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視劇《玫瑰的故事》裡面,蘇更生的媽媽瞞着自己的女兒找到女婿,向女婿張口就要了20萬彩禮。
丈母娘見女婿一口答應了,内心又後悔要的太少了,貪婪之心可見一斑!
在那個年代,張口就要20萬彩禮,過分嗎?對普通家庭來,說可能很過分!但是對于父母都是清華教授的黃振華來說,并不過分。
但是在這部劇裡面有一個非常特殊的情況,蘇根生跟着母親改嫁給了現在的繼父。
在蘇根生畢業工作以後,母親和繼父還以各種各樣的理由要求蘇根生向家裡打錢。
就這種家庭這種母親而言,就算男方給了彩禮,也應該是給蘇根生自己,而不是給她貪得無厭的母親。
蘇更生被繼父強奸,卻得不到母親的安慰和保護。
是以憑什麼?蘇蘇好不容易克服自己的心理障礙,和自己愛的人有情人終成眷屬。然而母親和繼父在做了這樣傷害女兒的事情之後,還要拿走這樣一筆巨額彩禮?
如果我是蘇蘇,我會選擇獨自留下這20萬彩禮。往後的生活裡面,脫離原生家庭,和母親單向聯系,每個月保證母親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