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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碳价两个月涨三成,谁在买买买

作者:壹零社爱科学
国内碳价两个月涨三成,谁在买买买

01

用经济学原理解决碳排放

“利用市场的无形之手,引导经济行为主体走向低碳未来”是各类碳定价政策施行的根本动力,而我们一般所说的“碳定价”政策就包含了前面所讲解的碳排放交易体系,以及在欧洲、日本等区域或国家施行,但具有较大争议的碳税政策。

具体到碳排放交易体系,除了我们详细解读过的自愿碳汇交易市场,这个体系还有个重要的组成——“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简称强制碳市场)”,它和国内最近“碳价”两个月飞涨三成直接相关。

强制碳市场交易其实比较好理解,它交易的是总量管制下的二氧化碳排放权,也就是“碳配额”“碳权”,我们所说的碳价正是市场中碳权的价格。政府选择的参与主体往往依照“抓大放小”的标准,即参与强制碳市场的重点企业一定出自市场中二氧化碳排放量占比最高的行业,比如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

企业一旦被纳入强制碳市场,政府部门会在一个履约周期内,将碳排放配额免费发放或售卖给这些企业,再引入交易机制,通过交易碳排放配额(碳权),来达到资源最优配置,推高高排放企业的成本,也顺便奖励了减排企业。

回溯来看,从概念到实践,碳排放交易模式,或者说总量管制交易模式(cap and trade),其实走了很久。其理论基础能追溯到上世纪30年代,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纳德·科斯创造的“科斯定理”。

根据科斯定理,在交易费用大于零的世界里,不同的权利界定会带来不同效率的资源配置,“市场的真谛不是价格,而是产权”,只要有了产权,人们自然会“议出”合理价格。科斯定理还提出了一个广泛的市场概念,即只要通过交易使交易双方获益,就会产生和形成市场,不必须一定是物与物的交易。当然,这个交易模式乃至其他碳定价政策也包含了经济学最基础的原理:将碳排放的外部性内部化,即通过价格信号驱使个体减少碳排放或为碳排放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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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16年后,特朗普政府又决定退出《巴黎协定》

而到了1997年,这个交易模式才被纳入二氧化碳治理之中,作为应对气候变化而设计的一个市场机制条款正式写入《京都议定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之中。

不过二氧化碳作为一个跨国界的排放物,任何市场化的解决方案,在政治层面上处理和管理起来都要复杂和困难得多。比如,当初碳排放交易模式能被写入《京都议定书》,离不开美国的大力推动,但讽刺的是,作为这一模式曾经的倡导者、推动者,美国却最终选择退出《京都议定书》;而原本对这一交易机制持怀疑态度、争论不休的欧盟,如今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

02

中国碳市场突然活跃

全看顶层政策

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建立一直是意料之中的事。2013年,中国启动碳交易试点时,全球也仅有欧盟、新西兰、美国、加拿大、日本在国家层面或省级层面运行碳市场。到了2021年,中国正式启动全国碳市场,尽管截至目前只纳入了电力行业,但光这一个行业就使中国成为了全球覆盖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

“世界上很多国家,包括中国在内,电力行业都是碳排放量最大的部门。大陆煤炭和天然气发电行业规模大,现在两千多家电力企业一纳入,一下就覆盖了二氧化碳年度排放量约51亿吨,占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45%左右。”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希良认为,最开始先选择电力行业,是因为电力行业数据质量监测便捷,各方面条件也比较成熟;但他在4年前就曾预测,水泥、电解铝、钢铁这些行业也会很快被纳入强制碳市场。2024年,这个预言终于来到验证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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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运作模式,CCER指中国自愿碳市场

国内碳市场履约周期目前为两年一次,现已经步入第三个履约周期,强制碳市场扩容的信号也越来越强烈。

今年2月国务院颁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下简称《条例》)被视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性法规,首次以行政法规形式明确了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加大了监管交易活动、敦促企业履约的力度,《条例》今年5月1日已经正式施行;今年3月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又特别提到了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等相关内容。这无疑是行业内最关注的政策动向。

多名业内人士认为,在全国碳市场顶层制度设计文件的指导下国内碳市场扩容会分为“三步走”。前面提到的水泥、电解铝、钢铁行业大概率会在今年纳入,属扩容的“第一梯队企业”;化工、民航业预计会继第一梯队之后,于2026年被纳入;石化、造纸业则会作为第三梯队,在2030年前进入全国碳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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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碳价近期波动较大

可以说,正是监管力度加强、扩容预期落地在望等因素,推升了国内碳价的一路上涨。近日,根据碳交易网数据,中国碳价已经突破100元/吨,比2021年开市时的48元/吨翻了一番,虽然还与欧洲碳价水平相差较远,仅仅是其2018年的水平,但对于尚在积累经验的中国碳市场来说也是一次不小的突破。

此前,国内碳价主要由强制履约周期推动,往往到履约期期末才会有波动上涨,“无论是强制市场还是自愿市场,都是在收尾前才会出现较大涨幅,因为控排企业必须完成履约义务,要么就缴罚款。”华泰证券研究所能源转型分析师刘俊解释,前两个履约周期的交易呈现出明显的“潮汐”特征,但今年的上涨则是因为市场预期,碳配额短期内会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

扩容信号释出意味着需求侧的上涨,而同时碳配额的供应侧却在“收紧”。全国碳市场前两个履约周期中,碳配额全部是免费发放,但《条例》提出,未来会逐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分配方式。较成熟市场的经验告诉我们,有偿分配逐步引入后,碳配额的稀缺性会更加突出。

在欧盟碳市场中,电力行业的碳配额已经是完全地有偿分配。但实现这一点不仅需要碳市场的成熟,还需要配合整个电网改革。刘俊认为,欧盟很多发电企业的碳价成本可通过电价疏导,但国内终端电价是受控的,还需要徐徐图之。

此外,《条例》提及要严格管理未按时履约企业,也增加了企业对于碳权的囤积需求。国内碳中和技术服务商碳企通CEO樊宏提到,以前企业如果没有按时履约,根据生态环境部的管理办法,罚款金额不过3万元上下,“有企业觉得以罚代缴算了,这样的交易对实现净零排放毫无意义。”

但是自5月1日起,未按时履约企业如果还像这样操作,就要按照未清缴碳配额清缴时限前一个月的市场平均成交价格,处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企业履约期末有10万吨缺口,碳价为80元/吨,罚款至少会达到4000万元。

在国内各类因素共同作用下,碳价的短期上升也顺理成章。但就像我们前面提到过的,治理二氧化碳排放从来就不是某个国家独有的责任,中国碳市场的各类变化同样也是为了与国际接轨,同时避免碳市场变成另一种贸易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