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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生寫小說造同班同學“黃謠”,被判道歉!家長曾拒不配合

國中生寫小說造同班同學“黃謠”,被判道歉!家長曾拒不配合

南方都市報

2024-06-21 14:29釋出于廣東南方都市報官方賬号

6月21日,南都記者從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日前,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完畢了一起涉未成年人名譽權糾紛案件。西安市某中學學生小美(化名)以同班同學小花(化名)的真實姓名為文中角色,釋出含有淫穢内容的小說,給小花的心理造成了極大的傷害,被小花母親告上法庭。小美父母起初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的義務,後在執行法官的多次勸說下,書寫了《道歉信》并履行了金錢賠償義務,案件得以執行完畢。

國中生寫小說造同班同學“黃謠”,被判道歉!家長曾拒不配合

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出具的司法建議書。

小花與小美為西安市某中學同班同學。2022年9月,小美在其個人QQ首頁、QQ群中釋出了以小花真實姓名為文中角色的含有淫穢内容的小說,該小說在全班同學間廣泛傳播,給小花的心理造成了極大的傷害,也嚴重影響了小花的正常生活和學習,後小花被診斷為情緒障礙。

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小花的母親将小美告上法庭,法院判決被告小美的監護人在班級内向小花書面賠禮道歉,并賠償小花醫療費及精神撫慰金共計13000餘元。

法院判決生效後,看到小美的父母并未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的義務,小花的母親來到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執行法官多次聯系小美的父母,但小美的父母均以工作繁忙避而不見,稱隻能在下班後來配合執行。執行法官多次等候至晚上,終于見到被執行人。

執行法官要求被執行人依法履行義務,小美的父母雖然承認自己作為監護人确實疏于對孩子的管教,但是沒有認識到孩子的錯誤行為,反而覺得自己的孩子也是網絡小說的受害者,拒不配合法院的工作。

執行法官反複給被執行人釋法說理,告知其不履行判決的法律後果,并向被執行人送達了《預罰款通知書》,明确告知其如果仍然拒絕履行,将依法對其作出罰款處理,迫于壓力,被執行人終于同意履行。

臨近中考,考慮到小花、小美均為初三學生,馬上面臨升學考試,如被執行人在全班學生面前道歉,将會使兩方未成年人心理均産生較大波動,甚至影響考試正常進行。執行法官積極與雙方監護人溝通,申請執行人同意将“在班級内書面賠禮道歉”變更為“書面賠禮道歉”。在執行法官的見證下,被執行人向申請執行人書寫了《道歉信》并履行了金錢賠償義務,案件得以執行完畢。

法官提醒,“黃謠”的可怕之處在于,使本身處于青春期,自我認知和評價結構不穩定的被造謠者形象和名譽受損,害怕、孤獨、自信心受挫等一系列心理問題随之而來,心靈創傷甚至伴随其一生。

針對校園霸淩問題,新城區法院依法向未成年人所在學校發出司法建議,建議學校加強學生的法治教育,維護好校園安全,切實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從源頭上防止校園霸淩事件的發生。

采寫:南都記者 何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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