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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海運視角出發,如何規避大宗貨物貿易欺詐風險

作者:中國國際石油化工大會

由于跨境海運時間長、涉及主體多,且大宗貨物貨值較高,存在被貿易欺詐活動利用的風險。是以,承運人和收貨人需要關注整個海運環節的風險點。

為規避海運環節的欺詐風險,除了加強對欺詐行為的處罰外,還需承運人和收貨人從各自角度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

托克公司2023年2月遭遇的巨額貿易欺詐不會是該領域的最後一次欺詐事件,而海運承運人标準操作流程、合規體系以及收貨人的應對方案也不是一成不變的,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動态調整。

在國際大宗貨物貿易領域,海運是最主要的運輸方式,近年大宗貿易欺詐事件頻發且多數涉及金額較高。以今年最新發生的事件為例:2023年2月9日,托克(Trafigura)集團在其官網釋出了一則法律行動的聲明,披露了托克公司遭遇的巨額貿易欺詐。

該聲明的主要内容是,托克近期發現與Prateek Gupta先生關聯的一系列公司從事的系統性欺詐,其中涉及2022年部分通過集裝箱運輸的鎳産品。托克公司在集裝箱抵達目的港進行檢驗時發現,集裝箱裡沒有鎳産品。鑒于大部分集裝箱還在運輸過程中,按照最大的風險敞口計算,托克公司損失最高達5.77億美元。為此,托克公司表示已對Prateek Gupta先生以及相關公司采取法律行動。

托克公司的聲明僅提及針對貿易相關方采取法律行動,為何沒有向海運承運人提出索賠?承運人是否有承擔責任的法律風險?下面我們從海運的視角來分析相關的風險。

01海運各環節均存在被利用進而構成欺詐的風險

跨境大宗貨物貿易通常是通過買賣單證來實作貨物所有權、控制權的移轉,這些單證中海運提單是其中一份相對複雜且重要的單據。

由于跨境海運時間長、涉及主體多,且大宗貨物貨值較高,存在被貿易欺詐活動利用的風險。是以,承運人和收貨人需要關注整個海運環節的風險點。

(一)貨物裝運及提單簽發環節的風險

在集裝箱貨物的交接環節,需要注意集裝箱的箱體、鉛封等狀況。在非集裝箱貨物裝貨環節,海運承運人如有合理的途徑,應對貨物的表面狀況、數量等進行檢查和記錄,避免出現貨物不對版、數量不足、嚴重損壞等情況。

在提單的簽發環節,可能存在托運人基于貿易合同或信用證約定要求承運人簽發與實際情況不符的提單情形。

例如,信用證條款中通常隻接受清潔提單,信用證“46A:Documents Required”中會列明,“Full set (Including 3 originals and 3 non-negotiable copies) of clean on board ocean bills of lading made out to order and blank endorsed…”如提單存在批注則會構成單證不符,賣方(托運人)僅能在買方修改信用證或接受單證不符的情況下才能獲得信用證項下的款項,這使賣方較為被動。

此外,貿易合同或信用證中通常存在對最遲裝運時間的要求,如信用證44c:Latest date of shipment。

實踐中,提單上記載的裝船日期通常被視為裝運日期。如提單記載的實際裝船時間晚于最遲裝運時間,則信用證項下就會存在單證不符。如果貨物價格出現下跌,買方可能不願配合修改信用證條款或接受單證不符。

為此,實踐中經常會出現托運人要求承運人基于保函簽發清潔提單或倒簽提單的情形。

(二)貨物運輸及提單流轉環節的風險

在貨物運輸過程中,托運人或承租人可能會臨時提出變更卸貨港、變更收貨人、簽發轉換提單的要求。該要求背後的原因不同,承運人需要查明具體原因并謹慎行事。

例如,簽發轉換提單可能是基于承租人為了保護自身的商業秘密(如不希望下遊客戶知曉貨物的實際供應商),也可能是承租人為逃避高額關稅或特定的貿易制裁措施。

前者簽發轉換提單的風險會小于為規避關稅和制裁目的而簽發轉換提單的風險,後者則會導緻承運人被罰款、貨物被罰沒,同時對收貨人亦可能構成欺詐。

又如,托運人就同一貨物對不同國家的買家分别定價,而承租人基于在貿易合同下賺取差價的想法要求船東更改目的港,船東能否同意承租人的改港要求?對于此等要求,筆者建議船東謹慎處理。

(三)卸貨和放貨環節的風險

在卸貨環節,有些承租人會要求船東基于保函進行卸貨。例如,有的租約條款中會約定僅憑租家簽署的保函來卸貨,這在航次租船和期租合同中是較為常見的一個條款。

從字面上看,“discharge”(卸貨)和“release/deliver”(放貨)存在差異,但在一些港口或碼頭,一旦卸貨後船東無法再對貨物實作控制。例如,在一些越南港口,貨物通常被要求解除安裝在駁船上,一旦解除安裝就等同于放貨。中國一些貨主碼頭亦是如此。即便是在放貨流程較為規範的公共碼頭,也存在當地代理與貨方串通放貨的情況。

在放貨環節,還存在用假提單提貨的欺詐事件。例如,在“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訴韓進海運株式會社、T油輪私人有限公司、M.T.M船務管理私人有限公司無正本提單放貨糾紛上訴案”中,廣西壯族自治區進階人民法院認定涉案SP/DUM/BEL-01、02号提單為假提單。

近年來,随着港口提貨流程的完善,在中國境内使用假提單提貨的案件已經比較少見,但在非洲港口仍有使用假提單騙取貨物的案件。例如,“凱爾森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與地中海航運有限公司海上、通海水域貨物運輸合同糾紛案”中提及的貿易詐騙就是相關主體試圖以假提單騙取貨物。

