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刑事審判參考》第139輯典型案例裁判要旨彙總

作者:法家說法
《刑事審判參考》第139輯典型案例裁判要旨彙總

整理:鄧自華 刑事法譚

按:《刑事審判參考》第139輯收錄了第1581号至1595号共計15起典型案例,主要涉及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量刑情節認定等實體問題和性侵害未成年刑事案件的證據采信标準。我們将本輯15起典型案例裁判要旨予以彙總,與各位讀者共同學習、研究。

1.鄭某某、馬某某被訴非法制造、買賣、運輸爆炸物案(第1581号)

裁判要旨:行政犯具有行政違法性和刑事違法性的雙重違法屬性,其刑事違法性的産生必須以行政違法性為前提,不具有行政違法性的行為不可能具有刑事違法性,即使具有一定社會危害,也不能以刑事犯罪進行追究。

2.北京某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李某某内幕交易案(第1582号)

裁判要旨:行為人在内幕資訊敏感期内與内幕資訊知情人員之間的聯絡、接觸達到行為人具有擷取内幕資訊的現實可能性的程度,可以認定行為人與内幕資訊知情人員有聯絡、接觸。行為人在敏感期内集中集資買入涉案股票,交易行為的時間與聯絡、接觸内幕資訊知情人員的時間以及内幕資訊形成和發展變化的時間基本吻合,交易行為與證券公開資訊的基本常識背離,買入意願異常強烈,且無正當理由的,可以認定為相關交易行為明顯異常。判斷内幕交易行為是個人犯罪還是機關犯罪,可以從犯罪行為代表誰的意志、執行誰的指令、利益歸屬于誰三方面分析。

3.葉某林、譚某竑、石某、喬某坤合同詐騙案(第1583号)

裁判要旨:特許經營合同中合同糾紛與合同詐騙的區分,可以從以下角度考察:一是被告人是否具有履行合同能力;二是被告人是否實施欺詐,誘騙對方簽訂合同的行為;三是簽訂合同後被告人是否實際履行合同;四是被告人是否轉移、隐匿騙取的财物。

4.蔣某某過失緻人重傷案(第1584号)

裁判要旨:對于起訴指控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被告人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不認可指控罪名,但接受人民法院審理認定的罪名的,可以認定為“認罪”。在指控罪名與審理認定罪名不一緻的情況下,被告人認可人民法院審理認定罪名并自願接受相應刑罰處罰的,當屬“認罰”,對于造成他人生命、健康損害或者公私财産損失的,還要結合退贓退賠、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實際悔罪表現,綜合認定被告人是否“認罰”。

被告人不認可檢察機關對案件的定性而未認罪認罰的案件,不具備訴辯協商認罪認罰的基礎,但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檢察機關指控罪名不當,被告人認可人民法院審理認定的罪名,并自願接受相應刑罰處罰,符合認罪認罰條件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職權啟動認罪認罰程式,保障被告人自願認罪認罰獲得從寬處理的權利。

對于被告人在庭審結束後、宣判前認罪認罰的,是否需要恢複庭審,不能一概而論。對于人民法院審理認定罪名與檢察機關指控罪名不一緻的案件,庭審中已經依法查明案件定罪量刑相關事實、證據,并已就審理認定罪名聽取控辯雙方意見,檢察機關明确不變更指控罪名及量刑建議,被告人庭後表示接受審理認定罪名及相應刑罰處罰,控辯雙方意見已經明确,悔罪表現業已查明的,對于被告人是否符合認罪認罰條件無須再開庭審理,人民法院可依法認定,并綜合全案證據作出裁判。

5.左某猥亵兒童案(第1585号)

裁判要旨:在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對被害人陳述的審查,可以從報案是否及時、自然,被害人陳述是否穩定、自然,被害人對細節的描述是否符合該年齡兒童的正常記憶認知、表達能力,是否可以排除誣告、陷害的可能,是否能與其他在案證據形成印證關系等角度着手。同時,還可以運用正面證真、反面證僞的證明方法,對被告人供述與辯解的客觀性進行審查。

