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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厅联合检方通报和挂牌督办违法占地用地案

作者:i自然全媒体

  本报讯 (首席记者 洪曙光 通讯员 孙广健)9月3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分别印发《关于7起违法占地典型案件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和《关于挂牌督办肥西县桃花潭公园项目违法用地等4个案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报》指出,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达到严查一起,警示一方的震慑作用,决定公开通报以下7起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占地典型案件:来安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违法占地案、安徽省合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占地案、来安县汊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违法占地案、涡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大建办违法占地案、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合肥市荣松五金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宿州宿马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通报》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在耕地保护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以及对涉嫌犯罪线索该移交不移交、以罚代刑的,严肃追究责任,切实落实好耕地保护制度。

  此外,安徽厅和省人民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4起违法用地案件,分别是肥西县桃花潭公园项目,面积323.47亩,耕地面积275.92亩;固镇县汉兴学校及交通运输项目,面积67.3亩,耕地面积41.15亩;天长市川桥河植物园项目,面积406.4亩,耕地面积341.8亩;广德市故土田园景区项目,面积56.14亩,耕地面积44.03亩。以上项目均涉嫌违法用地。

  《通知》要求相关部门依据《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办法》的规定,对上述违法用地案件抓紧组织调查处理,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形成调查处理意见,向省自然资源厅报备,并组织落实。相关地方检察机关要强化法律监督职能,通过开展立案监督、公益诉讼及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等,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土地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