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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辉煌与衰落

作者:资深媒体人journalist

古罗马和中国一样,是人类历史上最为辉煌和庞大的帝国之一,其影响力和贡献至今仍被广泛认可。从公元前27年至公元476年,古罗马帝国统治了欧洲、北非和中东地区,成为一个政治、军事、文化和经济中心。然而,这个伟大的帝国也经历了辉煌与衰落的过程。在其辉煌时期,古罗马帝国以其强大的军事力量和先进的行政管理而闻名于世。它建立了庞大而精密的行政体系,将各个领土纳入自己的统治之下。这种高效的行政机构使得资源分配更加公平,并促进了经济发展和文化交流。成为人类文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古罗马共和国建立后,国家由元老院、执政官和部族会议三权分立。元老院掌握国家实权,决定重大问题,执政官处理日常事务。

一,罗马帝国简史

罗马,这是欧洲人迈不过去的一道坎。几乎整个欧洲的封建时代,都想要跟罗马沾点边。为啥?因为罗马是他们曾经的骄傲。

不过很尴尬的是,如今欧洲大陆上这些个国家,没有一个是罗马的继承者。甚至可以说,他们的祖先,曾经是罗马的颠覆者。

一)、罗马帝国历史

古罗马主要分成三个阶段:罗马王政时代、罗马共和国时代,罗马帝国时代。

公元前753年到前509年,这一时期是罗马王政时代。但是由于太遥远,有编造的嫌疑。没啥可说的。

公元前509~公元前27年,这是罗马共和国时代。罗马共和国倒是挺灿烂辉煌的,不过他们的共和国,是贵族民主制度。也就是少部分人决定大部分人的命运,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共和国。当然了,能在2千多年前搞这么个制度,已经难能可贵了。

公元前27年-公元1453年,这是罗马帝国时代。足足有1480年历史,实在是有点儿历史悠久,难怪欧洲各国个个都要跟这么个帝国沾边了。

不过罗马帝国可不是一成不变,一直延续了1480年。这期间罗马帝国不仅发生过分裂,而且还被人家灭了好几次。

公元前44年,著名的罗马共和国执政官凯撒被元老院的人给刺杀了。他外甥女的儿子屋大维,是他遗嘱中的继承人。

公元前27年,屋大维就比较猛了,不仅击败了后三头同盟中的安东尼和雷必达,拿到了罗马共和国的最高权力,而且还清除了元老院里的一百多号元老,以及上千名骑士,这么一来罗马共和国,就成了罗马帝国。

第一,四帝共治时期。

可是任何帝国时间长了,总归会出幺蛾子。罗马帝国地盘有点儿大,他们又不太懂管理学,所以说皇帝显得特别吃力。

到了公元286年,一个叫戴克里先的罗马皇帝,觉得自己的工作太累了。所以就把罗马帝国分成了两块,自己担任罗马东边的皇帝,而西边的皇帝,则授予了自己的好朋友马克西米安。这还不够,还分别给两位皇帝,配了两个副皇帝。这就是著名的四帝共治。

