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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央媒如何報道沈颢有償不聞 | 觀察

作者:刺猬公社

12月24日,二十一世紀傳媒原總裁沈偉敲詐勒索、強迫交易、侵占職案一審判決一審,沈炜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沈偉是怎麼不聽的,中央媒體進行了詳細的解讀。刺猬公社帶你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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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岩 整理

451天後,沈某再次登上中央電視台。

與去年9月29日不同的是,昨天21世紀媒體的案件終于結束了。

12月24日.m 9時,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被告機關廣東二十一世紀傳媒有限公司強迫交易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沈偉被勒索、強迫交易、篡位。

浦東新區法院以強迫交易罪判處被告機關廣東21世紀傳媒有限公司948.5萬元罰款;

沈某在一審判決中被控一項非國營職工賄賂罪,與被捕時被控的罪名相比。沈偉寫過"總有讓我們哭泣的力量","即使消息死了,也會留下無數聖徒"等經典言論,在法庭上宣讀了3000多字的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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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CTV新聞直播間全視角案例

浦東新區法院24日9時判決後,中央電視台新聞頻道在9點鐘新聞編輯室迅速對"21世紀報業新聞敲詐案"進行了專題報道。

這部40分鐘的短片以沈的四年徒刑開始,展示了他在11月30日的聽證會上認罪并向受害者鞠躬的鏡頭。從那時起,它回顧了沈偉和其他創辦《21世紀經濟報告》的人的曆史,并花了四年時間建立了行業領先的報紙。

"沈和他的同行都沒有經曆過以市場為導向的媒體是如何運作的。節目的結論是,當一個純粹的記者成為媒體經理,依靠媒體在市場上賺錢和獲利時,另一個無形的壓力就出現了。21世紀網絡總裁、《21世紀經濟報告》副主編劉東在節目中表示,尋求财務增長名額上市的要求給管理團隊帶來了巨大壓力。21世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陳東陽表示,公司将向媒體施壓,"如果你和你一起工作,你還有負面報道,我可能沒能給你這個廣告。"

被曝光的企業希望通過所謂的合作形式來安撫人心,甚至恢複負面影響,在報紙開篇之初,這種合作是刻意回避的,在編輯和廣告部門設定了防火牆。編輯不能談廣告,是不能拿傭金和傭金收入的,經營者不能在編排職位時兼職、服務。随着營運壓力的增加,編輯發現,在發稿過程中,有時會出現撤稿名單,撤稿的請求是廣告部門,涉及稿件的往往是某些企業的負面報道。内容是否重要或廣告業務是否重要,在報紙内部已經多次争論不休。

21世紀集團的成員一直在與這種有償行為作鬥争。節目中的劉東、李東陽等人,都描述了自己當時的内心掙紮。"這兩種方法在媒體界不再是秘密,它們的存在更為普遍,"沈在節目中說。當21世紀的網絡剛建立的時候,我也要求學習這個模型,為21世紀的網絡帶來更多的性能。"全媒體公司逐漸放棄了以新聞品質為導向的辦報宗旨,滑向了以廣告收入為導向的經營理念。為了完成廣告的創收,21世紀進階管理層對下屬設定了很高的經營目标。

在節目中,沈說:"2011年左右,我也為他們設定了比較高的評估标準,包括IPO評估有一定的名額,甚至我也給了他們IPO合作率,大約70%。在沈某的刻意組織和策劃下,21世紀報社專門挑選了處于拟上市和資産重組商業敏感期的企業,并提出負面報道的訓示。

2014年9月,沈偉等30多家參與調查的21世紀報社和公關公司被警方帶走,随後21世紀網被責令停業,《金融周刊》被吊銷出版牌照,《21世紀經濟報道》被責令整改。

節目播出的沈偉、夏、梅波、陳東陽等人忏悔悔,用2分多鐘的時間播出沈偉最後的陳述階段宣讀了忏悔部分内容。

節目最後,新聞觀察家王健發表了"維護公共利益,鐵肩膀比魔術筆更重要"的評論,指出新聞敲詐勒索是違反公共利益的。媒體應該是法律的信徒和守護者,如果媒體從業者心中缺乏對法律的敬畏,就很難要求公衆遵守法律,很難監督政府部門依法行政和企業依法經營。老一輩記者曾說過,記者"有對有錯,筆有忠誠的名聲,筆有千百财産,筆有救命的日子"。21世紀報紙的新聞敲詐案,值得每一位媒體從業者深思!

