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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新能源車企的十年失落:昔日招商典範,為何政企反目

一家新能源車企的十年失落:昔日招商典範,為何政企反目

第一财經

2024-06-27 20:52第一财經官方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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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重點

01天津路通電動汽車有限公司曾是天津寶坻經濟開發區首家出産新能源汽車整車的企業,但最終一地雞毛。

02路通汽車與天津寶坻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多次糾紛,最終管委會與中華汽車簽訂的《投資合同書》自動終止。

03由于土地和廠房問題,路通汽車項目多次被宣傳為新能源産業範例,但最終無法達産。

04目前,路通汽車已向有關部門申請調取和調查關于廠房土地産權的檔案,試圖通過訴訟維護自身利益。

05該案目前正在審理當中,路通汽車方面認為寶興實業簽訂《租賃合同》不是其真實意思,應判《租賃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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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車産業飛速發展的10年,一家車企起了大早卻沒趕上集。

時間回到2014年4月,天津路通電動汽車有限公司(下稱“路通汽車”)的首輛新能源汽車在天津寶坻經濟開發區正式下線。《天津日報》報道稱,這是天津市首家出産新能源汽車整車的企業,也是全國第二家能上藍色牌照的電動汽車生産企業。

路通汽車成立于2013年,其控股股東北京中華汽車銷售公司(下稱“中華汽車”)成立于上世紀90年代。路通汽車主要生産純電動客廂車,瞄準以環衛車輛為代表的專用車市場。

直到如今,在關于天津寶坻經濟開發區的多處文字介紹中,依然有“路通汽車”的痕迹,但這個項目最終一地雞毛。縱觀路通汽車落戶寶坻的過程,企業從受讓土地變為租賃土地;拿到關鍵造車資質後旋即被查封;因無法達産被勒令騰退。一系列變故讓路通汽車上億元投資化為泡影,寶坻區也放棄了這個多次宣傳的新能源産業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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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第一财經記者曾在工作日到訪寶坻路通汽車廠區,看到門口貼着封條,安保人員阻攔外來人員進入。保安、周邊商戶等說法不一:有人聽說路通汽車已搬到外地發展,有人聽說是生産過程出了事故。這些說法被路通汽車方面否認。第一财經獲得的相關卷宗材料顯示,自從被招商引資進入寶坻之後,圍繞廠房用地等問題,路通汽車和地方國企糾紛不斷,紛争數年仍在繼續。

重點項目

2013年4月,天津寶坻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下稱“管委會”)和中華汽車簽訂《投資合同書》,其中約定:項目享受國家及天津市、寶坻區先行優惠政策;管委會代建廠房2萬平方米,代建廠房産權屬于中華汽車,管委會在三個月内辦理完成房産證。

合同載明,管委會還提供120畝工業建設用地,出讓期限為50年。中華汽車以15萬元/畝,總計1800萬元的價格受讓土地。首期土地款500萬元,管委會在企業付款30日内傳遞這120畝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之後10日内企業再付500萬元,餘下800萬元可在開發區政策獎勵或稅收返還中扣除。

同時雙方簽訂《補充合同》,在該地塊南面還有120畝地,企業可無償使用兩年,兩年之内,如果企業發展需要,同樣可以用15萬元/畝的價格受讓,可辦理土地證和房産證。土地和建築物總價8000萬元,路通汽車可以此價格受讓。

2014年出具的路通汽車《項目可行性報告》顯示:項目總投資1.73億元,其中新增總投資8381萬元,利用企業原有資産8917萬元。而“企業原有資産”含房屋建築物5317萬元,土地使用權36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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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通汽車項目受到當地極大重視。在2013和2014年的寶坻區政府工作報告中,路通汽車作為先進制造業代表被提及,表述為“以路通電動汽車項目為龍頭,引進核心零部件企業,加快打造産業配套齊全、技術領先的電動汽車研發生産基地”。

據報道,這個項目“創下了寶坻項目‘當月簽約、當月建設、當年投産’的最高效率紀錄”,預計3年内年産量突破60萬輛,産值達到300億元,為該企業生産主要配套零部件的150多家企業也将陸續落戶寶坻,屆時将形成完整的新能源汽車産業鍊。