人家抢着搞团结,这哥们倒好,抢着搞分裂。这下好了,大家尝到了分裂的甜头,就算八匹马都不肯拉回头了。

第二,分成西罗马和东罗马。

即使到了公元323年,罗马皇帝君士坦丁一世,靠武力强行将东西两部分罗马合并统一,也无法挽回大家想要分开过日子的念头了。

因此到了公元395年,罗马皇帝狄奥多西一世,在临终前,将帝国再次分成了东西两部分,东边给了他的长子阿卡迪乌斯,西边给了他的小儿子霍诺里乌斯。

这么一来罗马帝国彻底分裂成了两大块,分别是西罗马和东罗马。历史界还将东罗马称之为拜占庭帝国。

第三,相继被灭。

西罗马的命不好,这个时候日耳曼人已经强盛起来了,他们作为西罗马的邻居,没事儿就来骚扰人家。仅仅过了81年,西罗马就被日耳曼人给灭了。

日耳曼人被罗马人称之为欧洲三大蛮族之一,还有两个分别是凯尔特人和斯拉夫人。

东罗马命就比较好了,由于距离日耳曼人统治区比较远,所以持续了1058年之久,直到1453年,东罗马才正儿八经地被奥斯曼帝国给灭了。

在公元1204年,东罗马也曾经经历过一次灭国之祸。西欧诸国派遣的十字军在第四次东征之后,居然杀了个回马枪,把他们的盟友东罗马给灭了,直到1261年才复国。所以说这次灭国,也跟日耳曼人有关。

二)、日耳曼人的东法兰克,非要自称神圣罗马帝国。

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被日耳曼人给灭了。日耳曼人也有很多分支,其中有个法兰克王国,举双手支持罗马教皇,因此得到了罗马教皇的认可:换个皇帝没事,别换信仰就行,日耳曼人一样可以统治罗马!

就这样,法兰克王国得到了大多数基督教徒们的认可,尤其是公元800年,查理曼大帝在位期间,逐渐完成了日耳曼民族的统一,成为了西欧大陆上的霸主。

可惜查理曼大帝的儿子路易,将自己的帝国一分为三,分别给了自己的三个儿子:洛泰尔一世、秃头查理、日耳曼人路易。

洛泰尔一世,分到了中法兰克王国,主要在意大利的地盘上。

日耳曼人路易,分到了东法兰克王国,主要在德国、奥地利的地盘上。

秃头查理,分到了西法兰克王国,主要在法国的地盘上。

这么一来法兰克王国算是彻底崩了,但是他们的信仰还在,依旧信仰基督教的分支天主教(基督教在罗马帝国分裂后,同时也分成了天主教和东正教)。

既然信仰一致,那么他们对罗马帝国的怀念,自然也就很接近了。东法兰克王国有个很牛的国王叫奥托一世,他统一了东法兰克境内的大小诸侯国。

公元962年,奥托一世在罗马,得到了教皇约翰十二世的加冕,正式称帝,被称为罗马皇帝。这个时候东法兰克王国,也改名为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史称德意志第一帝国。

公元1157年,腓特烈一世(俗称巴巴罗萨)打服了周围的邻居,成为了德意志历史上的著名猛男后,被加冕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一直到1806年,神圣罗马帝国,才被拿破仑给推翻了。实际上这个帝国和罗马帝国有半毛钱关系吗?当然没有。德意志的这帮日耳曼人,硬是要往自己身上贴金,那也没办法。

三)、沙皇俄国,也非要和罗马帝国沾点边。

沙俄就更有意思了,如果说日耳曼人灭了罗马帝国,延续了天主教的信仰,还能跟罗马帝国有那么一丢丢沾边的话,那沙俄和罗马帝国,是真心一点儿不沾边了。

可你去看看俄国的国徽,好家伙,象征着罗马帝国的双头鹰,赫然就是俄国的国徽。可见他们多么想跟罗马帝国靠拢了。

其实在沙俄的成长史中,只有那么一次和罗马帝国有过接触,而且只是东罗马帝国。

早年东斯拉夫人,在基辅地区建立了罗斯公国。结果在1240年,被成吉思汗的孙子拔都给灭了。从此以后,东斯拉夫人,就跟着拔都建立的金帐汗国混了。

他们当中有一部分围绕着莫斯科,建立了莫斯科公国,专门在这里负责给金帐汗国收税。时间长了以后,他们有实力反抗了,就自己出来单干了。

莫斯科公国,就是沙皇俄国的前身。1472年,莫斯科大公伊凡三世在位期间,迎娶了东罗马帝国末代君主君士坦丁十一世的侄女索菲娅为妻,这么一来沙俄和东罗马帝国,不就攀上亲戚了嘛!