2 新華社釋出犯罪啟示錄

12月24日,新華社.m 3點,釋出《偶像的隕落:21世紀傳媒公司、前總裁沈偉罪行的啟示》。文章稱,坐在被告席上的沈偉總是拿着一摞悔改書,在最後陳述階段,他面對法庭,讀了整整13分鐘,好幾次哽咽着,深深地鞠躬道歉,在法庭上認罪。

文章《啟示錄》也梳理了由沈偉等人創立并出版的《21世紀經濟報告》,從媒體人轉變為經營者的編輯和營銷之間"防火牆"逐漸崩潰的過程。文章稱,沈偉等人通過總裁會議紀要,成立了廣告、營運公司和編輯部,積極合作,解決草案的局限性和有效性,解決經營原則和合作模式的問題;

同時,沈偉通過制定聯考核名額,要求下屬媒體采用負面報道和"有償不聽"的方式,逼迫企業"配合",收取"廣告費"。其中,明确要求與IPO公司合作的數量達到當年IPO總數的70%以上。對此,沈偉自己也承認,"如果按照合法的經營方式,不可能達到這麼高。事實上,我設定這麼高的比例,是為了鼓勵和強迫他們使用負面報道和"付費無視"敲詐公司的錢。"

《啟示錄》一文還分析了媒體和公關公司聯手對上市公司進行"搶食"的盈利方式進行新聞敲詐勒索。在《21世紀經濟報告》、《21世紀網絡》、《金融周刊》等大規模收取"保護費"的過程中,上海潤岩投資咨詢有限公司與深圳市鑫麒麟投資咨詢有限公司金融公關公司互相配合,利潤豐厚,數額巨大。福建久茂旺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視訊數字科技有限公司等受影響公司也出庭,描述了被迫與金融和公關公司合作的情況,讓它負責公司的負面報道和正面宣傳工作,并支付"廣告費"以删除相關的負面報道。

在啟示錄的末尾,有一大段引用了沈的忏悔。"作為總統,你有很多責任。沈說,他不應該過分追求經濟利益,目标有時是不現實的。媒體符合公共利益,但媒體需要通過商業活動獲得收入來維持自身的發展,這使得媒體行業在定位上存在天然的沖突,需要一種特殊的平衡。

"公司的業務近年來發展迅速,因為他們從事的編輯工作較多,對業務的運作比較陌生,也因為自身性格上的弱點和管理能力短闆,是以在管理上過于松懈。久而久之,方向偏離,造成大錯特錯,直到在路上不知不覺中走向非法。想到這一點,這是非常愚蠢和悲傷的。沈黯然說道。

對于"不聽不付錢"造成的社會危害,沈偉還列舉了:

深深傷害侵權企業。企業不僅遭受了經濟損失,企業自身的發展計劃也打亂了,企業與媒體的關系陷入了惡性循環的錯誤。這類事件蔓延後,其實也擾亂了資本市場,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擾亂了整體經濟發展。

- 深深地傷害了媒體本身。自成立以來,21世紀傳媒一直以"信譽第一"為目标,但這些行為違背了承諾。新聞媒體要為公衆利益服務,在新聞報道中要堅持公平、公正、客觀的原則,不應受商業利益的影響,更不應受商業利益的影響。"有償不聽"的行為玷污了新聞業的這些基本原則,不僅使媒體公司在21世紀失去了信譽,而且使整個媒體行業蒙羞,使社會質疑媒體行業,并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媒體行業最寶貴的社會信任。

深深地傷害了記者,撕毀了他們的職業理想。記者報道的話題要受制于公司的盈利需求,寫或不寫又怎麼寫,稿件完成還是不發表,往往成為"新聞敲詐勒索"的籌碼。

聲明最後,沈某再次道歉。"如果将來有機會,我想(向被殺害的企業)道歉,并為此道歉。我也要告誡新聞媒體行業的同行,要以21世紀媒體案例為教訓,徹底清理行業的壞風或隐患規則,堅持媒體公信至上的原則,堅持公共利益,以21世紀媒體和我個人的悲劇為警示, 有些改變,沒什麼可鼓勵的。在這次事件之後,我希望公衆能夠重新獲得對媒體行業的信任。"

