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媒婆(民風民俗)

作者:北方都市文化
媒婆(民風民俗)

作者扮演的媒婆

作者:張星黎(松原)

常言道:“天上無雲不下雨,地上無媒不成婚”,在古代,沒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的合法性是不被認可的。可見媒人在男女婚姻中的作用是何等的重要。是以,媒人是當時社會一種不可或缺的職業,位列“三姑六婆”之列。其中“三姑”指的是:道姑、尼姑、卦姑;“六婆”指的是牙婆(販賣人口的人)、媒婆、師婆(巫婆)、虔婆(老鸨子)、藥婆、穩婆(接生婆)。

媒婆,也叫媒人、紅娘、月老、介紹人,是專門從事為男女婚姻牽線搭橋的一類人。

過去,從事這個行業的多是女人,是以叫媒婆。媒婆給男女提親叫“說媒”或叫做“保媒”。

媒婆說媒,主要分以下兩種情況:門當戶對型和門不當戶不對型。

所謂門當戶對,就是男女雙方在年齡、相貌、個頭、人品、身體狀況、家庭條件、金錢、地位、教育程度、工作等方面差異很小。

所謂門不當戶不對,就是這些方面差異很大。

媒婆說媒分主動型說媒和被動型說媒。

主動型說媒:媒婆看到某家男孩和某家女孩非常般配,即所謂門當戶對,就會主動到男家和女家分别撺掇(cuān duo),雙方都有聯姻的意思,媒婆就會聯絡兩家繼續交往,促成婚姻。媒婆說媒,一方面是成人之美,另一方面也會從雙方家庭,獲得一定的經濟利益。富裕一點的人家給一些貴重的東西,比如錢、布料、衣服、點心、罐頭等。一般的人家會給一些雞、鴨、鵝,雞蛋、豬肉、糧食等農副産品。“保媒拉牽兒,混頓黃米飯”,這是當年老百姓對媒人的最好總結。媒人的形象,在戲劇創作中也有很多展現,評劇《花為媒》中阮媽、二大媽、《小女婿》中的陳快腿、《劉巧兒》中的劉媒婆等都是媒婆形象,雖然誇張,但是也說明了媒婆這一職業,在社會存在的廣泛性和必要性。

被動型說媒,也叫“托媒”,就是适婚男女方家長,主動找媒人說媒。托媒有時候會産生“巴結型”婚姻,就是雙方在年齡、相貌、婚史、家境等方面并不般配,為了達到某種目的,締結成一段姻緣,有些人家甚至指腹為婚或定下娃娃親,這樣不平等的婚姻,帶有很多不确定性的因素,往往是不會幸福的,甚至會釀下悲劇。

東北說媒的步驟:

相親:媒婆物色好相親對象,要選吉日相親。一般是男方及父母、其它長輩若幹人到女方家相親。雙方互相從各個方面衡量是否般配,包括對年齡、相貌、語言、教養、雙方家庭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确定婚姻是否合适。

如果覺得不合适,相親就算失敗。如果覺得合适,女方家一般會留男方家人吃飯,加深了解。

開禮單子:相親成功後的一段時間裡,男女雙方有聯姻的想法,女方家要開禮單子,向男方家索要彩禮。

彩禮包括的内容五花八門,而且名目繁多。一般包括箱子、櫃、地琴帶被套、立櫃、“大頭沉”、高低櫃、挂鐘、手表、自行車,縫紉機、收音機、行李、錢、呢子大衣、皮鞋、布料、毛料、大絨、趟子絨、金絲絨、紗巾、尼龍襪子等衣食住行用類物件都在彩禮索要之列。

随着時代的不同,要彩禮的内容也有很大差別,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曾流行過要“三轉一響”四大件:手表、縫紉機、自行車、收音機。

後來發展成要新“三轉一響”:手表要帶禮拜天的,縫紉機要帶鎖邊的,機車要帶冒煙的,收音機要帶唱片的。後來又發展成洗衣機、電視機、錄音機,機車等。“冬要毛(毛料)、夏要紗,尼龍襪子一把抓(紗巾)”。

再後來發展成“萬裡挑一(1萬零1元)”、“萬裡挑七(1萬零7元)”、“兩家一起發(2.1萬元)”、“三家一起發(3.18萬元)”、“四平八穩(4.8萬元)”、“順發(6.8萬元)”、“發發發(8.8萬元)”、“十全十美(10萬元)”、“移動不動(車、房)”、“萬紫千紅一座樓,不要炕上兩個猴”等,(萬紫千紅指的是紙币的顔色,兩個猴指的是兩個老人),雖然是一種戲谑的說法,也說明當代年輕人工作、家庭壓力太大,在贍養老人方面有些力不從心。

過頭茬禮(過小禮):

過頭茬禮包括過禮和取(求)禮兩種做法。

過禮:在媒人的陪同下,男方和其家長,到女方家,按照女方家“開禮單子”的内容,把部分彩禮交給女方家,并額外要給女方一定數量的現金,叫“壓單子錢”,女方家要備飯招待男方家親朋。

取(求)禮:媒人陪同女方及父母、親屬,到男方家取(求)“開禮單子”上的物品,男方家在媒人的見證下,把部分彩禮交給女方家,傳遞的錢、物一般事先都由男女雙方家協商,通過媒婆傳話,協商達成一緻,避免發生不快。女孩初到男方家,要給男方的長輩裝煙,包括爺爺、奶奶、父、母、姑、叔、姨、舅等,會不會抽煙,都要給女孩子一些現金,叫“裝煙錢”,男孩家要備飯招待女方家親朋。“過禮”、“取(求)禮”都可以叫做“訂婚”或“定親”。訂婚後,送走親朋,可以留女孩子在男方家住上兩宿,之後送回娘家。

過大禮:男女雙方經過一段時間的交往,兩人覺得情投意合,可以結婚了,要過大禮,即把“開禮單子”上尚未傳遞的錢物傳遞給女方,并商定結婚的日期。結婚前,如果其中一方覺得對方不适合自己,提出毀婚,如果女方先提,就要把彩禮全部退還給男方,如果男方先提,女方可以不退或少退彩禮,這期間,媒婆要同兩家協商,幫助把這個問題協商處理好,使兩家都感到公平,不虧。

媒人保媒,事先對雙方家庭都要有所了解,雙方“互相”看的時候,首先要對對方家庭外觀、口碑、父母說話為人方式、家庭環境、人口、婚戀對象相貌、舉止、談話等多方面綜合考察,“柴禾垛連竈坑,十有八九要吹燈”,這是對方對婚戀家庭最直覺的看法,有些看似微小的細節,往往關系到婚姻的成敗。

過去,一段婚姻幾乎每一個環節,都需要媒人穿針引線,雖然有俗話說:“新人入洞房,媒人靠南牆”,但是事後有個大事小情還是要找媒人“說和”,訂婚、結婚、分家、甚至打仗、離婚等也要找媒人見證、調停。“甯拆十座廟,不拆一樁婚”,“保媒一樁,增壽十年”,媒人對婚姻一般是勸和不勸離,對促進家庭穩定起到一定積極的作用。

如今,随着社會的發展,男女雙方文化水準的提高,離家工作較遠等多種因素,一般都實行自由戀愛,即使有媒人,也隻是幫助雙方牽線搭橋,剩下的事情,都是雙方自由相處,媒人的作用大大降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