路通汽車提供給第一财經的材料中稱:“我廠是一家有天津市正式審批建廠的整車生産廠,擁有專利技術、登記證書等200餘項,獲得過72個國内外獎項,緻力于汽車工業40餘年,通過了國際品質管理體系認證。”

簽約剛一年,路通汽車和天津郵政等多家企業初步達成供貨協定,為薊縣旅遊局定制生産的15輛新能源汽車用于景區載客觀光。

改簽合同

和諧景象之下,政企雙方的蜜月期悄悄過去。

路通汽車方面向第一财經展示了首期500萬元土地款的付款憑證,稱寶坻方面并未按合同約定為其辦理土地證,出于對管委會的信任,公司并未催促辦理,直到公司的環評消防等手續受阻,他們才去交涉。

路通汽車負責人對記者回憶,2015年寶坻管委會上司和其協商土地售改租,說土地證辦不下來,先用租賃來過渡。交涉之後,2015年4月路通汽車與寶坻方面簽署了一份《租賃合同》取代了原有合同。新合同的甲方不再是管委會,而變成了天津寶興實業有限公司(下稱“寶興實業”)。根據《租賃合同》,雙方協商一緻按照租賃模式繼續合作。

寶興實業成立于2014年5月,是寶坻區國資委的三級全資子公司。原管委會主任和法定代表人倪永生以及接替其職務的李學明,都曾擔任過寶興實業法定代表人。

此前同路通汽車接洽落地事宜較多的正是倪永生,新合同簽訂後不久,倪永生調任新職。

新合同約定:租期三年,土地畝數為240畝(南北各120畝),自2015年4月到2018年4月,第一年租金為0,後兩年租金為200萬元/年。企業此前支付的首期土地款扣除天然氣費用餘339萬元,折算為租金。

《租賃合同》同時提到,路通汽車計劃:2016年為資質申報和準入期,年度稅收完成100萬元以上;2017年完成稅收200萬元以上;2018年1月起完全達産,完成稅收2400萬元以上。如果完成了2016、2017年稅收額度且2018年1月1日具備達産條件,雙方另行協商繼續租賃事宜。如果路通汽車2018年4月15日前仍不能達産,未達到占地每畝10萬元以上的稅收标準,則出租方不再續約,路通汽車應無條件搬離。

同時,管委會和中華汽車簽訂了《協定書》,宣布原《投資合同書》《補充合同》自動終止,無遺留糾紛和債權債務。

2015年,路通汽車的整車生産線已基本就緒。路通汽車方面對第一财經表示,當時新能源造車資質審批收緊的消息傳出,根據工信部《商用車生産企業及産品準入管理規則》,企業應具有生産場所用地的長期使用權(按照國家生産用土地使用權的規定);租賃場地組織生産的企業,應具有至少十年以上的租賃期限。

是以,2016年2月,管委會和路通汽車再簽《租賃協定》《協定書》,協定寫明房産租賃租期10年,但同時約定該協定隻作為路通汽車辦理企業生産銷售資質相關手續時所用,并非正式租賃合同。

為配合路通汽車取得資質,管委會還開出證明,稱房産證正在辦理之中,手續繁雜,預計最遲2016年12月底可以辦理完畢。

土地是路通項目的核心,改簽合同将使用土地由售改租的行為令人費解,也成為日後雙方争執的焦點。對路通汽車來說,根據原投資合同隻需再支付500萬元真金白銀就可受讓土地;新合同不但把受讓改成租賃,而且有業績壓力。《協定書》解釋雙方改簽新合同的原因:“根據實際運作,乙方(即路通汽車)項目改變固定資産投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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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後續糾紛中,路通汽車對天津市進階人民法院提出不同的說法,稱之是以簽訂租賃合同,有特殊曆史原因:“一是北京中華公司前期投資500萬元,天津寶坻開發區管委會始終不能履行約定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已經出現嚴重違約,但其以強勢地位要求北京中華公司變更,将以支付出讓金擷取土地使用權改變租賃,将違約行為金蟬脫殼,輕松化解;二是對政府,尤其是開發區管委會的信賴,北京中華公司當時并沒有了解原開發區主體變更寶興實業公司的背後邏輯。”

路通汽車對第一财經透露,在改簽合同的過程中和管委會之間産生諸多不快:

其一是最初投資協定中的土地證始終未見,導緻銀行已經約定好的信貸額度沒有批下來;

其二是最初投資協定中管委會應提供的是“九通一平”土地,而在後期改租賃過程中,500萬元土地款計作租金,其中160餘萬元被計作瓦斯報裝費用(即“九通一平”中的瓦斯通),路通汽車對此費用是否應該由自己承擔存疑議,索要發票亦未果;

其三是公司認為通過“10年合同”的方式取得造車資質是權宜之計,更期望簽訂穩定長期合同,而管委會希望三年一簽,租金或有浮動。

但對于當時的路通汽車來說,最重要的任務是拿到資質,順利開工。

查封與争訟

2017年前後,路通汽車項目陸續通過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環保部審批,取得造車資質。天津市環保局對項目環評報告書的批複顯示,該項目建設有沖壓、焊接、塗裝、總裝工廠中的房間等。2017年8月,工信部公示了《道路機動車輛生産企業及産品公告》(第299批),路通汽車作為新設立專用車生産企業在列,同年進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

工廠中的房間開啟試生産,但半個月後風雲突變。

據寶坻區政府官網,8月23日,寶坻區生态環境局對路通汽車進行現場督查,發現四項問題。《整改落實情況表》顯示:天津寶坻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對該公司生産工廠中的房間的動力電箱進行了斷電和貼封條。由于天津路通電動汽車有限公司屬于市批項目,我局已将案卷移送天津市環境保護局監察總隊,監察總隊已立案查處。

彼時京津冀正處環保督察風暴之中,天津市環保局作出處罰,責令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停止試生産。2017年11月,路通汽車繳納罰款1萬元。2018年5月,《寶坻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回頭看”問題排查情況表》顯示,路通汽車“正在生産,污染處理正在使用,已辦理環評和驗收”。但路通汽車方面卻告訴第一财經,實際上公司自電閘被查封後一直沒有解封,整改後公司為複工複産各方奔走,未能成功。

另一方面,寶坻區打算“騰籠換鳥”。

2019年5月,寶興實業發來一紙通知,要求路通汽車騰退和繳費。按照《租賃合同》,路通汽車在2018年4月15日前未能達産,每畝未達10萬元以上的稅收标準,故不再續約;路通汽車多占用場地一年多時間,尚欠繳租金60.59萬元。

2020年,寶興實業将路通汽車告上法庭,要求其騰退場地并支付拖欠租賃費和廠房占用費合計約394萬元。第一财經獲得的庭審筆錄顯示,審判員詢問雙方“導緻現在情況的原因”。路通汽車認為是開發區上司多次更換,招商引資的特事特辦的政策沒有延續性。而寶興實業主張路通汽車騰退的理由是:“在建設過程中,政府管理人員多次關注路通公司其生産資質均不具備,無法達産。被告拒不繳納欠付租賃費對後續工作亦不予配合。故2018年4月中旬通知騰退。2018年5月園區管理人員多次要求騰退。”

寶坻區人民法院一審認為,2015年4月簽訂的《租賃合同》合法有效,對于被告提出的因無産權證無法達産和完成納稅額的抗辯意見不予采信,支援了原告的請求。路通汽車不服,上訴至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向天津市進階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亦被駁回。

在此期間,停滞的路通汽車還獲得了新訂單。2021年4月,軍工國企北京北方車輛新技術孵化器有限公司與之達成合作協定,協定“推進軍工科技成果的商業應用和産業化,為軍民融合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撐”。《再審申請書》中,路通汽車聲稱“正為國家軍事國防貢獻特殊力量,生産軍用特種車輛”。随着再審申請駁回,訂單自然夭折。

2023年9月,寶興實業發出《限期搬離告知函》,稱寶興實業招商引資與北汽集團達成合作意向,路通汽車廠房将作為載體引入項目。随後寶興公司等方面從業人員來到路通汽車廠區宣布接管。

再提訴訟:誰的土地權證

直到企業被查封前半個月,天津官媒在對“寶坻區壯大産業叢集”的報道中,還将路通汽車作為案例呈現。但對簿公堂之時,寶興實業稱路通汽車不具備生産先進性,政府不同意被告繼續落戶,有書面評估報告但無法公開。

