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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風濕患者勿入激素止痛的陷阱!

作者:痛風科朱紅梅主任

激素藥物治療後,類風濕關節炎中大部分患者,病情都會有不同程度的好轉,往往在用藥幾個小時内,關節疼痛會出現緩解,關節僵直感也減輕。但是,此後數月,即使繼續用藥,病情也得不到好轉,哪怕增大劑量也無濟于事,這究竟是因為什麼呢?

類風濕患者勿入激素止痛的陷阱!

激素藥治标不治本

我們在X光片和肌骨超聲檢查中可以發現,在激素治療期間,雖然類風濕關節炎患者臨床症狀和化驗檢查都有所改善,但軟骨和骨的破壞依然進行。

激素的主要功效在于抑制發炎,減輕患者疼痛,并不能完全消除發炎,不是從根本上清除緻病菌,也無法阻止關節破壞的進展。隻有在關節活動性發炎中才能發揮治療作用,關節結構一旦破壞,激素并不具備修複作用,也不能阻止病情惡化。

是以,患者停藥後,病情就會反複,長期使用會引起各類毒副作用,損傷腎髒器官。同時也會增加人體内的抗藥性,這也是很多類風濕性關節炎患者發現服藥效果越來越差的原因。

是以,激素藥物需要與改善病情抗風濕藥聯合應用,通過單純增加激素用量來達到治療關節炎的做法是錯誤的。這不僅僅無益于治療疾病,反而還會帶來一系列激素産生的副作用,對自身以及患病部位造成更大的危害。

激素藥的副作用

激素類藥物對治療類風濕關節炎來說是把“雙刃劍”,稍微使用不當就可能導緻患者出現更多的病痛和煩惱,長期濫用激素藥可導緻滿月腹、水牛背、向心性肥胖等脂肪異常沉積和痤瘡、多毛症、紫癜,繼而出現水腫、高血壓、高血壓腦病、糖尿病、月經失調、腎上腺皮質機能低下、膽石症、胰腺炎,重者導緻消化性潰瘍、出血或穿孔、骨質疏松及病理性骨折、嚴重感染,股骨頭壞死甚至過敏性休克及猝死等嚴重後果。

類風濕患者勿入激素止痛的陷阱!

激素藥物治療原則

切勿私自開藥方:不要為了腫痛難忍就去尋找激素,也不要出于對不良反應的恐懼而一味拒絕激素。畢竟激素的使用有嚴格的适應證,要不要用,什麼時候用,用哪種激素,用多少劑量,多久用一次和什麼時候停用,都需要專業的風濕免疫科醫生根據患者的病情來把控,不可以想當然。

切勿随意調整劑量:通常來說,重症伴有心、肺或神經系統受累的患者,可以給予大劑量激素治療;針對單純的關節病變,如果需要使用,通常用小劑量激素。不要随着自己的主觀感受而擅自追加或減少用量,要以醫生對病情的客觀判斷為标準。

激素停藥注意事項

逐漸減量與停藥:激素的用量和制劑種類要相對穩定,不要随意更換與突然停藥,要在醫生指導下逐漸減藥;

停藥前服用其他抗風濕藥:停藥前7~15天要服用其他抗風濕藥比如吲哚美辛、保泰松或中藥代替。停用激素藥物後繼續服用抗風濕藥物,以控制關節症狀,防止腎上腺皮質萎縮或依賴現象發生;

停藥後特殊情況:遇到分娩、傳染病、大手術、創傷和嚴重感染時,短時間内再用大量激素治療,以防止休克。

類風濕患者勿入激素止痛的陷阱!

溫馨提示

正所謂“我之蜜糖、彼之砒霜”,在治療類風濕關節炎中,類風濕患者不能害怕激素,也不能濫用激素。科學用藥才是王道。不能怕麻煩,随意使用藥物,不僅不能治療疾病,還會造成經濟上和健康上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