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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玫瑰的故事》,感慨幸虧那時候沒有離婚冷靜期!

作者:悠閑小檬講故事
看完《玫瑰的故事》,感慨幸虧那時候沒有離婚冷靜期!

在電視劇《玫瑰的故事》裡面,黃亦玫成功跟方協文離婚,回到北京爸爸媽媽家裡,和爸爸媽媽擁抱的那一刻,我突然如釋重負:

看完《玫瑰的故事》,感慨幸虧那時候沒有離婚冷靜期!

如果有離婚冷靜期的話,夫妻雙方去民政局登記完,必須要一個月過後才能去民政局領離婚證。這期間但凡有一方反悔,又得重新登記,再過一個月以後去領離婚證。

這樣的話,

看完《玫瑰的故事》,感慨幸虧那時候沒有離婚冷靜期!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婚姻都是魔爪,比如說家暴,精神控制,出軌,冷暴力,這些讓人崩潰的婚姻關系,該結束就應該尊重當事人的意願,馬上結束!

看完《玫瑰的故事》,感慨幸虧那時候沒有離婚冷靜期!

離婚冷靜期,

難道那些,經過冷靜期以後,沒有離婚的夫妻,之後真的能夠過的幸福嗎?并沒有!

那些不好的婚姻關系,不健康的婚姻關系,反而會因為這樣的反反複複,折磨着夫妻兩個人,誰也過不好,誰也沒有辦法往前走,向前看!

看完《玫瑰的故事》,感慨幸虧那時候沒有離婚冷靜期!

我不贊同離婚冷靜期這樣的制度,已婚夫妻雙方都是成年人,應該要為自己的決定負責和買單。

換個角度說,就算當事人是一時沖動去領了離婚證,如果他們之間還有愛情,還有一起走下去的信念和決心,完全可以複婚啊?

看完《玫瑰的故事》,感慨幸虧那時候沒有離婚冷靜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