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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玉:一起敌特案的侦破

作者:自然与社会

引子

*本文摘自《莒县文史资料》第三辑(1986年12月),作者王瑞玉,原标题《一起敌特案的侦破》

正文

一九四六年,我在莒北县公安局工作,七月份,我莒北县太平区歼灭了一股偷袭我区公所的匪特,活捉了三个特务,其中一个叫伦少明。从他身上搜出了一张我八支队去临沂、莒县一带公干的“护照”,该人自称是我八支队打入敌人内部的情报参谋。于是,我们就将伦少明押送到鲁中我八支队驻地查对,但经查实,我军并无其人其事,伦身上的我军“护照”是假的。据证实,伦以前曾为我军搞过情报是事实,但已断绝关系多年。此后,该人下落不明。这次他声称是我军参谋纯属冒充。于是我们便把伦少明押回莒北县公安局重新审理。

当时我与孙善斋同志同在县公安局工作,领导具体安排我们二人负责审理查清这一案件。通过审讯,伦初步承认他现在是国民党的特务,在安丘一带活动,曾经参加袭击过我石埠子区公所,残杀过我区工作人员的罪行。但对其这次窜到我解放区为何带着我方“护照”冒充我方人员一事却避而不谈。最后,经我严加追问,他实在无法搪塞,便含含糊糊地说:“回老家莒县伦家当门看了看,带着的这份‘护照’是为了应付沿途盘查。”当问到他的家庭成员,主要亲戚时,他都回答得很自然。姑家、姨家、姥姥家的住址都讲了,唯独不讲岳父家的情况。再三追问之下,他才交待出岳父家的住址和岳父的姓名:黄埠村,岳父宋××。

象伦少明这样一个国特分子,在国民党军队开始向我解放区大举进攻的时候,难道果真仅仅是为了回家看看吗?他又为什么对岳父家的情况掩掩盖盖?在对伦少明审讯过后,我们认为这里面一定六有文章。我们把对伦的审讯情况和想法及时向局的领导汇报后,决定先到伦的家乡摸清底细,查明事实。我们先到莒县的伦家当门村找村干部进行了调查。知道伦的弟弟也逃到安丘去了,兄弟二人自走后一直没有回过家。这就证明伦所说的“回家看了看”是假的。于是我们又到莒县的黄埠村对其岳父家作了了解,并与其岳父进行了接触。在问伦是否来过他家时,宋××一口咬定伦少明没来过。但据村干部提供;伦的岳父是地主出身,平时不务正业,思想反动,盼望蒋军打过来“变天”。邻居反映,在不久前的一个深夜,他们听到他家有不正常的叫门声,第二天民兵去查户口时,也发现了外人来过的种种迹象。这是一条很重要的线索,莫非伦真的去过他的岳父家?

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我们回莒北县公安局再次审讯了伦少明。从审讯中看出,他表面上尽管仍然矢口否认去岳父家一事,而表情上却流露出心神不定的样子,这就更加引起了我们的怀疑。这时我们又通过审讯与伦少明一起俘获的另外两名特务获悉:他们在偷袭太平区公所之前,伦单独到解放区活动过,为此还受到上司的重视。这一系列的情况说明,前些天伦去岳父家的可能性很大,并很可能负有特殊的任务。但怎样才能使伦如实交待呢?看来单靠审讯是不行了,要想突破必须与侦察工作结合起来。

我们经过系统地分析和慎密地思考,决定搞一次化装侦察,直接到黄埠村从伦的岳父家打开突破口。领导批准我们的行动计划后,由我装扮伦的弟弟去套取其岳父的实底。我当时十九岁,根据已掌握的情况看,与伦的弟弟的年龄个头差不多,口音也基本一样。据了解伦的岳父只知道伦有个弟弟,但从来没见过面,我又干过侦察员,估计满能应付过去。为了更有把握些,我把伦家的一些社会关系,家庭情况背了多遍,凡是他岳父可能提及的问题都做了充分准备。临行前,尹次芬同志又亲自向我交待了一些注意的问题和应急办法,然后,挑着担子装成小商贩模样上路了。