02規避海運環節欺詐風險的常見措施

為規避海運環節的欺詐風險,除了加強對欺詐行為的處罰外,還需承運人和收貨人從各自角度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

(一)承運人需謹慎接受各類保函

從裝貨、運輸到卸貨,整個海運環節均涉及提單。除了清潔提單、倒簽提單、預借提單、轉換提單,無單放貨、變更卸港、變更收貨人等也都有相應的保函。保函有解決,将壓力傳導至承租人;如果貨物表面狀況存在輕微瑕疵,可要求承租人出具清潔提單保函,船長簽發清潔提單離港,并在離港後及時向各方出具protest letter等。

此外,随着區塊鍊技術及數字提單平台的發展,未來承運人可借助此類平台降低相關風險,如避免使用紙質提單帶來的虛假提單風險。當然,新事物也可能會有新的風險點,如自身遭遇黑客入侵被冒用名義處理數字提單的風險,數字提單平台本身被入侵的風險等。

在标準操作流程中,需要嵌入展現海運企業特點的合規體系。如提單專用紙、提單影印件的保管措施,如若洩露可能會被貿易欺詐分子用來制作虛假提單。

此外,考慮到多數船舶在全球範圍内航行,還需要符合境外法律體系的要求,尤其要考量聯合國安理會、美國、歐盟、英國等制裁措施。

如與相關主體合謀規避制裁措施,可能會遭遇嚴重的法律後果。當然,合規體系的搭建和完善,還需要考慮企業的規模和成本、業務領域、航線特點等進行針對性的設計。

(二)收貨人需密切關注貨物動态及提單的真實性

鑒于海運的各個環節均可能被惡意利用來實施欺詐行為,是以,收貨人對貨物及提單流轉的整個流程均應予以關注。在裝貨環節,安排專人監裝,確定裝進集裝箱或裝上船的貨物是貿易合同下買方實際購買的貨物。

對于貴重貨物可以考慮派專人押運,避免出現托克公司所遭遇的貨不對版的情況。在提單流轉環節,如收貨人對提單的真實性有任何疑慮,應及早其積極的作用,如國際貿易環節發生變化(收貨人拒收、貨物轉賣等),承租人有調整運輸環節特定安排的合理需求。

但在不少情況下有可能構成對收貨人的欺詐,而這時候的保函則無法保護船東。在構成欺詐的情況下,承租人和船東會被認定為共謀,而船東通常無法向承租人進行追償。船東還可能會喪失保賠協會的風險保障、海事賠償責任等權利,在嚴重的情況下還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此外,每批次運輸情況均存在細節差異,需要船東作出具體的判斷,并綜合考慮商務合作關系、風險采取相應的措施。以常見的清潔提單保函為例,需要考慮貨物的具體情況,如鋼鐵類貨物,其在裝船時會存在一些鏽蝕,如因細微鏽蝕一概拒絕簽發清潔提單會顯得過于苛刻,或将導緻貿易無法進行。

是以,在承運人善意認為貨物表面鏽蝕不影響使用的情況下簽發的清潔提單,不應被認定為欺詐。在不構成欺詐的情況下,如後續遭到收貨人的索賠,船東可基于提單向出具保函的承租人追償。

(三)承運人需建立标準操作流程及合規體系

在大部分的貨物運輸環節,海運作業已形成相對成熟的做法,是以海運企業可結合自身特點制定标準化的操作流程。

例如,在南美裝糧時,船長通常會在提單中對貨物表面狀況進行批注,而托運人可能會采取措施限制船舶離港。此時可以考慮如下處理:如貨物表面狀況顯示貨物明顯變質,應通知保賠協會指定檢驗人登輪驗證,同時要求承租人與托運人協商與承運人等相關方取得直接溝通。

收貨人可與船東以及租約鍊上各方取得聯系,并與簽發提單的代理、船長進行溝通确認,對照各方手中的提單影印件是否一緻。同時,通過船舶的航行軌迹進行驗證。

如确認為假提單,在信用證方式下應第一時間向法院申請止付令;如通過電彙付款,則應變更相關款項的支付安排,必要時采取面對面方式或通過第三方賬戶完成交易。在損失已發生的情況下,應及時通過法院禁令或報警盡力挽回損失。

03結語

就此次托克公司遭遇的貿易欺詐事件而言,如承運人按照正常的集裝箱接收、運輸、傳遞流程處理,在鉛封完好、實作原裝原卸的情況下,托克公司較難要求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實踐中,承運人無法核實已鉛封集裝箱内貨物的具體狀況,為此會在提單上進行說明(如列明不知條款),通常可以起到保護承運人的作用。

在筆者看來,托克公司本次遭遇的巨額貿易欺詐不會是該領域的最後一次欺詐事件,而海運承運人标準操作流程、合規體系以及收貨人的應對方案也不是一成不變的,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動态調整。

需要說明的是,上述内容主要針對海運環節可能涉及的貿易欺詐問題進行分析,而貿易欺詐也可能發生在海運區段以外的環節。如從整體上制定防範政策,需考慮海運區段以外的欺詐風險

在貨物運輸過程中,托運人或承租人可能會臨時提出變更卸貨港、變更收貨人、簽發轉換提單的要求。該要求背後的原因不同,承運人需要查明具體原因并謹慎行事。

在承運人善意認為貨物表面鏽蝕不影響使用的情況下簽發的清潔提單,不應被認定為欺詐。在不構成欺詐的情況下,如後續遭到收貨人的索賠,船東可基于提單向出具保函的承租人追償。

文章來源中國遠洋航運,作者李壘。

來源:五道口供應鍊研究院、E能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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