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锻炼,要办卡
美容美发店消费,要充值
培训机构上课,要提前交费
……
这些生活中经常碰到的消费问题
有一个统一的名字
——预付式消费
办了卡,店却关门了?
近几年
个别预付费商家关门“跑路”
消费者充值的钱款无法退回
消费维权难的话题
多次冲上热搜,引发广泛讨论
2024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范预付式消费
是这次《条例》立法的一个重点
具体规范了哪些内容?
对消费者、经营者又有什么影响?
一起来看看
《条例》强化了
经营者的三项义务
01设立“书面合同”的义务
《条例》规定,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主要包含这些事项——
●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
●价款或者费用
●预付款退还方式
●违约责任
书面合同有什么好处?
书面合同不仅能强化对经营者遵守承诺的约束,还降低消费者维权时的举证难度。
02强化“按约履行”的义务
《条例》规定,经营者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不得任意加价。
如果经营者没有遵守约定呢?
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
值得一提的是——
《条例》首次赋予了消费者合同解除权。
如果经营者出现降低质量、偷工减料、服务缩水等情形,那么要退的不仅仅是预付款的余额,而是要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和违约情况来定。
03明确“事中告知”的义务
《条例》对以下情形提出不同要求:
●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
●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继续履行义务或者退还没有消费的预付款余额。
如果合同无法履行,但不是出于经营者主观故意的呢?
即使经营者没有主观过错,也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显著增加消费者履行成本,《条例》同样也赋予了消费者合同解除权。
违反预付式消费相关规定了
如何处理?
《条例》为预付式消费设立了专门罚则:
✍针对违反预付式消费相关规定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对于预收费用后卷款跑路的,还将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条例》对押金
也作了相应的规定
虽然,押金是担保而非预付款
但同样有“预付”的形式和风险
也容易引发退款纠纷
针对押金问题,《条例》是这么规定的:
✍要求经营者应当事先与消费者约定退还押金的方式、程序和时限。
✍不得对退还押金设置不合理条件,符合条件的要及时退还。
✍消费者违约时,经营者扣除押金应当以实际损失为标准。
来源:广州市场监管
编辑:黄克树
初审:姜豪
复审:顾艳
终审:杨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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