3 《21世紀報道》中央媒體此前報道

2014年9月3日,新華社報道,據部分企業和個人報道,上海市警察局近日偵破一起打着輿論監督幌子,通過付費新聞非法擷取巨額利潤的超大新聞詐騙案,涉及21世紀網主編及相關管理、編輯、管理人員及兩家公關公司的負責人等8名犯罪嫌疑人。 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9月12日,新華社釋出通訊稱,根據新聞出版部門的資訊,21世紀網已由有關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明天開始調查。《金融周刊》夏季,梅波、譚偉、羅舟等多人被帶走調查。

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對21世紀涉嫌經濟犯罪網絡進行行政調查,同時向轄區内的新聞出版機關特别是财經媒體提出要求,進行快速自查自改,切實規範新聞傳播秩序。據南方日報社報道,南方報業傳媒集團也已派出工作組進入21世紀網站和21世紀報社進行全面重組。

9月25日,《新華社》釋出客戶專文,21世紀報社主編沈偉、總經理陳東陽當天下午被警方帶走。

9月26日上午,《環球時報》發表了題為《王傳寶:不要過度解讀輿論環境》的評論,該評論被《人民日報》等媒體轉載,标題為"環球時報:沈巍被帶走,不要過度解讀輿論環境"。該評論評論了網際網路對神威事件的看法,如"縮小南方部門"的傳聞,建議将事件視為正常的法律事件,而不是過度解讀。

"沈宇被從調查中帶走,沒有過度解釋,不必上網混淆輿論,"評論說。不良媒體不能堅持新聞真實、客觀、公正的觀念,以非法手段謀取私利,極大地破壞了輿論環境。整改這些媒體,是順應民心的必然之舉,也是重構健康清晰經濟環境的必要手段。"

9月28日,《環球時報》再次對沈衛事件引發的兩個輿論論壇發表評論,題為《環球時報:從神魏到郭振軒,審判需要依法公正進行》。評論認為,反腐敗是一種強大的推動力,并強調沈是南方制度的崛起大師之一,暗示或公開聲稱這是一場通過經濟問題清洗公衆輿論的運動。

回顧21世紀網絡調查的開始和結束,《環球時報》說:"我們認為,違法的媒體必須被追究責任,這是中國治理能力不可避免的更新。同時,社會應了解媒體的特殊困難,評估媒體與一些重大問題的關系。我們希望,作為中國記者行業協會的中國記者協會,能夠對每一個被追究法律責任的媒體人起到監督作用,確定這些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無論其政治地位如何,曾在中央電視台工作過,或者他一直是尖銳的批評者。"

9月29日17時55分,新華社發表題為《沈偉的反思:我違反了新聞行為水準的基本概念》的報道,追查了21世紀傳媒總裁沈偉、總經理陳東陽在21世紀新聞敲詐勒索案中的刑事脅迫措施。本文25日下午沈偉被帶走到預發情況的詳細報道,揭露了21世紀經濟報告、21世紀網絡、财經周刊三家媒體對企業資金的"勒索"。

在新華社的報道中,沈承認自己已經從新聞業務人員轉變為媒體經理,這違反了營運層面新聞誠信的基本概念。"我在這些新聞勒索中發揮了上司,支援,協調和參與作用。我有很多責任。他說。

随後,當天20時30分左右,央視新聞頻道《東方時空》中,沈偉面對鏡頭承認自己知道"這種新聞敲詐勒索涉嫌經濟犯罪",但出于公司的生存和利潤考慮,還是在這條非法盈利的道路上越來越深。據新華社和中央電視台報道,包括沈偉、劉東在内的30多名嫌疑人沒有律師站出來置評。

新華社于2014年11月20日更新了案件進展情況,11月20日,21世紀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總裁沈偉、副總裁陳東陽、副總裁兼财務總監樂兵等人依法被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逮捕。報道稱,警方透露,在21世紀報紙出版商和21世紀媒體總裁中,沈偉利用自己的職位便利了财務報帳,選擇關聯公司注冊等諸多環節存在犯罪行為嫌疑,目前調查的金額累計超過100萬元。

今年2月28日,新華社再次更新,原21世紀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總裁沈偉等30餘名犯罪嫌疑人同日被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涉及多項犯罪。包括21世紀傳媒有限公司總裁沈偉在内的30多名犯罪嫌疑人,涉及涉及數億元人民币的強迫交易、勒索賄賂、A錢等多項個人犯罪。

最後,在12月24日,審判和認罪。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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