关键是,东罗马帝国1453年,就被奥斯曼帝国给灭了,所以说沙俄只是接受了东罗马帝国公主,带来的文化传统而已。

东罗马帝国笃信东正教,所以沙俄也笃信东正教。也是在这之后,伊凡三世才决定用罗马的双头鹰作为莫斯科公国的国徽。

值得一提的是,“沙皇”的本意,就是东罗马皇帝称号“凯撒”的意思,这种文化崇拜,再明显不过了。所以说沙俄总是以罗马帝国继承者自居。其实,就连东罗马都没有得到罗马帝国继承者的称呼,更别提沙俄了。

四)、周围一圈国家,都幻想着继承罗马帝国的衣钵。

其实除了神圣罗马帝国,和沙皇俄国以外,还有很多国家都想着与罗马帝国沾边。比如说著名的法兰西帝国,不仅完美地继承了西罗马帝国的宗教信仰,而且也长期以罗马帝国继承者自居。

1804年,拿破仑把罗马教皇喊来为自己加冕,声称自己是法兰西人的皇帝。同时拿破仑将自己比喻成了罗马帝国的完美继承者,甚至册封儿子拿破仑二世为罗马王。

还有与沙俄一样,以沙皇称呼本国皇帝的保加利亚王国,他们和沙俄都是斯拉夫人,也宣称自己是罗马帝国的继承者。

甚至到了二战时期,意大利总理墨索里尼,在入侵阿尔巴尼亚以后,夺取了亚得里亚海。这个时候墨索里尼想到了罗马帝国昔日的辉煌,居然打算打造出一个第三罗马帝国出来。

最扯的就是奥斯曼帝国了,他们灭了东罗马帝国,占了人家的地盘。结果接触到罗马文化以后,不禁感叹:真香!随后便也开始宣称自己是罗马帝国的延续,好家伙,脸皮简直比城墙还厚吧?

罗马帝国的统治,持续了1480年。此前还有罗马王政时代和罗马共和国时代,加起来足有2000多年的历史。

罗马的历史,对欧洲历史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而且罗马帝国奉行基督教,得到了罗马教皇的认可。欧洲的古代,基本都是政教合一,所以说谁得到罗马教皇的认可,谁就是正统。

万事都讲究一个名正言顺,继承了罗马帝国的衣钵,就能代表着正统,这就是各大帝国争相与罗马帝国沾边的原因。

在我们中国,其实也有类似的现象。比如说汉朝对华夏文明影响深远,在汉朝灭亡后,刘备建立的蜀汉,包括西晋末期匈奴人刘渊建立的汉政权,都是为了争夺正统的资格罢了。

其实罗马消失了就是消失了,没有什么正统性可言。唯一值得遗留后世的,应该是罗马的文化。不过这些帝国,似乎更注重罗马的影响力,忽视了罗马文化的传承。

二,共和制是古罗马历经多次失败而不倒的秘诀

据说公元前390年,一群凯尔特人(罗马人称其为高卢人)在城外的阿利亚河畔打败了罗马军队,随后占领了罗马,城内的罗马人几乎没有抵抗就逃走了。高卢人将罗马城洗劫一空,并且勒索了巨额赎金,洋洋得意离开了罗马。

古代大多数文明,如果遇到这种事情,往往是朝代覆灭,文明消亡,但是罗马非但没有灭亡,反而从这次事件之后,开始不断扩张,并最终一统地中海。

公元前390年,正值罗马共和国时期,古罗马正是在共和国时期不断扩张,在帝国初期达到了巅峰。在扩张过程中,罗马不仅败给过凯尔特人,他们遭遇了多次失败,但最终罗马支撑了下来。

罗马到底依靠什么坚持了这么久的呢?我们可以认为,是罗马特色的共和制保障了罗马的存续。

一)、什么是罗马共和制?