路通汽車則表示,公司此前共生産了3000輛車,銷售了2000輛,有會計報表可證明,但因公司辦公樓被查封,暫時拿不出書面證明。

一位企業主對路通汽車所占場地表示出興趣,和管委會溝通後參與了通知騰退,還和路通汽車洽談過重整和收購,但最終無果。

該企業主向第一财經透露,有幾家車企有意向利用路通汽車的廠房和工廠中的房間生産零部件,路通汽車目前的電泳線、裝置等還有一定價值,如果能以某種形式“重振”起碼比被強制執行後當鐵皮賣掉好。至于造車資質,他認為路通汽車的資質是專用車資質,價值幾何要看有沒有适合的項目方。路通汽車則認為,公司審計評估價值達3.77億元。

路通汽車希望通過訴訟維護自身利益,突破口就是土地——路通汽車方面是被寶坻開出的包括土地在内的一系列優惠政策吸引至此落戶,但後來他們發現,當年許諾的土地彼時根本不在寶坻管委會手中,投資合同中的很多約定成了一紙空頭支票,由此造成寶坻方面無法如期傳遞土地和土地權證、土地由售改租、項目無法達産等一系列狀況。

2024年,路通汽車開始向有關部門申請調取和調查關于廠房土地産權的檔案。3月,路通汽車以“确認合同無效糾紛”為由提起訴訟,并展示了新的證據。證據顯示,在2013年4月的《投資合同書》中,寶坻管委會是土地的出讓方,但路通汽車調取的資料顯示,當時《土地使用證》并不在管委會手中。

2024年6月,該案在寶坻區法院開庭審理。

路通汽車當庭出示《土地出讓合同》等證據稱,寶坻方面2010年将案涉約240畝土地作價3500萬元出讓給一家名為天津寶鼎環境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天津寶鼎”)的企業,天津寶鼎建設約20000平方米廠房後無力建設餘下廠房,未完成規劃條件。直到2015年11月24日,天津市房地産登記發證交易中心為天津寶鼎頒發《房地産權證》。

2013年10月,在寶坻管委會未按合同約定如期傳遞土地使用權證的情況下,天津寶鼎聯系路通汽車,稱自己擁有案涉土地北側120畝的使用權,願以1768萬元價格轉讓給路通汽車。路通汽車向第一财經展示了當時和天津寶鼎草拟的協定,但表示因為從管委會處受讓土地有稅收抵扣等條件,且管委會保證解決産權問題,故并未同意天津寶鼎的方案。

天津寶鼎于2016年1月25日與寶興實業簽訂《天津市房産買賣協定》,該買賣協定約定,将案涉房屋約20000平方米非住宅轉讓給寶興實業,總價款為1.155億元。

此外,路通汽車向法院送出證據檔案并稱,在路通汽車三年土地租賃期内,2016年寶興實業在涉案土地上申請建立1000套智能熱力計量儀項目;2017年寶坻區政府又作出批複,同意将涉案部分土地收儲。這部分土地後被挂牌出讓。2019年1月,這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被挂牌出讓,地塊面積4.8萬平方米,約合72畝,就位于路通汽車240畝項目用地之中。路通汽車曾申請暫停該宗土拍,認為拍賣“不合理也不合法”。該地塊最終出讓給了天津寶興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路通汽車據此認為,寶興實業簽訂《租賃合同》不是其真實意思,沒有履行租賃合同意願,目的是實施合同詐騙,應判《租賃合同》無效。寶興實業方面的答辯意見為,此前生效裁判已經确認本案所涉《租賃合同》合法有效,本案原告又提起确認合同無效之訴,系重複起訴,意圖浪費司法資源。請法庭依法駁回原告的起訴。

該案目前正在審理當中。第一财經記者分别緻電管委會和園區營運方天津華泰建業有限公司(寶興實業是其全資子公司),詢問目前地塊上的企業情況,均被回複“不清楚”。

管委會辦公室從業人員告訴記者,該糾紛時間太長,管委會上司換了幾任,現在的上司不清楚情況,管委會此前和寶興實業在一處辦公,但這幾年寶興實業也搬走了。管委會建議記者向華泰建業詢問情況,而華泰建業以相關糾紛正在走司法程式為由拒絕了采訪請求。

(記者魏文對本文亦有貢獻)

(本文來自第一财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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