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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驅動對象、裝置對象與請求

  最近在學習Windows核心程式設計,同時也接觸到了一些驅動的概念,其中有一些概念讓人比較容易混淆,是以就寫了這篇文章發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首先,談談驅動對象(DRIVER_OBJECT),可以說驅動對象代表的是一個驅動程式(或者叫核心子產品)。在寫核心程式時,必須要填寫這樣一種結構,來告訴Windows程式提供的功能。核心程式并不生成程序,它們有系統的System程序加載,可以存在于任何的程序。

      裝置對象(DEVICE_OBJECT)可以是一個具體的實體裝置,如:鍵盤、硬碟等;也可以是一個虛拟的“裝置”,如:用于程序間通信的管道。裝置對象由驅動對象建立,一個驅動對象可以建立很多個裝置對象。這些裝置對象儲存在一個裝置棧中,這些裝置對象是用連結清單連接配接在一起的,當新的裝置對象産生時應該是用的尾插入(和人了解)。

      對于請求,我們可以了解為Windows SDK程式設計裡的消息。一般都是以IRP方式傳遞的。而裝置對象是唯一可以接受請求的實體。然而一個驅動對象中可能會有很多個裝置對象,那麼是由哪一個裝置對象來處理呢?

我的了解是:就像MFC中的消息傳遞機制一樣,會有一個消息的接收順序;IRP請求也是這樣,它先發送到裝置棧中最上面的一個裝置(最新加入),沒有被處理就繼續向下發送,如果到最後都還是沒有被處理,我認為會有一個預設的處理。

      這就是我對這幾個概念的了解,如有不正确的地方,歡迎大家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