无论是罗马共和国还是罗马帝国,都是史学家给的称呼。

罗马的正式名称是“元老院与罗马人民”,简称SPQR。罗马人民是指罗马公民,也就是拥有公民权的罗马男性。

罗马公民在集会上进行选举、投票,制定法律和任命官员。拥有公民权的人数随着古罗马的扩张而不断增加。不过每次参加集会的人数在数百人至数千人不等。

罗马执政官和保民官是最高长官,由公民大会选举产生,负责领兵打仗,治理城市等工作,不过他们的任期很短,一般只有一年。

具体负责治理的是元老院,元老院是一个群体,拥有很大的权力。重大事项都需要经过元老院的辩论和讨论,形成最后决议才能执行。元老院控制着执法,国家财政,日常管理,负责军队的后勤供应等等。

元老的资格有严格的要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变化,一般是在职或者已经退休的财政官,年龄至少30岁以上。

罗马共和体制结合了君主和议会制的优势,为罗马称霸地中海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罗马共和制为什么能让罗马存续千年之久?

凯尔特人虽然能够攻占罗马,但是罗马的权力中枢并没有遭到打击,凯尔特人撤退后,罗马就能迅速恢复。

同时期的其他很多古代文明,一旦权力中枢受到打击,就再也无法恢复,这就是罗马共和制的优势。

此外,这种体制有一种相对的开放性,罗马的归属感并非种族、民族,而是公民权,公民权的内核是自由。

公民权并非仅仅属于罗马人,随着征服地域的扩大,公民权会被授予罗马城外的人,甚至是奴隶也能获得公民权。

而元老也可以来自罗马以外,甚至是蛮族,虽然罗马人对蛮族有歧视,但这种歧视并非种族层面的歧视,而是对野蛮和粗俗的嘲讽,类似于城里人瞧不起乡下人。

公民有权利,自然就有义务。罗马扩张过程中,新的征服地如果有了公民权,这些地方就成为罗马的兵源地和财源地。而元老院却不需要花很多精力来治理当地。

这种模式,保障了罗马,即使遭受失败,也可以很快重新召集新的军队。比如布匿战争中,罗马人虽然屡次败于汉尼拔,但是却很快就能重新组织新的军队。而迦太基却不行,在长期消耗后,终于支持不下去了,反而被罗马所灭。

三)、罗马共和制为什么会消亡?

罗马不断扩张,战场离罗马城越来越远,拥有公民权的人也越来越多,大量财富流入罗马。

罗马内部的贫富差距,权力斗争加剧,奴隶问题,与被征服地之间的冲突,都加剧了社会危机。

共和制度都无法解决这些问题,不仅解决不了问题,经过一系列改革后,罗马走上了独裁之路。

此前的罗马军队由公民组成,随着战场远离罗马,战争持续化,公民已经无法从战争中获利,战争获得的利益反而被富豪们拿走了。

马略改革后,罗马军团变成了雇佣制,公民变成了将军们的雇佣兵,而不再是为国家打仗,变成了将领的私兵。

军队私有化后,将领们就开始挑战元老院的权威,独裁者开始出现,典型的就是苏拉率军进攻罗马。

此后,独裁者不断出现,凯撒、庞培、克拉苏等人,直到奥古斯都,元老院虽然还在,但是皇帝的权威已经完全确立起来,罗马进入帝国时期。

公元212年,公民权被扩大到帝国境内所有的自由民,意味着公民权的特权彻底丧失了。公民之间的分别依赖财富、阶级和身份来区分。元老院至此也完全失去了话语权。

此时,罗马帝国也陷入了公元三世纪的危机。这时候北方蛮族,凯尔特人的亲戚日耳曼人就曾经攻占了罗马,一度成为罗马帝国最大的威胁。

在一些历史学家眼中,此时的罗马实际上已经灭亡,剩下的不过是还披着罗马外衣的罗马帝国,自由精神已经被专制取代,之后的一千年实际上是专制的一千年。

公元前6世纪末期,罗马建立了贵族专政的共和国。在共和国时代,它先后经历了贵族共和国、“贵族──平民”共和国和寡头制共和国。随后,它实现了由共和国向帝国的转变。在帝国时代,它先采取了元首制的形式,最终以东方式的君主制为其归宿。罗马人可以说几乎经历了古代社会所有政治形式,它的政治制度的发展就是世界古代政治制度的全部显现。所以它的遗产是多方面的。

