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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業大學2024年大學招生章程釋出

作者:微享校園
西北工業大學2024年大學招生章程釋出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西北工業大學普通大學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範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西北工業大學大學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西北工業大學,中文簡稱為西工大或西北工大,英文全稱為Northwestern Polytechnical University,英文縮寫為NPU。校址設在陝西省西安市,分别為友誼校區(位址:陝西省西安市碑林區友誼西路127号,郵政編碼:710072)和長安校區(位址:陝西省西安市長安區東祥路1号,郵政編碼:710129)。

第三條 西北工業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一是以發展航空、航天、航海(三航)等領域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為特色的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隸屬于工業和資訊化部。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年限内達到畢業要求者,頒發西北工業大學全日制高等教育大學畢業證書;獲得畢業證書且符合國家和學校學位授予條例者,頒發西北工業大學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生同時達到兩校畢業要求者,頒發西北工業大學大學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以及倫敦瑪麗女王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西北工業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争、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西北工業大學招生錄取工作實行“陽光工程”,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機構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西北工業大學大學招生工作在學校黨委上司下開展,設立由校上司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上司小組,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工業和資訊化部有關招生工作政策,執行學校黨委常委會、校長辦公會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制定大學招生政策,讨論決定大學招生重大事宜,組長由校上司擔任。

第六條 西北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挂靠在教務部,是組織和實施大學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上司小組的上司下,具體負責普通大學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西北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區、市)招生工作組,負責相關地區大學招生宣傳和咨詢服務,組長由各學院相關負責人擔任。在全校教師和幹部中遴選招生從業人員,參與學校錄取工作以及部分招生形式的專業水準考核(考察)及考試工作。

第八條 西北工業大學實行招生資訊公開,通過西北工業大學首頁(http://www.nwpu.edu.cn)、西北工業大學大學招生資訊網(http://zsb.nwpu.edu.cn)、西工大招辦微信公衆平台(zsbnwpu)、招生宣傳材料等途徑釋出招生有關政策資訊、公示選拔及錄取結果。

第三章 計劃與錄取

第九條 西北工業大學大學招生錄取工作受教育部統一上司,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指省(區、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的原則,在各省(區、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組織下開展本校分省(區、市)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條 西北工業大學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學校人才培養、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考生人數、區域協調發展及重點支援政策、城鄉入學機會公平、曆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區、市)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彙總後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學校将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1%的名額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生源品質調控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預留計劃以集體決策、品質優先為原則投放使用。

第十一條 西北工業大學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分類錄取,實行聯考綜合改革的省(區、市)按專業(專業組)設定的選考科目要求錄取考生。

第十二條 西北工業大學根據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确定調檔比例,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原則上不超過120%,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原則上不超過105%。具體情況按照與各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協商方案為準。

第十三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聯考成績符合西北工業大學提檔要求的情況下,進檔考生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後嚴格按專業志願順序安排專業,專業志願之間不設級差。

第十四條 進檔考生在投檔成績整數位相同的情況下,按相關科目分數高低安排專業: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理綜、國文、外語;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國文、文綜、外語、數學。對于實行聯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依次比較數學、國文、外語。

第十五條 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調劑到未滿額專業(其中北京、天津、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安徽、福建、江西、湖南、湖北、廣東、廣西、海南、甘肅考生隻能在專業組内進行調劑);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将予以退檔。對于有特殊要求的專業,隻錄取填報該類專業志願的考生。

第十六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當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時,西北工業大學接收非第一志願報考考生,但提檔人數不超過學校在該省剩餘招生計劃數,且隻能錄取在尚有空額的專業。

第十七條 内蒙古自治區考生按照“分數清”原則錄取,即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專業安排和錄取,專業之間不設級差。

第十八條 對于實行聯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區、市),按照各省(區、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十九條 往屆生與應屆生錄取一視同仁。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條 西北工業大學除強基計劃招生外,原則上承認各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符合國家規定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滿足多項加分政策的,隻能取其中加分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最高加分不得超過20分。對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西北工業大學承認加分投檔成績,并按投檔成績配置設定專業。但所有聯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二十一條 西北工業大學藝術類産品設計專業,按當年公布的藝術類招生簡章進行招生、錄取。

第二十二條 強基計劃、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等按教育部有關檔案規定和西北工業大學當年公布的招生簡章進行招生、錄取。

第二十三條 西北工業大學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做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工作,包括“國家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築夢計劃’)”,“築夢計劃”招生按教育部有關檔案規定和西北工業大學當年公布的招生簡章進行招生、錄取。

第二十四條 依據教育部相關檔案精神,實施少數民族預科班、新疆協作計劃、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招生。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不限外語語種,所有專業外語授課主要以英語為主。

第二十六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障人士聯合會聯合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其中,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予錄取的專業為建築學、産品設計。

第二十七條 學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陝西省價格主管部門規定标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标準詳見學校當年釋出的收費公示。其中,軟體工程專業一、二年級6600元/年,三、四年級按學分計,每學分400元,三、四年級總學分不高于80學分。各大類學生在專業确認後按所确認專業學費标準執行。

第二十八條 西北工業大學實行“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助學金、一次性補助”等資助措施,在新生入學報到前開通“愛心直通車”,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西北工業大學承諾決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複查。複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條 本招生章程由西北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西北工業大學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相關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費用。以西北工業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二條 西北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位址:西安市碑林區友誼西路127号

郵編:710072

電話:029-88460206

傳真:029-88492310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網址:http://zsb.nwpu.edu.cn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西北工業大學2024年大學招生章程釋出

來源:西北工業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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