未成年被害人陳述了與被告人或者性侵害事實相關的非親曆不可知的細節,并且可以排除指證、誘證、誣告、陷害可能的,一般應當采信;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事實的認定要立足證據,結合經驗常識,考慮性侵害案件的特殊性和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準确了解和适用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排除合理懷疑的證明标準。

6.何某某、王某某綁架案(第1586号)

裁判要旨:綁架殺害被害人後,再以被害人生命相要挾向被害人親屬勒索财物的行為,應定性為綁架罪。

7.徐某某重婚案(第1587号)

裁判要旨:刑事判決作出民事判項均應當具有法律依據,宣告婚姻無效不屬于刑事訴訟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處理範圍,不論是公訴還是自訴,審理重婚罪案件時,不能在刑事判決中一并宣告婚姻無效。

8.楊某盜竊案(第1588号)

裁判要旨:員工離職後,利用公司未及時關閉系統使用權限的漏洞預定機票,可構成盜竊罪。盜竊的既遂和未遂區分應綜合權利人是否對财物失去實際控制以及行為人是否實際占有、支配财物兩個方面進行判斷。

9.林某襲警案(第1589号)

裁判要旨:在襲警案件中,受害民警以個人名義出具諒解書,不能修複受損的執法秩序和權威,是以民警個人的諒解并不必然産生對行為人從寬處罰的量刑結果。

10.李某幫助毀滅、僞造證據案(第1590号)

裁判要旨:為掩蓋自己犯罪行為,通過一般的囑托、請求等方式指使他人作僞證的,屬事後不可罰行為,不再單獨構成妨害作證罪。此外,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第一款列舉了常見的三種妨害作證的方法,同時以“等方法”表示列舉未盡,但未列舉的行為方式應與“暴力、威脅、賄買”行為在程度和危害性上具有相當性。對行為人采取一般的勸告、囑托、請求等方式阻止他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僞證的,一般不以妨害作證罪論處。

11.葉某某虛假訴訟案(第1591号)

裁判要旨:對于跨多個民事訴訟案件的涉虛假訴訟行為,應當結合虛構的具體事實、對司法秩序造成的影響及行為的延續性等因素,綜合評判是否均屬于虛假訴訟犯罪行為。對于行為人某階段民事訴訟不屬于“捏造事實”、“提起訴訟”,或者不足以對人民法院裁判結果産生影響的,不認定為虛假訴訟行為。

12.王某某A錢案(第1592号)

裁判要旨:對于私自截留捐贈财物的行為,應定性為A錢罪而非受賄罪。對于A錢犯罪,一般應将涉案财物返還給被害機關,但如涉案财物因違反有關規定而屬于違紀财物時,應判決上繳國庫。作為涉案财物的原物在行為人使用過程中出現價值貶損的,在追繳該原物的同時,應一并追繳貶值損失;若原物産生孳息和收益,應一并追繳、上繳國庫。

13.褚某某受賄案(第1593号)

裁判要旨:商業機會具有經營風險難以預料,是否能夠擷取經濟利益難以确定的特征,而财産性利益是指已經存在的經濟利益或者具有高度蓋然性的預期經濟利益。商業機會不屬于賄賂犯罪的對象,财産性利益屬于賄賂犯罪的對象。通過市場交易的方式實作财産性利益輸送、收受的行為,可以構成賄賂犯罪。

14.黃某受賄案(第1594号)

裁判要旨:股票的價值包含股票即時的市場價值和股票附随的分紅、上市增值等價值,原始股上市增值是一種客觀存在的可期待利益。國家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請托人謀取利益并向請托人購買原始股擷取上市增值利益的行為是受賄行為。國家從業人員購買原始股後,公司不定期按比例無償配股,配股獲利部分應計入受賄犯罪數額。

15.于某榮受賄、徇私舞弊假釋案(第1595号)

裁判要旨:受賄罪中收受他人财物既遂與未遂之認定,應把握财物的實際權屬情況,财物已脫離行賄人的控制,并已經實際置于受賄人控制之下,即為受賄罪的既遂,否則為未遂。在沒有實際傳遞的情況下,通常不能認定受賄已經既遂。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