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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學園|《荀子“兼”論大義述》商榷

【姚海濤】不才實在沒有頭銜,竟将儒家荀子學園公衆号主編頭銜堂而皇之的用在簡介中。

以上是拙文删節版。敝帚自珍罷了,非核心。

每發一篇文章便是将自己淺薄的學問識見、拙劣的分析技巧、寡淡的學術話語,暴露一番。感謝《江南大學學報》收容自己多篇文章,并提供潤筆。其“儒佛道與地域文化”欄目成為我學術路上的福地,成為荀子走到江南去的一方陣地。

此刊雖不為北大、南大核心,但當是“下核心一等”,時有大咖發文,常有大咖主持。群内東方朔老師曾主持過,惜未同框,每次都與李承貴老師同框。謝光前主編及其同仁雖從未謀面,竟然提攜後生,視為專家,實在感佩。以上所及之學術貴人,皆未謀面,更無私交。

有歎曾曰:

人生天地間,忽如遠行客。

中有知音賞,豈可自鄙薄。

——姚海濤2022年1月28日記

【林桂榛】副廳級。

【林桂榛】[摘要] 經梳理、歸納、研判可見,荀子“兼”論涵攝禮、法、術三大思想次元。其一,理政之“兼”角度言之,可名之為兼覆、仁厚之禮政;其二,權衡之“兼”角度言之,可稱之為兼别、權衡之法則;其三,寬容之“兼”角度言之,可曰之為兼人、寬容之術治。荀子将“兼”所可能涵攝的次元升華到了一個新的理論高度,将政治學、哲學、倫理學兼而有之、統而用之,從一個側面折射出戰國學術合流之時代特點,也在一定程度上朗顯出荀子思想的批判熔鑄、建構創造之理論特色。

【林桂榛】紅樓夢秦可卿來自荀學,兼美。

【林宏星】桂臻摘的非常好。

【林桂榛】秦可卿可能暗示大秦荀卿,荀卿重視情欲問題,紅樓夢全是食色情事,樂一下。

【王國明】标題古雅,想起了楊樹達先生《春秋大義述》。

【姚海濤】剛寫作是用了很長的标題,荀子兼論視域下……。後來一想,幹脆利落點,用短标題。

【王國明】簡潔有力。

【周啟榮】姚海濤 姚老師的論文提出荀子“兼覆”之政最有說服力!對研究荀子有很重要的貢獻!其次以“兼人”比墨子兼愛也合理。不過荀子用“兼人”14次,除了一次在《富國》其餘都出現在《議兵》,這有點奇怪!說服力不足的是“兼權”的說法!“權”指權衡時,意在輕重之間選擇其一,意不在兼!同時考慮兩個問題當然可以說兼,但最終是取舍而不是兼取!墨子兼愛、荀子兼人都是兼取,而不是取其一!在荀子裡“兼權”隻用一次!而那一次的語境是衡量欲惡取舍的利弊。但這個欲惡取舍的問題,我認為荀子是用禮來處理。欲惡取舍以禮,就是可欲與可惡的界線因為有禮來清楚畫出,是以需要權橫的機會不多。如果荀子重視随環境而權衡欲惡的取舍,不可能隻用了一次!欲惡取舍的問題在荀子的思想裡主要由禮來處理而不是“權”,“兼權”應該不是荀子思想的重要概念。但“兼覆”之政則是,它可以與孟子的“仁政”相比!

【姚海濤】多謝周老師對兼覆之政論證的肯定。兼覆之政是荀子重視人道,是其政治哲學之表征。孟子仁政大言迂闊,而荀子兼覆之政則有細目。二子之不同,正是道德治國與制度治國之異。(望喜孟者,海涵則個)

兼人,實則有兼并他國之人的蘊謂。故多出于《議兵》。但荀子還是以德兼為上,不失為儒家論兵風範。除此之外,在《議兵》中多有仁義之兵之論,可征。

關于兼權一詞,确實出現一次。我處理時,将兼權視為一個與權同等級别的概念,意在權,而兼又是修飾權的。兼權之權,與權衡之權,實則為一。若論差別,多一兼字耳。周老師所言,兼權為禮,正是。荀子言,“禮之于正國家也,如權衡之于輕重也。”至于周老師所言,“‘兼權’應該不是荀子思想的重要概念”,是。我将之納入到兼論大義之中來處理。

【林桂榛】關鍵是思想理論核心,孔孟一篇論文沒寫,名滿天下,豪車數十。

【林宏星】“兼權”概念在荀子思想并非不重要吧?我覺得很重要。

【林宏星】聖人也是“兼陳萬物而中懸衡”,這一說法與兼權相關。重要性應該可見。

【姚海濤】給東方老師點贊。在兼權包括權的意義上,很重要。與時遷徙、與世偃仰、以義變應,莫不是權。當然,很重要。若從出現頻率的意義上,似乎說不重要,也說得過去。

思想重要,表達多方,莫不是權。

在兩位大咖面前,我也兼權一下。

【林宏星】是的。有時一個字的重要性不在其出現的頻率上。我就批評佐藤的相關研究方法。當然,這種方法有可取之處。

【楊萬江】“兼權”是荀子核心思路上的概念。在道德上,要實作正理平治之善而非偏險悖亂之惡,就需要“兼權”。不能隻顧自己利益,不顧别人利益而侵害他人。在法律上,“兼權”就是本分論的法權,是本分本利作為天職天功之所為,相對于其它利益而在兼及他者的權衡中獲得優先性尊重。

【周啟榮】@林宏星 “聖人也是“兼陳萬物而中懸衡”,這一說法與兼權相關。重要性應該可見。”

我有不同的讀法!荀子原文:“兼陳萬物而中縣衡焉。是故眾異不得相蔽以亂其倫也。”是以,“兼陳萬物”與“中懸權衡”是分開的兩件事:兼陳萬物而示民以權衡之标準,目的是防止“衆異不得相蔽以亂其倫”!“懸權衡”是說禮所陳示權衡的标準,而不是指“兼陳萬物“!是以以這句話作為支援荀子有“兼權”的觀念而這個觀念在荀子的思想裡有重要性是不合理的解讀!權衡重在取舍,需要思考選擇,如果荀子是強調要求衆民取舍,那麼陳示人倫規範的禮做什麼?

【周啟榮】@林宏星 “有時一個字的重要性不在其出現的頻率上。”

這話我同意。但我認為姚老師對“兼權”的解讀說服力不足的主要理由不隻是“兼權“出現的次數,而是1. 兼字的用法強調取舍,而不是并、共、同的意義,與2. 欲惡取舍的問題在荀子的思想裡是由禮來處理,是以不會用“兼權”的表述!

【陸建華】有時一個字的重要性不在其出現的頻率上。這句話是精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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