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名《執行法官》,看名字就知道主角都是法官,還是執行局的法官。
執行局的特點,人少、事多、難處理。
可能問題就出在難處理上了,因為難處理,是以事情越積越多,事情一多,人手就不夠用。
哪怕加派人手,也不代表着當即就能解決,不然也不至于說難處理。
那加派人手,就有點不值當了,更别說哪來那麼多人,這就是個老大難的問題。
加派人手不見得有用,不加派人手,人手肯定不夠用,因為一直會有新的事情等着他們去解決,之前積壓的事情還需要他們繼續解決。
劇中也說了,不隻是他們青港法院執行局有這樣的情況,幾乎所有的執行局都有這樣的情況。
青港法院就用了一個不是辦法的辦法,就是采取輪換制。
執行局人手不夠用,一直加派人手不現實,那就從别的庭臨時抽調法官過去幫忙,以半年為一個輪換周期。
這樣對其它庭的工作不會有太大影響,又能分擔一些執行局的壓力。
為什麼說這是一個不是辦法的辦法?因為這樣并不能解決根本問題。
其實也無法解決根本問題,舉個例子,一個老賴欠了錢被告了,受害人起訴成功,法院讓老賴還錢,老賴真沒錢,怎麼辦?這件事就屬于執行局的工作範疇。
而我們的男主齊麟,就是第一個輪換到執行局的法官。
為什麼他是第一個?因為他優秀,法院這邊希望他開個好頭。
齊麟:難道優秀是我的錯嗎?他一個刑庭的法官,突然來到了執行局,他自己都有點不情願呢?
因為刑庭要面對的案子和執行局要面對的案子,那可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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