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吴忠市行政区划史,同心为现存首县,建国后拼凑成今

作者:野球皇帝

全文约1600字,附图8张,请妥善安排阅读时间。该地图具有现代背景,用作古代和现代之间的地理比较。

下图中的黑色虚线是当代吴中市的行政区划。前秦时期,现在的吴中市属于俞族、禹族、浑奴族等少数民族的活跃地区。秦朝六国统一后,蒙古北部由匈奴人推动,现在吴中市区开始并入全国行政区划。

吴忠市行政区划史,同心为现存首县,建国后拼凑成今

秦朝

上图为秦朝末期。此时,吴中市存在上图所示的一个县,属于北领地县。北济县知义院县。

阜平县秦集,行政体制发源地在陕西省阜平县。第一个统治是现在的吴中市,西南黄河东岸,东汉为北县。东汉永与六年(141年)乱象,县南迁至奉贤县居住。然后迁往陕西省阜平县境内,经过一番废料,明朝初期迁徙到阜平县,一直持续到今天。

吴忠市行政区划史,同心为现存首县,建国后拼凑成今

西汉

上图为西汉时期7.M。此时,吴中市存在上述三个县,属于北地县和县。

灵州县西汉惠帝四年(191年前)定,统治今吴中市,北黄河上的沙洲。东汉末年,行政制度被废除。

三水县西汉集,管辖古城红城水城的河阂镇,同县。为了稳定国家首都,东汉末朝进入胡湖,行政制度被废除。

吴忠市行政区划史,同心为现存首县,建国后拼凑成今

隋朝

上图为公元612年的隋朝时期。此时,吴中市存在上图的一个县,就是灵武县。

奉安县,十年(590年)的皇帝定地,统治着现在青铜峡城的西南部。唐正冠13年(639年)进入惠乐县,没有继续。

吴忠市行政区划史,同心为现存首县,建国后拼凑成今

唐代

上图为公元741年的唐朝此时,吴中市境内存在着上图中一州两县,属于灵州和原州。

阿勒州,唐贤恒三年(672年)定,统治着古城红城水下马关镇、同心县。唐朝到德国时没有在沱,三年(849年)恢复,改名为涠州,宋初废。

文池县唐神龙新年(705年)定,统治着雁池县惠安堡镇。原属灵州,四年校(850年)属于涠州。西峡浪费,没继续。

小观县唐神龙(705年)定在东南同心县。唐去德后地进入大疹,年中恢复,为梧州治国,腐烂进入盘园县,没有继续往下。

吴忠市行政区划史,同心为现存首县,建国后拼凑成今

明代

上图为公元1582年的明朝笔者没有找到西夏时期的具体行政区划数据,元朝没有形成的县,所以就不赘述了。此时明朝吴中市区分为宁夏卫军、宁夏守卫军和平凉府。

警卫室的制度是明朝的特征,但它属于军事制度而不是行政制度。一些近卫军在清朝被遗弃,一些魏斯被改建为行政系统,一直持续到今天。在清朝的大部分时间里,吴中市直到清朝末年才有行政制度,没有再提一提。

吴忠市行政区划史,同心为现存首县,建国后拼凑成今

中华民国的开始

上图为1914年中华民国初期。此时,吴中市存在上述三个县,属于宁夏路和燕园路。

金鸡县,1913年改宁陵堂(1872年)设置,统治现吴中市金鸡镇。它于1960年被废除,并入青铜峡和吴中市。

盐池县,设定于1913年,行政制度的起源是今天的盐池县,因为国产盐池的名字。县城今天是一样的,一直持续到今天。

镇县,1913年改称平远县(1873年),由此形成现在的同心县行政体制。1928年,同心县下马关镇更名为玉王县。1938年,它更名为同心县,并搬到了现在的地点,一直持续到今天。

吴忠市行政区划史,同心为现存首县,建国后拼凑成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开始

上图为195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1952年,他被安置在东回族自治区,隶属吴中市(1950年)和灵武、同心、金鸡三县。盐池县和宁朔县属于上述行政区划直辖的宁夏省。

1954年,河东回族自治区划归甘肃省,1955年撤销,代之吴中回族自治州,隶属吴中市和金鸡、灵武、同心、燕池四县管辖。1957年,吴中回族自治州划归宁夏回族自治区,1958年撤销,其管辖的市县由自治区重新管理。

1972年,沁南区下辖吴中、令武、中卫、中宁、同心、盐池、青铜峡等县,下辖吴中县行政办。1983年,吴忠重新建立县级市,1998年吴中市升格为市级市,而银南区被撤销,县划归吴中市。2002年,灵武被分配到银川市托管。

吴忠市行政区划史,同心为现存首县,建国后拼凑成今

同时代

随着2003年中卫县、中宁县划归新设的中卫市,逐渐成为今天的行政区划。纵观吴中市行政区划的历史,秦朝曾建有县,并一直延续到今天。但搬到了吴中市以外的地方,不在境内。此外,在历史上的大部分时间里,吴仲市并不属于同一级别的行政机构,后方的建国拼凑成现在。

后来在汉唐时期,吴中市也有许多建县,但在战争中被摧毁。所以现在吴中市现有的县级行政机构,最长的行政制度是同心县,也是现存的第一个县。但它的前身平远县的行政制度只能追溯到清朝末期。

已经完成了全国大部分的市级行政区划历史,研究不容易,请大家多分享,心存感激。资料来源:二十五史、太平禹记、元河县、水书等#吴忠#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