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食品包裝上都标注着“在此日期前食用最佳”(best before)的字樣,你了解它的真正含義嗎?
best before與食品安全無關,而僅僅表示在這個日期之前,食品的新鮮程度、口感和營養可以得到最好的保證。
加拿大衛生部(Health Canada)規定,上架期在90天之内的食品必須标注最佳食用期限或者包裝日期。
新鮮果蔬和某些特定商品可以不加标注。
這意味着隻要食品保持完好,沒有被打開,在這個期限前就必須保證新鮮和高品質。
超過這個期限後,食品可能不再新鮮,味道沒有原來那麼好,營養成分也可能流失。
但這并不代表食物就不能再被食用了。
一桶在冰箱中妥善儲存的牛奶,即使過了最佳食用日期一兩天,也不會變質。在喝之前聞一下,如果沒有異味,一般都是可以繼續食用的。
最佳食用期限與所謂的保存期限(expiration date)并不是同一個概念。
實際上,加拿大隻有五種食品需要标注保存期限,包括嬰兒配方奶粉、老年人營養補充劑、代餐食品等,其他兩種是處方藥産品。
這些食品的有效期與營養成分有關,與新鮮度無關。
除此之外,食品并不需要标明保存期限。罐頭食品和幹貨就沒有保存期限,生産商也隻會寫一個最佳食用日期。
在一個手機應用程式Too Good To Go上,人們可以以半價購買到很多已經過了最佳食用日期的食品。
這個App近期還上線了一個新的辨別,“看、聞、嘗”,用以提醒消費者,他們仍可以繼續食用過了best before的食品。
這個标志最早是在丹麥興起的,現在傳入加拿大。
首批有15個品牌的包裝上開始印制,包括Cracker Barrel,Epic Tofu, Green House, Kopi Thyme和Ristorante等。
Too Good To Go加拿大負責人Andrea Li表示,隻要我們對食品看、聞、嘗,就能分辨出是否可以安全食用。
該項目的初衷是鼓勵大家節約食物。
據統計,有92%的加拿大消費者會檢查最佳食用日期,并且大多數會将超過這個日期的食品扔掉,導緻大量浪費。
根據聯合國2024食品浪費指數報告,全世界家庭每天至少浪費10億份食物。
非政府組織Second Harvest的研究發現,加拿大生産的所有食品中有近60%丢失或被浪費,總量高達3550萬噸,其中大部分是在家庭中浪費的。
倡導節約,拒絕浪費當然是好的提議,但在加拿大經濟嚴重下滑的環境中提出,似乎就變了味道。
有網友就評論說:“這是為了超市多銷售‘過期’食品開了綠燈嗎?”
還有網友表示,加拿大已經窮到吃“過期”食品的地步了嗎?
你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