经过一天的奔波,一路上还算顺利,天黑后赶到了黄埠村。黄埠村位于莒北重镇招贤以东二华里处,分东、北、西三个黄埠,伦的岳父宋××住东黄埠。按照事先了解的位置,在东黄埠村的西头找到了宋××的家。这是一个有南北屋相对的院落。我一进大门,见南屋里坐着一位五十多岁的老头,留着两撇黑黑的八字胡,其他人还正在北屋吃饭。我想,这可能就是伦的岳父。于是放下挑子,一步迈进南屋,放低声音说:“你是表大爷吧?我是伦少明的弟弟,您老好吧?”这老头子滑得很,只是“唔”了一声,当场未置可否。对我审视了片刻后,突然问道:“你是从哪里来?”“打北边来。”“这时候来干什么?”“找我哥哥。”“你哥哥在什么地方?他什么时候来的这里?”“也在北边,前些天他跟我说是来你家,只是他出来几天了,至今还没回去,上边不放心,派我来找他。”

宋××一连串的问话,我都按事先准备的作了回答,他的脸色慢慢地缓和了,然而并不完全放心。见他出去不多一会,从外面领进两个人,伪称是本村查户口的民兵,又对我进行了一番试探,没有问出什么漏子,又见我是满脸撒急的神情,真象是找哥哥的样子,这才最终相信了我这个“表侄”,抱款地对我说:“他表哥,勿怪我抠问你,眼下风声紧啊!前几天他们还派人来查问过你哥哥,弄不好就要坏大事啊!”说罢把我领进藏人的壁橱里拿出人参酒,让老婆做了几个菜,热情招待了我。

酒足饭饱之后,我拿出了藏在钢笔杆里的特务证明递给宋××,便说:“我哥已经出来好多天了,至今没回去,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宋说:“你哥五月十七来这里住了三天,临走说是要去郝鹏举起义部队的驻地一趟,找几位朋友有点事,还给别人捎了一封信。”我紧接着佯装知情地问:“不知他办的那件事怎么样了?”宋说:“他要办什么事没跟我细说,我光知道他去了郝部驻地。”“怕不是被郝扣起来了吧,郝部现在是共产党的人啦。”他连连摇头:“不能,不能。”“你敢说不能?”我这一激,把宋的话激出来了。少明说,他指的这封信是代蒋介石送的,量郝鹏举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扣他。

我听后内心不禁大吃一惊,好一个伦少明!果然是负有特殊任务窜到我解放区来的,竟然还给蒋介石送过亲笔信,这是我们事先所料想不到的。我为了把这事抓准,故作着急地说:“是啊,上边也就是为这封信着急,才专派我来的,要是出了偏差,那可就不得了了,你见过那封信没有?”宋神秘地说:“信倒是没见,可他临走放下了一叠复写纸,说是等办完事后来拿,如今好多天了一直没来拿。”我又问:“他会不会被八路军抓去?”宋说:“不会的,他以前曾为八路军干过事,再说他身上还带着八路军的‘护照’,就是碰上八路军也满能应付过去,估摸多些还住在郝的驻地十字路一带。”“他是什么时间从这里走的?”“五月十九天不明。”至此,伦少明这个国民党特务窜到解放区来的真象搞清楚了。事关重大。得马上回去向领导汇报。为使伦少明在更多的证据面前尽快老实交待问题,我对宋说:“我哥哥留下的复写纸我带着,装作做小买卖的去打听打听他的下落。”“那中。”宋当即把复写纸取出来交给我,这时天已交下半夜。宋又出去领来了先前试探过我的那两个人,并交待说:“这都是咱们自己的人,你把他们带到安丘帮助找个差事干干。”我问了一下他们的姓名和经历,得知这两个人在抗日战争期间当过汉奸,以后反奸诉苦时曾被群众斗争过几次,因此怀恨在心。国民党军队向解放区一开始进攻,又偷偷摸摸地做了不少坏事。便对他们说:“你们先在家安心等着,我一定办完事就来领你们。”这两个家伙千恩万谢,非常感激,一直把我护送到村外。

