有着很強自我防禦。
構成這兩個中年男演員的緻命吸引力。
費因斯有着英、愛爾蘭和蘇格蘭血統,因而眼神更迷人。
一種又藍又綠。瞳孔處有一微點的淡黃,清澈甯靜如瓦爾登湖。
令人無比向往,令人想變成一隻魚。
遨遊在拉叔蔚藍色的湖水裡。
是的,他58了。
老了又有什麼關系呢?
我們已擁有他足夠美好的回憶,對他的愛是一個不死的英雄夢想。
依然會記得,那名穿着白襯衫的男子,走進了我的視線。
從此以後,我眼裡的任何一個角落,都有一段白衣袖挽起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