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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和公平哪個更重要,馬雲将支付寶剔除出阿裡巴巴為中國人所有

作者:曆史原上的雪

(一)

這是網際網路史上一件大事。十年前,馬雲建立螞蟻金服公司,獨立于阿裡巴巴之外,而起先是馬裡巴巴下屬公司。通過馬雲控制管理的阿裡巴巴不斷轉讓股份,将支付寶公司完全轉變為全内資公司。因為2010年央行出台新規,隻有全内資才可以申請支付牌照。

馬雲幹了網際網路史上的大事,也幹了一件對中國人民而言的好事,讓世界為之側目。不然,支付寶又成外國人的支付寶了。馬雲這個開創人僅占阿裡巴巴股份4%,确實寒酸了點。另一個開創者蔡崇信占百分之一點多。

不過他們分别套現了四百多億和一百多億,也是人生的赢家了。他已成了杭州的名片。而新秀張一鳴是哪裡人呢?

據說因為違約受到原有大股東軟銀和雅虎的強烈不滿,馬雲支付了幾十億的違約金。不過總算拿到螞蟻金服的控股權。不然生一個兒子又成人家的了,成外國人的了。

軟銀和雅虎十多年前曾占據阿裡巴巴40%和30%的股份。不過經過十幾年的稀釋和套現,它們現在分别持有百分之二十多和百分之十左右,依然很高。每年從中國人頭上擷取源源不斷的紅利。

由外國人獲得讓人心寒哪。不過有契約的束縛也是無可奈何的事。但是契約也有漏洞。因為契約規定可以違約,隻要支付規定的違約金就行了。

說明支付了違約金的違約似乎也在契約的範圍之内。但是如果契約違反了公平、公理的原則呢?是契約大還是公平、公理大呢?不言而喻。

這兩者都是從西方傳過來的,今天在我國卻有越來越大的影響,因為近幾十年來,中國才真正由農業社會變為商業社會。

(二)

再說李子柒事件。因為有契約,讓李子欲抽身而不能。她完全可以把她擔任法人代表的四川子柒文化傳播公司獨立于杭州微念公司之外,自由發展。

她擁有49%的股份。而馬雲隻有4%的阿裡巴巴股份,也可以控制阿裡巴巴的管理權。而李有嗎?這是一個問題。

為什麼馬雲能辦到,而李子辦不到?這是眼光和見識。這是李比不了的。那時候,李太年輕,怎麼知道外面的世界呢。而馬雲是精通外面的世界的行業規則的。

"同股不同權"在二十年前是多麼先進呢,中國人聞所未聞。解決了契約不能解決的創始人權益和後續發展問題。隻有創始人更關心企業的前途,猶如自己的孩子。

李象馬雲一樣完全有能力經營好自己的公司。馬雲之前還教了十年外語呢。為什麼具有号稱世界一流的商業管理才能呢?學習呗。沒有天生的會。

如果五年前是馬雲和微念談判,他是可以得到這種結果的,至少比李佳佳要好的多。當年馬雲四處告貸、找投資無着,比李佳佳五年前要困難得多,根本不在一個檔次上。

所謂契約是建立在談判的基礎上。而談判的餘地太大,由一個談判高手去談結果完全不一樣。它可以為自己的公司争取到51%以上的控股權。這是26歲的小女孩當年辦不到的。

至今五年已到期,李佳佳不願做菲菜,要高價贖身也情由可原。契約不是賣身契,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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