我急急赶回莒北县公安局后,立即向尹次芬等同志汇报了这次所了解到的情况,重新与孙善斋同志组织了对伦少明的审讯。审讯开始,我单刀直入地说:“伦少明,交待一下去你岳父家的事!”伦把两眼一白瞪:“什么事?”看样子仍然不想交待,我未等他“关门”,突然把从宋×处带来的复写纸一亮,大声喝道:“五月十七日晚上的事!”他一看到这叠复写纸,知道“东窗事发”,一变常态,脸上顿时冒出了豆大的汗珠,“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我……我说实话。五月十七那天晚上我是偷着到俺丈人家看了看,住了两天就回来了。”看他还是不想彻底坦白,孙善斋同志大怒,把桌子“啪”的一拍:“伦少明!你要再至死不悟,八路军的政策是有限度的,今天再不老实,我们就枪毙你!”继之一阵穷追猛打,不让他有丝毫思考狡赖的机会。“伦少明!我要你交 待 那封信,那封蒋介石给郝鹏举的亲笔信!”

狡猾的伦少明见我们材料充分,证据确凿,精神防线彻底崩溃了,为了保住性命,只好老老实实地交待了自己的罪行。原来早在抗战胜利之初,伦少明即投靠了国民党参加了军统特务组织,后来他由于熟悉我解放区的情况,多次窃取我方情报,并不断带领匪特到我解放区进行破坏,作了不少恶事。曾于一九四六年一月在我军事政治压力之下一度起义参加我军的投机军人郝鹏举,在蒋军大举进攻我解放区的形势之下发生动摇,暗中与蒋介石、薛岳之流勾结,妄图脱离人民,再次投靠国民党。蒋介石为了促使郝鹏举加速背叛我军的进程,亲笔写给郝鹏举诱降书,加以引诱。因伦少明家是莒县,熟悉郝部的驻地情况,上司便派他把蒋的这封信亲手递交郝鹏举。他领受任务后,把信夹在复写纸盒子的双层皮里边,打扮成做小买卖的商人,带上伪造的我军八支队“护照”和石埠子镇的路条就上路了。他路经白粉子、石埠子、井丘、孟疃、管帅、于里沟这条路线,潜入解放区,于第二天深夜赶到岳父家,为避免发生意外先在岳父家的夹壁墙里藏了三天,由岳父设法打听到郝鹏举司令部最近的驻地后,又于夜间进入郝的驻地,由其亲信参谋引导,把蒋的信交给了郝鹏举。郝看信后赏了他五十元钢洋,批了回执,连夜走出郝的驻地,返回安丘。伦回安丘后,因为完成了这项重大任务,受到上司的奖赏,上司给他一块金子作为这次行动的报酬,还由他的组长陪同去酒馆里鬼混了一天,一时间自觉身价百倍,得意忘形,便自报奋勇,引领流亡在安丘县的国民党莒县县大队王幼眉的便衣特务队窜入我解放区,偷袭太平区公所,以致被活捉。

我与孙善斋同志立即把伦匪交待的情况向公安局的领导同志作了汇报,局的领导又立即呈报莒北县县委和滨海区首长。为上级军政首长及时掌握郝部的动态,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一九四七年一月二十六日,反复无常的郝鹏举果然自绝于人民,举行反叛。但由于我解放区军民早已有所准备,当即发起讨逆战斗,两天内即全歼郝部两个师,于十一天后就活捉了郝鹏举,取得了完美的胜利。

资料来源:

《莒县文史资料》第三辑(198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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