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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Stack進入第二階段需要解決的“七宗罪”

以下内容節選編譯自分析人士steve chambers近期撰寫了一份openstack市場研究報告,發表在wikibon premium網站。報告的名稱為《openstack進入第二階段》。

OpenStack進入第二階段需要解決的“七宗罪”

chambers将openstack目前的艱難之旅稱作成長過程的“第二階段”。他在報告中寫道:“對于很多企業來說,基于openstack營運自己的私有雲是一項高風險的政策。從openstack誕生至今的五年時間裡,這一開源雲項目經曆了過度營銷,還有過度實踐。最近,一些令人失望的消息接連傳來:openstack創始人的商業項目失敗了(nebula),一些公司走上了多元化發展的道路(rackspace),一些公司的核心人才流失了(pistoncloud的cto去了pivotal),還有一些小型創業企業被惠普、思科、emc、ibm、紅帽這樣的大公司收購了。這些無疑都在改變着openstack的現在和未來。

另一方面,伴随着pivotal等paas層或paas層以上雲解決方案的出現,使用者的關注點已經從基礎設施層上移至應用和資料層,openstack的關注度開始下降。

那麼,在chambers所定義的成長“第二階段”,openstack需要掙脫那些成長的羁絆呢?如果說,每一件事物的誕生都會伴随着某些原罪,那麼誕生五年的openstack需要在新的階段中做出怎樣的自我救贖呢?chambers總結出了openstack在“第一階段”的七宗罪。他強調,openstack在“第一階段”的七宗罪在“第二階段”必須被解決。

第一宗罪:商業性

買賣雙方的商業案例:企業的投資是否物有所值,以及廠商如何利用充足的資金盡快讓投資者感到滿意。

第二宗罪:不相容

缺乏相容aws的api制約了openstack-aws混合雲的發展。eucalyptus(目前已被惠普收購)曾經嘗試解決這一問題。 openstack元件之間的整合步調不一緻,同時openstack與交換機等外部元件之間的整合也存在許多問題。整合問題雖然棘手,但是正在逐漸取得進展,目前已經出現了相容aws ec2的api和一長串的基礎設施整合清單。這一弱點很快将轉變成openstack的優勢。

第三宗罪:複雜性

openstack非常複雜且難以部署,使用者需要有強大的工程能力才行。這也是有着強大工程能力的paypal和沃爾瑪等“離群企業”能夠部署它們,而财富1000強榜單中的大部分企業卻無法部署它們的原因之一。定制的openstack雲隻有才華橫溢的天才有能力設計、部署和運維它們,這是讓企業最頭疼的問題。正常情況下,企業必須為部署的每個openstack元件雇用一名開發者,而這又不是所有企業都能夠做到的。

第四宗罪:修辭方式

行業中“開源軟體緻上”和“廠商鎖定”的争論,連同openstack是過度營銷還是确有此特色功能的争論,不僅讓人們無法辨識真實資訊,也導緻openstack的從業者被cloudscaling前副總裁指責:“将營銷淩駕于實幹之上”。

第五宗罪:專注點

企業是應該将重點放在成為iaas(基礎設施即服務)提供商,還是成為這種服務的客戶呢?企業應該以業務為導向,而不是以技術或行業潮流為導向,或者是簡單複制别人的經驗。

第六宗罪:傳遞

資料中心(不是建立一個新的資料中心!)、基礎設施、團隊和咨詢人員等所有成本:it行業一直存在着項目超支的惡名,企業正試圖通過簽訂服務水準協定從服務提供商采購現成的解決方案,以規避這種風險。

第七宗罪:運維

這裡不僅僅包含需要學習如何運維的全新技術,同時客戶接口都不盡相同。企業運維和服務傳遞必須要部署它們,而這會帶來了成本變化和風險。不要對運維團隊服務的一緻性、可預測性和可靠性報以過高的期望。運維團隊實作創新未必會得到獎勵,但是出現了故障他們肯定會被嚴懲。

如果openstack是由那些具備化解複雜性和成本問題能力的、高度專注的服務商所提供的,那麼它依然是企業故事中有效的一部分。事實上,逐漸減少的供應商數量,還有相對稀缺的能力,對openstack的玩家而言仍然是一個機會。

關于openstack還有戲沒戲這件事,我們需要在未來的每一天不斷地證明自己。對于openstack在“第二階段”面臨的市場機遇,chambers也給出了自己的方向,即:

1. 那些規模大、且具備工程能力,能夠自行處理事情的“離群企業”。比方說paypal、沃爾瑪、cern、大型銀行等。

2. 那些通過openstack技能和客戶關系傳遞定制化解決方案,且與惠普或emc等知名廠商關系密切的服務提供商。(編者注:openstack創業企業在此間仍有很大的市場機會)

chambers的個人看法是,openstack雲的部署和營運應該交給離群企業、專家/特定領域從業者,還有技術巨頭或服務提供商。

他強調,“部署自己的openstack”的風險不僅僅隻與企業的基礎設施層有關。由于iaas(基礎設施即服務)是基本的雲層,是以其給業務帶來的風險應該是該層的故障機率和該層之上的工作負載故障機率。此外,這些工作負載故障所産生的負面影響還會導緻風險被進一步放大。這些風險加上 openstack的成本和複雜性使得“部署自己的openstack”對企業缺乏吸引力,一個有效的辦法是與專業提供商合作等。

此外,chambers還提示,除非企業自身是 “離群企業”(擁有極強工程能力的大型企業),否則企業應該避免建立自己的openstack解決方案。如果企業的決策程式導緻他們選擇了 openstack所具有的功能和特色,那麼最佳的辦法是降低風險,從專業提供商那裡租用私有雲。

本文作者:佚名

來源:51c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