罗马国家最辉煌的时代是“贵族──平民”共和国的时代,也就是平民打破贵族对国家权力的垄断,广泛参与国家政治事务的时期。然而,共和国没有在此基础上实现雅典式的民主。罗马公民享受着名符其实的政治权利。并且,在一个幅员辽阔、公民人数达数十万的国家里,使公民能够对立法、官吏的选举和监督以及部分司法事务直接行使权利,就是希腊人也没有做到。

就执政官来说,当他被授予大权率领军队出征时,他享有绝对的权力在一切必要事务上实现他的目的。然而事实上,他需要得到人民和元老院的支持,没有他们,他无法实现自己的计划。

元老院虽然享有巨大的权力,但是它必须在公共事务中倾听人民的心声,尊重人民的意愿,其决议须经公民大会批准,在公民大会上,平民和贵族一起参加重大问题的投票表决。没有人民的授权,它不能调查最严重的反对国家的罪行和处以死刑。涉及元老们自身的利益、荣誉和权力的提案,要由人民表决通过或拒绝。最重要的是,如果任何一个保民官干预,元老院就不能最终决定任何事情,甚至不能举行会议。而保民官总是执行人民的意旨,尊重他们的愿望。由于这些原因,元老院惧怕人民,必须尊重民意。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元老院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公民大会制约的。同样,人民必须对元老院表现谦卑和顺从,在公私事务方面尊重元老院成员。

制约平衡原则实际上渗入共和机构的各个部分。如官吏的同僚制(Collegiality),即任何一位高级官吏都对同僚具有否决权,以阻止其同僚的行动。保民官共有10人,每个保民官的行动都受其他保民官干预的限制。行使军事、行政和司法权的两名执政官,地位平等,相互具有否决权,而且执政官是通过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限制的(任期一年,十年内不得连任)。再如,设立保民官以制约执政官和元老院的权力,而对保民官的权力又做出相应的规定和限制。此外,罗马人对人民大会、元老院及各种高级官吏的职权范围、权力的时间界限、空间界限等,都做出了小心缜密的限定。一种显得过大的权力在另一方面采取措施予以抵消,另一种过大的权力则限定其行使的时间和地域。增加一种权力以补救或限制另一种权力,分割一些权力以防止其过于集中等等。其良苦的用心就在于实现一种完善的制约与平衡机制。对于后世的西方人来说,雅典提供了民主原则和激情的源泉,而罗马则提供了政治架构的范例,作为民主原则有效的操作技术和运作程序。在近代西方国家的宪法中,分权原则与人民主权原则得到了适当的调和。没有共和精神,也就没有罗马的制约平衡的政治架构。

可以看出,罗马的共和制中已经埋伏着宪政的幼芽,这正是许多政治学者把“共和”与“宪政”当作同一个概念混合使用的一个原因。

公元前27年,屋大维建立帝国后,古罗马帝国的专制持续长达5个世纪。但是,这种专制并没有像中国的皇权那样形成一个连绵深远的根脉,以致它因有悠久的传统而具有天然合法性,使人根本不去思考它的根据和来源。罗马帝国的专制只是一种需要,几百年的专制并没有培养起臣民的忠君道德,也没有形成完整的被普遍接受的专制主义理论。帝国时代典型的专制主义理论和观念可以概括为如下要点:皇帝之位出于神意,其所为自应协合天心;他在生之时本身并非一位神;他是罗马帝国的最高长官而不是东方式的君主;他不应将自己的权力视为一种个人特权,而应当视为一种职责;皇位虽不由选举决定,但也不是父子相传,皇帝要从贤明的人中选其最贤明者立为继嗣;他的生活应当克勤克俭,而不应当耽于享乐;他应当是臣民的父亲和恩人,而不是他们的主子;他是国家的第一位仆人而不是国家的主人;他的臣民是自由人,不是奴隶;臣民需爱他,他也需爱臣民;等等。罗马帝国虽然存续了数百年,但并没有彻底切断共和精神之流,也没有使它完全干涸,而是使它潜入地下,积聚、融汇和运化着。它证明了在西方的政治传统中,专制政治根基浅薄、生命力脆弱。

在政治上,罗马人是希腊人的征服者和主人,但在文化上,他们却自惭形秽,觉得自己在希腊人面前,不过是不开化的“蛮族”(barbari,普劳图斯语)。于是,他们便贪婪地吸取希腊文化,撷取希腊人成熟的思想果实,以使自己变得充实文雅。由于罗马人对希腊的征服,希腊文化经历了一次转体或嫁接的过程,它脱离生育它的社会载体而附着在另一躯壳之内。希腊民族的创造力和生命力已经衰竭,在这个时候,罗马人接过了他们手中的接力棒,将成熟的希腊文化的种子移植到仍充满生机的土地上。由于罗马人的作用,使希腊化时代已经向东方倾斜的希腊文化转向西方。罗马人充当了将希腊文化传输给中世纪西欧的桥梁。

罗马人在数百年辉煌的政治实践中,培育了以公民的平等和自由为核心的共和精神,以共和精神为动力源泉创造了复杂精妙的共和制度。就其公民参政的广度、深度和公民自由精神得到保证和得以充分发展的程度而言,它还比不上雅典的全盛时代。罗马人的政治制度主要服务于实际目的,不像雅典人,从参与政治事务中得到一种精神上的满足,把政治领域也作为他们享受人生和实现自己生命价值的一个领域。不过罗马人对政治制度构思之精密成熟,将共和精神—即对公民平等自由的肯定与保证—与稳定原则和效率原则结合之巧妙,却是雅典人未曾实践过的。

共和制(Republic)起源自拉丁文 res publica ,意思是“人民的公共事务”,指公民在家庭事务等私人领域以外的公共事务领域。

共和政体是作为君主政体的对立物而产生的,帝制虽然也是一种专制,但帝制仅仅指国家元首的世袭制及其在整个国家政权结构中的至高无上地位,而专制则覆盖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全方位的政务官选拔制度。

无论是古代的城邦共和国,还是现代的宪政共和国,其政府的首脑都是通过选举产生的,这是所有共和国的共同特点。而现代共和国的主要特征是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和互相制衡,是共和民主制度与宪政制度的结合,它既是对民主政权的限制和设防,也是用以保障民主政权公共性的一种制度设施。从这一点看,共和制确实是一种民主制,共和就是宪政,所以,许多政治学家也将共和看作宪政的同义词。

共和与民主这两个概念尽管大幅度交叉或重叠,但有着内涵和外延上的区别。共和制与民主制虽然都意味着政府官员实行民选,但民主意味着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官员的选举;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共和指的仅仅是国家元首的选举。在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上,美国开国元勋们喜欢将美国的民主称为“共和”,以示与古希腊的直接民主相区别──在他们看来,直接或纯粹民主具有暴民统治的倾向。从实证的角度看,历史上和现实中的共和制,其内涵很大一部分是与民主重叠的,这是人们常将共和制等同于民主制的原因。

共和的根本原则是天下为公,国家权力是公有物,国家的治理是所有公民的共同事业。强调政府的公共性、公平性与中立性,即政府必须为所有人的利益服务,而不能只为少数当权者的利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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